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zz8931 (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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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勞檢你敢信?勞動部喊陪鑑就有解 16萬
時間Sat Mar 27 17:42:07 2021
勞檢你敢信?勞動部喊陪鑑就有解 16萬場僅有200場「少到併軌」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09113
陳燕珩
在勞動部函釋將產、職業工會拒於門外,僅限企業工會陪同勞檢之下,前年全台16萬場次
勞檢,工會陪檢率僅占2%,比例極低。勞團日前在研商會議已提出折衷方式,僅要求部分
案件開放陪檢,仍遭勞動部毅然打槍,再度搬出可以「陪鑑」取代;然而,攤開前年16萬
場勞檢紀錄,啟動陪鑑制度的僅200場,少到不可思議,令勞團直轟「別再混淆視聽,提
這種不切實際的解方了。」
陪檢率僅占2% 勞檢挨批可信度低
勞動部2018年發布函釋,將可陪同勞動檢查的「工會」,限縮解釋為「企業工會」,排除
產、職業工會陪檢。由於全台約890萬受雇勞工,僅65萬人加入企業工會,比例實在太低
,直接導致工會陪檢率無法提升。2019年中央家地方共16萬餘場勞檢,只有3000多場有工
會陪檢,比例僅2%。
許多個人檢舉或產、職業工會協助申訴的勞檢,因缺乏工會代表陪同,無法當面點出違法
事實,或揪出雇主刻意隱匿或造假的作為,使得勞檢員在資訊不完整下被蒙蔽,或遇到訪
談員工壓力過大,不敢放心講出真實情況,導致最後查無不法的案件比比皆是,這也是勞
工普遍不信任勞檢結果的原因之一。
勞團訴求「產職工會」陪檢 職安署3理由打槍
面對勞團強力訴求,將產、職業工會納入陪檢,提高陪檢率,強化保護勞工權益,職安署
提出3大不可行,一是開放外部人員參與勞檢,涉及到事業單位財產權問題,再來是有營
業祕密外洩的疑慮;最後,實務運作上亦有困擾,牽涉到產、職業工會代表性,以及通知
範圍的爭議。
職安署舉例,像是到某醫院勞檢,現行只需通知某醫院企業工會陪檢,但若開放產、職業
工會,包括各個醫師職業工會、護理師職業工會、醫事檢驗產業工會等在內,可能一口氣
擴及7、8個單位,每個團體都能主張自己有代表權,究竟要通知到什麼程度?全數到齊才
能開始勞檢?這麼多人參與是否真有助勞檢品質?
靠「陪鑑」監督勞檢? 16萬場僅200場有陪
「勞檢員一天可能要趕2、3場,若把時間都耗在等團體到齊,恐會影響效率。」職安署坦
言,外界很重視勞檢數量,民意代表盯得緊,各單位也有檢覆蓋率不足,場次不夠的壓力
,台北市曾經做過大規模的陪鑑,當時一天只能完成一場,若大開陪檢之門比照該形式辦
理,實務執行效率確實會受影響。
只不過,職安署搬出「陪鑑」制度作為替代解方,強調產、職業工會會員,可用專家學者
身分參與陪鑑,同樣能達到協助勞檢效果。但實際上,前年16萬勞檢場次,僅有200場啟
動陪鑑,且有工會參與的甚至不到100場,比例極低,完全無法與陪檢類比。
陪檢、陪鑑落實不力 勞檢問題難解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魏豫綾說明,現行的法律條文規定,執行勞檢時應告知工會陪檢,而
陪鑑則是以專案形式進行,地方主管機關評估有必要,才會邀請專業人士參與陪鑑,且邀
請對象也不一定是工會。更別說,陪鑑制度2015年推行以來,只有雙北、高雄幾個少數城
市,曾經動用過陪鑑。
以她所屬的台鐵產業工會,2016年以來在全台各地發起超過百次勞檢,但沒有一次被納入
陪鑑;桃園電子業產業工會去年發起一日一勞檢,也從沒有被通知過陪鑑,顯然勞動部口
中的「解方」,只是用來混淆視聽,推託閃避工會的訴求,無法真正解決現行勞檢問題。
魏豫綾更提到,勞動部拿保護雇主「營業秘密」,作為阻擋產、職業團體進入勞檢的路障
,但這根本不是理由,現行就有《民法》、《營業秘密法》等可規範,再不然,可比照勞
檢處理原則,要求陪檢團體簽署保密協議,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勞檢幾十年來,從沒有
過營業秘密問題,勞動部不需要預先自設障礙。」
勞檢通知工會欠效率? 登記配套即可解決
至於工會代表性問題,職安署3月初召開研商會議,各工會亦在會中建議,若實務上很難
