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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標題弟北漂5天輕生遺書控職場霸凌 姐告輸公司還要賠70萬 2.網址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703/IAYMDGCCDZAVVF2EI2ILC62SNA 3.新聞內文 在人力資源公司擔任事業部副課長的余姓男子,2018年10月自台南調至新北分公司才5天 ,就因工作壓力大,在公司承租的辦公室燒炭自殺身亡,並留下遺書指控劉姓女副理「職 場霸凌」,余男的胞姐提告向劉女及公司連帶求償喪葬及扶養費共216萬餘元,公司則反 控余男自殺害公司變凶宅損失7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遺囑內容無法證明劉女「職場 霸凌」,而余男自殺確使辦公室變凶宅,判余女敗訴,要在弟弟遺產範圍內賠償70萬元給 公司,可上訴。 這起燒炭自殺的悲劇發生在2018年10月8日,當時才37歲的余男因工作壓力大,在公司副 總經理室內燒炭自殺,同事當天早上上班時,發現余男已無呼吸心跳,嚇得立刻報警,因 余男在現場留下遺書,表示因不適應工作環境,壓力很大,並寫下劉姓女副理對他職場霸 凌的罪狀。 余女指控,弟弟在公司任職4年多,原在台南任駐廠專案管理師,2018年10月1日被調至新 北分公司擔任事業部副課長,而劉姓女副理是弟弟的直屬主管,弟弟同年9月14日至17日 北上交接時,劉女就開始刁難他,正式調任新北分公司後,劉女每天要求弟弟超時加班, 不得報加班費,中午都沒有休息時間,還曾要求清晨4時起床出勤,期間還屢屢冷嘲熱諷 、言語霸凌。 余女還主張,2018年10月5日周五下班後,弟弟再三確認劉女沒有交辦事項後回家休息, 隔天周六晚間10時許,劉女告知周日前要交出周報,弟弟忍無可忍,最後選擇在副總經理 的辦公室内燒炭自殺,並在遺書上寫下劉女對他職場霸凌的罪狀。 余男的遺書寫道,他報到後被劉女交付過多工作、塞滿行程,每天中午都沒吃飯休息,劉 女交付工作後就叫他自己想辦法,周五晚間確認沒交辦事項,隔天周末晚上又被通知周日 前要交周報,還曾對他說,「當我下面的主管就是這樣...也不可報加班、不准休假」, 甚至在假日清晨4時許要他起床出勤工作等。余女認為弟弟因劉女職場霸凌的職災而自殺 身亡,要求劉女及公司要連帶賠償弟弟的喪葬費、扶養費共216萬餘元。 劉姓女副理則指出,余男北上時曾協助看屋、租屋,發自內心關懷余男,且僅與余男共事 5天,期間與余男相處、互動與他人並無不同,也未對余男不當施壓或侵害其權益,反而 出於照顧同鄉善念,特別關心余男並正面鼓勵,互動良好,無法預測余男會自殺,她並無 過失,余男死亡與她的行為無關,余女無權求償。 公司則指出,余男與劉女相處5天並無溝通障礙,劉女還出於同鄉情誼,比別人付出更多 關懷,余女除提出弟弟的遺書,並無其他證據證明余男被職場霸凌,而遺書內也沒有說明 任何具體的職場霸凌行為,僅有「黑暗」、「霸凌」、「假面具」、「害人」、「她真的 很壞又很假」等情緒性字眼,不能單憑余男遺書內容,就認定劉女對余男職場霸凌,而牽 扯公司。 公司還反控,余男自殺是自身決定並非職災,不能要求公司賠償,而余男在公司承租的辦 公室自殺,導致房屋變成凶宅而價值減損,經調解後,公司已賠償給房東70萬元;余女身 為余男的繼承人,要為余男行為負責,應在余男遺產範圍內賠償公司70萬元損失。 法官認為,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上司藉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造成持續性 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等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孤立及受 傷,進而折損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而余男的遺囑中,並未說明被職場霸凌的具 體受害內容,而劉女並未責備、辱罵余男,也看不出劉女故意不告知工作內容或不讓余男 休息等情形。 此外,余男在周末收到劉女通知,要在周日前交前一周的周報表,而周報是每周的工作報 告,並非額外工作,劉女並未刁難,且劉女並未表明若沒交周報會懲處或不利考核,無法 證明劉女故意施壓余男而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也無其他證據證明余男遭受職場霸凌,認定 劉女並未對余男職場霸凌,她與公司均不必負賠償責任。 