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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 更新6 面談結果 上班第一天當天要7:00要求簽勞動契約(工作守則)當下不簽就是掰掰 另外我廚房細節處 被老板指責 就是要我掰掰也不會有資遣費跟離職證明 說不簽也是掰掰 請問我可以簽嗎? 先不述各位說老闆娘很好,說話很正常 但的確面談態度差很多!! 更新5 老闆娘一直很好 我跟她也一直很好 溝通店內東西都很樂意提供 不知道是不是這樣惹到老鳥 後來觀察下來知道老闆不喜歡我 因為他喜歡的老鳥不喜歡我 老鳥一直跟老闆抱怨我 所以老闆會一直找碴 老闆/板娘他們只是朋友關係 自始以來生氣的都是老板 更新 1老闆娘請我等等過去店內談事情 但我頃向用訊息溝通留底自保 更新 2謝謝各位大大的諫言 不管好壞我都有仔細看過也會去好好想過 感謝回覆 如題 抱歉很急 在線上跟老闆娘同步訊息溝通 思緒混亂 工作是餐飲業,剛上班約莫兩週 今日上班在崗位上出包被老闆請離開公司 我也白癡離開了 更新3回覆網友 1.煮壞一鍋飯 (但拿來供員工餐) 2.電鍋未按煮飯 以上第一點外 截至目前是沒有耗損東西製造多餘花費 備註:其實剛開始營運生意非常不好,老闆有一直找碴 ,我都一直悶聲做事情,曾經暗 示希望我自行離職 更新 4附上與老闆娘對話 然後跟我朋友討論後 我打了這段訊息 再來想和您商量一下 實際上在工作中我已經很努力在學習和實作了 但還是無法達您們的 要求標準 我有在思考換其他工作 為了順利尋找下份工作 可否提供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需要領失業輔助用的)及目前的薪資還有資遣費 (希望用匯款的) 結果...... 老闆娘說出包這樣造成虧損 不算資遣是不開立非自願證明的也沒有資遣費 這樣對於目的只在非自願證明還有解嗎?魯蛇急著求解 因為沒有工作收入養活不了自己 感謝!! 備註:我跟我朋友討論第一段訊息給老闆娘 如下: 請問明天10:30是上班嗎 我不太明白現在的工作處境 ,另外也想問下午作到一半被老闆 叫回家 ,這樣今天薪水怎麼算? 這段,最後那句薪水計算,以各位專業大大的解讀判斷是認為我在問我這樣是算曠職吧, 薪資不知道怎麼計算 而不是像吸血蟲的trouble maker一心只想著要錢吧?(@@我小劇場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3.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08738838.A.FF0.html
woodsy: 應該算是資遣 但資遣費應該是非常少12/23 23:57
leptoneta: 就直接去勞工局申訴12/23 23:57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3/2020 23:59:00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06:03
book2381: 講一堆沒屁用,直接申訴勞工局最快12/24 00:01
謝謝以上各位大大回覆 請教申訴之後事會有什麼流程?去開調解會嗎還是會有什麼程序 要處理QQ我還得趕快找下份工作,沒有錢無法養活自己
blueberrypie: 看不懂你打那段話到底是你也想辭職還是怎樣耶…12/24 00:03
blueberrypie: 要非自願離職證明講自己也想換工作,看不懂12/24 00:03
好吧我自己也這樣覺得 因為我跟我朋友討論後,她覺得直接打出需求比較妥善 就是說出 我要非自願證明 我當然還是想先繼續工作 (但我知道公司剛開幕營運很差,沒客人,節 省運算,先砍菜鳥的我......)最後我也清楚表明我還是想要上班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10:45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14:30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21:38
badguy666: 只能說沒救了 拖就可以拖死你了 12/24 00:20
不懂你的意思 沒救?拖?@@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22:16
lovegem: 完全看不懂在說什麼12/24 00:23
呃最後一段嗎 謝謝指正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23:48
loadingN: 你要領失業補助,期間要投保超過一年12/24 00:32
之前是有的呦謝謝提醒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37:15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41:38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0:41:56 ※ 編輯: namiya229 (39.9.163.75 臺灣), 12/24/2020 01:31:58
charles6416: 看你打文章真的很累 12/24 02:16
shenwei: 這語文表達能力.........12/24 02:32
amor330: 不要浪費時間 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在吧 12/24 02:38
ipipwrong: 語文表達能力我也看得一頭霧水,還有要對方用匯款方式?! 12/24 06:56
ihateants: 全部看不懂,思緒混亂是關我?文章打出來是在給鬼看? 12/24 07:05
z1120123: 無言......浪費時間 兩個禮拜而已 資遣費你有算過多少 12/24 07:08
z1120123: 嗎 你不如趕快找下一份比較實際 然後看你的文章有點累12/24 07:08
michaelgodtw: 上勞工局先做調解,要求資遣跟非自願離職單,非自12/24 07:23
michaelgodtw: 願離職單很重要12/24 07:23
michaelgodtw: 非自願離職單可以讓勞工局代發一個證明,等待你拿12/24 07:25
michaelgodtw: 到那天,在換回來 12/24 07:25
michaelgodtw: 所以去勞工局調解是必要的,但是文字上不能有你自12/24 07:26
michaelgodtw: 己要走的訊息12/24 07:26
michaelgodtw: 是老板讓你走的,至於它要用開除的,而不是走用資 12/24 07:27
michaelgodtw: 遣,一般企業12/24 07:27
michaelgodtw: 要有pip,要有你的文書輔導記錄,代表你不能勝任工12/24 07:28
michaelgodtw: 作,上去談 12/24 07:28
michaelgodtw: 開除一般也要三大過,網路上有一大過就開除的,你12/24 07:29
michaelgodtw: 找看看人家怎打官司的12/24 07:29
michaelgodtw: 最重要就非自願離職書那張12/24 07:30
audibmw888: 打 1955 勞工專線,24 小時全年無休。12/24 07:40
audibmw888: 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應該當下立馬打 1955 諮詢。12/24 07:54
xvited945: 只做兩個禮拜是要打什麼官司啦?這裡的建議真的很不切 12/24 08:09
xvited945: 實際12/24 08:09
michaelgodtw: 打聘僱關係存在啊,為何不行 ,看理在哪裡 12/24 08:22
lovefisk: 才兩個禮拜 建議不要浪費力氣在這身上了 快去找工作吧 12/24 08:26
noirskakashi: 直接去就業服務站找他們協助 12/24 08:30
noirskakashi: 失業救助金來來回回要三個星期 12/24 08:31
saccharomyce: 後來才修文說只做兩週 當版友會通靈?12/24 08:40
S大 我一開始就有打出約莫兩週喔 修文是後面的備註 是不是誤解了什麼?