達到每個團體都通知,可預先做好配套,例如要求有意陪檢的團體,到縣市政府登記列冊
,建立一套評判的標準和運作機制。
更有專家學者提出,應從近適原則思考,現行規定是假設由企業工會陪檢對勞工最好,但
許多勞工是找產職業工會提出申訴,認為該工會最了解他的需求,未來可思考至少讓發起
勞檢的產職業工會納入陪檢,或由申請人找自己信任的工會陪同。不過,職安署對此仍堅
決不放,表明「不會修改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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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ipoo: 台灣的勞工局真該解散才對,人民納稅錢養這群人不做事真糟 03/27 17:48
推 ab4daa: 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03/27 18:22
推 ifooleru: 蔡英文:你自己去跟老闆說 03/27 18:53
推 applebg: 以勞工的行為來看,真的是普遍沒信心。 03/27 20:18
推 taipoo: 若之後有人遇到勞動部、勞動局、勞工局的人不為勞工做事, 03/27 20:21
→ taipoo: 可以以中華民國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 03/27 20:21
→ taipoo: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警局提告勞動部、勞動局 03/27 20:21
→ taipoo: 、勞工局,且用警局SOP的方式提告,人民不需要花費任何費 03/27 20:21
→ taipoo: 用就可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控方律師)陳情,更可以讓勞工局 03/27 20:21
→ taipoo: 的公務員坐牢的! 03/27 20:21
推 shinkiro: 樓下快嘴勞權過!度!擴!張! 03/27 20:35
推 ssdog: 台灣是 "奴性" 過!度!擴!張! 03/27 22:09
推 saygogo: 這個本來就亂搞。 企業憑什麼讓外人進來 03/27 22:34
→ GEoilo: 可以別再花納稅錢養瀆職的勞動部各官、職員嗎? 03/27 22:52
推 aak3147: 那請問要負舉證之責任嗎?還是檢查官主動查證? 03/27 23:41
→ smuta: 以前要罵政府沒做事,現在是勞工自己要檢討 03/28 00:02
推 taipoo: 就寫個市長陳情信給勞工局,看他們回覆不處理就可以提告了 03/28 01:02
推 lordwill: 民進黨政府現在在關心新疆勞權啦 03/28 02:32
→ lordwill: 台灣勞工自求多福 03/28 02:32
推 SkyShih: 台灣的監督單位根本是笑話,監察院根本最大養老酬庸單位 03/28 08:31
推 colobear: 自求多福 03/28 09:56
推 castalchen: 勞檢這種事拖累國家經濟發展 政府當然應付一下而已 總 03/28 12:43
→ castalchen: 統說你們要自立自強又聽不進去 整天死拖活賴要別人為 03/28 12:43
→ castalchen: 你做這做那 乾脆路上當乞丐算了 03/28 12:43
→ castalchen: 垃圾勞工 拖累國家社會 03/28 12:44
噓 darkMood: 檢個屁啊,都是台灣人劣根性啊 03/28 18:36
推 vtr198172: 這鼓勵勞工局聘請正義魔人,不然不會有人敢抓的 03/29 01:19
噓 shooter555: 開放有屁用 最後工會還不是利益導向 收錢了事啦 03/29 10:13
→ shooter555: 個人 03/29 10:13
噓 MaxGDAM: 垃圾政府 03/30 11:19
推 moboo: 說憑什麼讓外人進來的不知道新疆棉在吵什麼嗎?國際客戶 03/30 13:01
→ moboo: 要勞檢還不是就開門 03/30 13:01
推 skyyo: 勞工是我們心中最軟的一塊 03/30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