至於余女被公司要求賠償房屋變凶宅的70萬元損失,法官認為,余男利用辦公室燒炭自殺 ,致辦公室成凶宅而價值貶損,要負過失責任,公司已賠償房東70萬元,有權向余男求償 ,現余男身亡,繼承他遺產的余女應負賠償責任,因此判決駁回余女向劉女及公司求償的 喪葬、扶養費216萬餘元,另判准公司向余女索賠弟弟遺產範圍內的70萬元,可上訴。 4.心得(至少20字)人力資源公司事業部前副課長在副總經理室內燒炭自殺,導致公司承 租的房屋變成凶宅而價值減損,死者姐姐必須替死者行為負責,在賠償公司70萬新臺幣的 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36.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25420288.A.0CB.html
taipoo: 人民皇帝判決結果如推文 #1WuV5SFd (HatePolitics) 請參考 07/05 01:58
offsetyrn: 若真有霸凌,願那位女主管夜夜難眠 07/05 02:11
roder: 五天可以弄死一個人?? 07/05 02:31
sillymon: 沒說不交報告會怎樣 就不算施壓嗎= = 這說法... 07/05 03:02
froglilibon: 又不是當兵,幹嘛不離職 07/05 03:03
LuMya: 有必要以死明志嗎.. 07/05 06:13
OverRaven: ID 07/05 06:20
s8402019: 可以離職啊?幹嘛以死明志? 07/05 06:22
psychopath: 離職不就好了 又不是只有這工作能做 07/05 07:45
pujos: 交周報叫施壓.....你認真的嗎? 07/05 08:44
ab4daa: 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07/05 08:57
tzboy: 你們自己跟主管講啊~~ 07/05 09:26
ann7773631: 5天的職場霸凌??我是不信啦...... 07/05 09:44
d6626410: 自殺之前也該把害你的人一起拉下去再自殺吧....至少幫 07/05 09:53
d6626410: 社會去除一個危害 07/05 09:53
recaya: 傷心的還是家人。公司不痛不癢 07/05 10:28
nichtsicher: 霸凌者最好晚上不要出門 07/05 10:29
thsyou9527: 職場遇到不好相處的女性職員/主管 工作我會刁難他 07/05 10:46
thsyou9527: 工作性質他們有求於我 不是我有求他們 讓他們吃鱉 07/05 10:47
Hsan: 有點難想像5天職場霸凌可以讓一個人自殺 07/05 11:19
jpnldvh: 滿蠢的 為了工作自殺 07/05 11:45
hakama99: 才一周證據都沒有 法官也沒辦法 07/05 11:48
blueberrypie: 如果要這樣搞公司,證據就要充足點 07/05 12:03
cityhunter04: 唉,何必呢?大不了離職,人生還長著呢 07/05 12:17
FSJL: 至少也要先大吵一架再說R 07/05 12:17
ojmarc: 哈哈結果害到親姐 07/05 12:25
Bastille: 還蠻同情余男的 說離職就好了根本沒這麼簡單 他都37了 07/05 12:52
Bastille: 離職搞不好只能找低階工作 如果還有一些人際或感情問題 07/05 12:52
Bastille: 一個念頭上來就直接自殺了 一個禮拜根本不可能蒐證 其實 07/05 12:52
Bastille: 還蠻可憐 就是悲劇 07/05 12:52
Bastille: 會選辦公室自殺一定有他的原因 07/05 12:56
Bastille: 霸凌者會有報應只有在戲劇裡才會出現 現實生活就是 07/05 13:00
Bastille: 職場霸凌的霸凌者通常會過得非常好 而且也不覺得自己 07/05 13:00
Bastille: 有在霸凌別人 07/05 13:00
ipipwrong: 之前這新聞一發生時我就關注到了,沒想到近期會有判決書 07/05 16:02
ipipwrong: 先講結論,在公司燒炭,被判賠的機率太高,苦主太過於大意 07/05 16:03
ipipwrong: 至於文中某角色我以前共事過,人不想多說,劇情我不意外 07/05 16:04
zero955147: 自殺真的不能解決問題,都有死的決心,怎不先鬧大? 07/05 16:22
willyover: 很難想像要有多痛苦才會在新到職五天內自殺 07/05 16:31
willyover: 也很難想像他這37年是怎麼生活過來的 07/05 16:33
misu2718: 真被霸凌要自殺不會先殺死霸凌的嗎~傻 07/05 16:47
siahlin: 有多怨才會在辦公室自殺 好好安息吧 07/05 16:58
Bastille: 要是他有鬧大的勇氣就不會選擇自殺了 07/05 17:07