xvited945: 這份工作薪水多高?你打官司要多久?別浪費時間了,快12/24 08:54
xvited945: 去找下一份工作支付生活開銷實際一萬倍12/24 08:54
xvited945: 除非這份工作有好到非打官司繼續待著的地步,或是原po12/24 08:56
xvited945: 有錢有閒,有那閒情逸致爭個「道理」,不然都是在浪費 12/24 08:56
xvited945: 時間12/24 08:56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09:24:55
smile75896: 如果是造成公司虧損類似大過公司可以免職 12/24 09:55
smile75896: 非自願證明這麼好拿大家都出包就好嘍 12/24 09:56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0:05:30
smallcar801: 打電話去勞工局問比你發廢文有意義,等勞工局婊你再 12/24 10:09
smallcar801: 來發文好嗎…,這樣做事邏輯怪不得老闆要弄你 12/24 10:09
jack63210: 才兩個禮拜開非自願應該也沒有補助吧 12/24 10:46
jack63210: 我記得失業補助的條件是半年 12/24 10:47
jack63210: 我查到了,是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你看看有沒有 12/24 10:47
jack63210: 但餐飲業薪水可能30k不到,補助6%大概18k 12/24 10:48
jack63210: 你不如去跑uberEat 12/24 10:48
michaelgodtw: 保險年資一年以上,這樣也有一萬吧,最少吃飯夠錢 12/24 10:50
boater: 要資遣員工,必須在10天前向勞工局申報,30天前向勞工預 12/24 10:51
boater: 告,否則雇主會被罰款,你現在只能繼續上班,如果對方叫 12/24 10:51
boater: 你不用來,最好你能夠將那段對話錄音存證 12/24 10:51
VVVV5555: 感覺你連表達都有問題了,還做做什麼餐飲業12/24 11:36
VVVV5555: 一定平常屎一堆要人擦,先檢討自己好嗎12/24 11:36
Rune: 等等 你10月工作兩週被fire 現在又工作兩週被fire?! 如果 12/24 12:14
Rune: 是的話要不要檢討一下... 12/24 12:14
tig4605246: OK 12/24 13:07
chermany: 打聘僱關係存在之訴,判決確定前都能領薪,後續即使資遣 12/24 13:35
chermany: 也能拿到資遣費,即使做一天也能打 12/24 13:35
z1120123: 兩個月內兩份工作都兩週就GG 你自己不檢討嗎 12/24 13:51
audibmw888: 如果符合失業補助資格就想辦法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吧 12/24 16:40
audibmw888: ,資遣費沒多少。只有錢是真的,那也是你繳的勞保來12/24 16:40
audibmw888: 的。 12/24 16:40
paul1201: 剛上班兩週,就算有資遣費,也非常的少,與其花時間在這 12/24 16:51
paul1201: 些鳥事,倒不如快點去找下一份工作。 12/24 16:51
squirel0206: 可以敘述一下 ,出什麼包嗎? 12/24 17:14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7:16:54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7:17:24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7:25:13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7:27:06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7:28:59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7:29:37
yawenla: 看對話 老闆娘人其實很正常啊 12/24 19:19
yawenla: 上班兩周出一堆包,還想著自保…… 12/24 19:21
yawenla: 雇主看起來很正常 12/24 19:22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9:27:35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9:27:59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9:29:43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9:30:33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9:32:41
namiya229: 其實一個很正常一個不正常 所以我都是一直跟老闆娘溝通 12/24 19:33
※ 編輯: namiya229 (27.242.0.53 臺灣), 12/24/2020 19:45:21
VVVV5555: 雇主看起來不像想凹你,你真的很鳥自己檢討一下吧,不然 12/24 20:15
VVVV5555: 下個雇主一樣要被你糟蹋 12/24 20:15
groffp2010: 為什麼不想想有什麼地方可以改進並且趕快開始找下一 12/24 20:37
groffp2010: 份工作呢? 12/24 20:37
z1120123: ....這板奇杷真的很多 12/24 20:49
derekjj: 這個好聽叫資遣,難聽叫解僱 12/24 22:58
stare7500: 你這是解僱,哪來的資遣費12/25 08:55
※ 編輯: namiya229 (118.232.97.175 臺灣), 12/26/2020 17:07:33 ※ 編輯: namiya229 (118.232.97.175 臺灣), 12/26/2020 17:09:35 ※ 編輯: namiya229 (118.232.97.175 臺灣), 12/26/2020 17:12:30 ※ 編輯: namiya229 (118.232.97.175 臺灣), 12/26/2020 17:23:30 ※ 編輯: namiya229 (27.247.158.79 臺灣), 01/16/2021 06: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