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umba87295: 直接問人資,幹嘛問主管?你還想回鍋是嗎?05/03 00:30
人情問題,因為業務需要交接給主管,需先告知他我之後要把特休休掉(意思就是我之後
就要請特休了,可能無法交接很完善喲XD
※ 編輯: eds28915 (1.200.152.242 臺灣), 05/03/2021 00:32:54
※ 編輯: eds28915 (1.200.152.242 臺灣), 05/03/2021 00:33:45
推 tue678: 你還是要來辦離職手續吧 你可以談讓你快點把特休用完05/03 00:45
推 john0227: 你有完成交接的義務(把你手上資料交給主管)05/03 00:52
→ john0227: 但有沒有完成不是公司說的算,最慘就是上調解05/03 00:53
請問你說上調解最慘是對公司慘還是我
※ 編輯: eds28915 (1.200.152.242 臺灣), 05/03/2021 01:05:42
→ taipoo: 實話實說,反正你都照勞基法的合法流程進行,駁回沒意義的05/03 04:16
推 baychi999: 不做最大啊你怕什麼 搬勞基法出來就對了05/03 07:47
推 Mudders: 交接是義務跟責任05/03 08:07
推 jc10755: 你都說了可能無法交接很完善,你覺得呢?05/03 09:05
推 thsyou9527: 印象 公司不能拒絕特休 05/03 09:19
推 ANIO1021: 特休換錢不好嗎?05/03 09:39
不太好,因為不太划算啦我覺得~
推 mrLian: 特休只需要告知吧? 我離職前把14天通通請完,以為還有剩05/03 09:57
→ mrLian: 還多請一天05/03 09:57
※ 編輯: eds28915 (1.200.152.242 臺灣), 05/03/2021 10:27:36
推 minniegc: 休假請完絕對沒問題,但你要完成交接05/03 10:43
推 wwwwwwww: 如果你不是因為想要擺爛只是覺得不請不划算,我比較建議05/03 11:30
→ wwwwwwww: 你多思考一下,你問了上調解誰吃虧,這肯定是你,原公司 05/03 11:30
→ wwwwwwww: 主管需要上調解是公出,你已經到新公司所以是要請假,剛 05/03 11:30
→ wwwwwwww: 到新公司一般若非外商大概是事假無薪,怎麼算應該都是不05/03 11:30
→ wwwwwwww: 划算,好好交接完成對自己是比較好的,如果你就是不爽要05/03 11:30
→ wwwwwwww: 擺爛,反正那是你的決定也不用上來問了05/03 11:30
推 brianoj: 快離職一般工作都比較輕鬆吧 這時候休我覺得比較吃虧 05/03 11:35
推 f40075566: 特休本來就可以請完 不然還有不能請的道理 不完善那是 05/03 12:05
→ f40075566: 他家的事情 自己領薪水的自己去解決 05/03 12:05
噓 cooxander: 你自己都説人情問題了,有人情問題的話就自己吞下去乖05/03 12:44
→ cooxander: 乖接受公司安排好嗎05/03 12:44
→ f0920009: 那你可能就要跟交接的人告知你實際上班的日期是到哪一 05/03 13:42
→ f0920009: 天,接下來都會把假休完,這樣對方也比較知道要怎麼處理 05/03 13:42
→ f0920009: 你接下來的工作 05/03 13:42
推 blueright061: 交接完整比較好 不要擺爛 05/03 14:12
噓 cityhunter04: 都要離職了為難你幹嘛?我之前累積特休直接休一個 05/03 14:15
→ cityhunter04: 月 05/03 14:15
推 zaknafein: 年中離職 特休可以修滿11天不被扣薪?05/03 15:14
推 jojaj712: 要先把交接處理好再請特休吧?主管沒空跟你交接你也可以 05/03 15:34
→ jojaj712: 打交接手冊之類的 05/03 15:34
當然一定會交接啊只是主管一定會想盡辦法讓我多做一點事,能用一天是一天
※ 編輯: eds28915 (1.200.10.145 臺灣), 05/03/2021 17:29:10
→ lingerptt: 盡可能配合公司 把自己的專業格調展現 當然度叉者不在 05/03 17:40
→ lingerptt: 討論 05/03 17:40
推 tttttttiger: 你都要走了怕個屁阿 05/03 20:32
→ sc1: 可以從5/17開始休給薪到5/28 傳我的命令給公司人事悉照辦理 05/03 22:11
噓 kimicochiang: 盡力交接啊,但該休的假就該休 05/03 22:36
→ kimicochiang: 補推 05/03 22:37
推 imlawson: 在意和主管之間的人情無法抵抗情緒勒索就沒什麼好講了 05/03 22:59
→ imlawson: ,不過職場上的確常常不能只看法律不看人情 05/03 22:59
噓 zzchihzz: 交接完善是必須吧 如果來得及交接沒理由擋你假 05/03 23:36
推 jojaj712: 交接完就用力的給他請下去啊,離職的人最大 05/04 02:52
噓 dog5566: 你要顧人情就沒什麼好問了啦 05/04 14:03
→ Shellingford: 反正你都要挖坑給業務接收人跳了,還需要怕他暴怒? 05/04 19:47
今天就跟主管說了,我該交接的都交接了,接下來要請特休,他一開始不太肯,我就你還
是得簽,因為這樣不合法,於是他就簽了
幸好之後並非同領域
不過我是笑笑地講啦 但主管好像事後有跟同事說我笑裡藏刀QQ
※ 編輯: eds28915 (112.78.75.55 臺灣), 05/05/2021 02:58:42
※ 編輯: eds28915 (112.78.75.55 臺灣), 05/05/2021 03:01:33
※ 編輯: eds28915 (112.78.75.55 臺灣), 05/05/2021 03: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