jonjes: 傻傻的 誰霸凌你 就把他家人都處理一下再死呀 你這樣人家 07/05 18:49
jonjes: 幾天後就忘了或是當笑話講 07/05 18:49
JetChang: 無言 07/05 18:53
offsetyrn: 自殺是不能解決問題,但不自殺,如果又有現實因素無法 07/05 19:01
offsetyrn: 離職,是要怎辦,我想死者一定有他的苦衷 07/05 19:01
narrenschiff: 可見遺書要寫清楚一點,最好也錄音蒐證之類的 07/05 19:16
yzelly: 與其不敢離職到自殺,那不如帶著欺負你的人一起走,何必呢 07/05 19:47
tonglie: 五天的凌虐導致自殺? 有牙膏吧 07/05 20:01
kevinapo: 真的很可憐 一掬同情之淚 07/05 20:24
johnny1240: 同情 應該先幹了霸凌者全家 要死在死 07/05 20:37
dong531: 沒什麼好同情的,自殺太愚蠢了,不但不能替自己發聲,加 07/05 21:23
dong531: 害嫌疑人也不痛不癢 07/05 21:23
saturnguy: 為什麼不直接擺爛讓公司資遣 至少還有資遣費可以拿啊 07/05 21:44
WiserWilly: RIP... 07/05 22:12
kiwicodex: 真的太可憐了 07/05 22:45
memory0429: 為什麼這麼傻呢QQ離職不幹的當天在女高層面前摔簿子, 07/06 00:01
memory0429: 臭罵她一頓不是很爽嗎 07/06 00:01
aeee49: 這些項目蒐證都很好告的,很可惜做了最壞的選擇,可能是 07/06 02:54
aeee49: 很認真的人... 07/06 02:54
XDdong: 都要死了幹嘛不弄死討厭的人 07/06 05:29
sarspieya521: 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也不能證明什麼 07/06 08:19
roger1976: 爛草莓阿 父母辛苦生你養你 一點小挫折就受不了 07/06 08:43
roger1976: 區去五天 20幾年前當兵 整整一年被精神加體能”合理” 07/06 08:45
roger1976: 訓練 還不是熬過來 07/06 08:45
lovebridget: 狗官能殺人 人民連死的權利都沒有 可憐 07/06 14:26
retang: 霸凌者會檢討自己嗎 會被懲處嗎 07/06 17:30
offsetyrn: r大這種言論,比爛草梅還爛 07/06 18:28
offsetyrn: 啥年代了還拿當兵出來講 超爆笑 07/06 18:29
offsetyrn: 又知道人家心理承受了什麼? 有夠淺的 07/06 18:29
antiasus: 不意外 07/06 18:41
myaku524: 唉 07/07 00:31
myaku524: 家屬心裡一定很痛,要不到公道還要賠錢 07/07 00:31
trukinus: 有時候就是沒辦法,在副總辦公室自殺已經是他能力內最大 07/07 01:42
trukinus: 的詛咒吧。很多時候不就是怕家人難過才熬著 07/07 01:42
joe10291: 不做最大,5天就想不開??一定有內情.. 07/07 05:40
diebird5566: 是我就先砍死那個主管再說 07/07 12:26
kurll: 真的,自殺之前先殺女主管才對吧,有點傻.... 07/07 16:59
huhu0830: 上五天就自殺 你確定不是他自己有問題嗎 07/07 21:43
offsetyrn: 奇怪了,現在自殺要被責怪自己有問題.?不是當事人,怎 07/07 21:51
offsetyrn: 知道他的心理承受了啥苦 07/07 21:51
gomile888: 唉 都快40了還這樣想不開... 07/07 23:00
offsetyrn: 真的無限傻眼誒,憂鬱和年紀的關係到底在哪? 07/07 23:04
cyes80334: 死的真不值得還連累家人 07/09 13:45
Exc4liboor: 誇張- - 07/11 01:25
dishonest: 要是我就殺了那個霸凌的人,連主管一起殺 07/13 07:22
dishonest: 我現在就很想殺同事 07/13 07:22
dishonest: 想劃破她的喉嚨之後再自殺 07/13 07:23
wingzero0011: 算了吧!新聞有多少是可以相信的? 07/14 00:40
TEAJA: 比較難理解五天能把一人從完全正常逼到自殺 或許他在遇到劉 07/14 17:59
TEAJA: 女前 精神狀態就不好 最後稻草是她罷了 07/14 17:59
leelab: 霸凌者下地獄! 10/20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