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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宅我去年初找了一個時薪人員的工作 今年過年前無預警遭解僱, 做了一年多對方才覺得我不適任 給了我一個紅包寫年終(跟他嘴巴說的年終差很多)以及當月份薪資 查了查發現原來部分工時人員也符合勞基法要件 所以就捍衛了我的權利 過完年立即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 3月進行調解 -> 不成立 -> 直接衝去申請法扶 我3月底申請到法扶, 5月底蒐集完資料正式提告 7月中收到法院通知開準備庭 稍早與律師通話, 法官希望我們和解 由於資方在調解中主張用勞基法第12條解僱 但又說願意支付資遣費跟預告工資 另外, 資方因公司未滿5人, 曾告知沒有勞健保但有團保 在3月進行調解前發現, 除了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外, 還有: 1. 特休:滿半年3日, 滿一年再給7日 2. 國定假日薪資加倍 3. 失業給付損失賠償 4. 勞工退休金賠償 以上這幾項喊一喊, 光加入第3項就直衝6位數 進入訴訟的時候開準備庭, 資方提及的勞基法第12條有幾項問題 1.雇主不得隨意改列其解僱事由 2.並未達到解僱最後手段性 3.亦並未有情節重大之情事 開準備庭法官建議再次進行調解 第一次調解的時候對方開超低, 這次進入訴訟資方開的不到求償金額的1/4 我想認知上最大的差異還是那筆失業給付損失賠償佔了總金額的1/2 我想問的是, 是否在法院調解上勞方都得要退讓才有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114.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28086620.A.319.html
chaichai: 並没有一定要退讓,前同事在上法院後拿回該拿的10幾萬, 08/04 23:15
chaichai: 就看個人是否堅持住 08/04 23:15
我後來想了想, 和解不成立也沒關係 我想努力先在調解中先讓委員們都有「事後主張解僱無效」的共識 這樣後面的訴訟, 法官基本上是維持調解內容做處理
wbar: 法官勸和 還是會傾向和解 但數額要堅持,算是補償勞工的弱 08/04 23:32
wbar: 勢。 否則就打到底,但很耗時間也傷荷包 08/04 23:32
wbar: 吃除非 這間公司真的很好 想要做到退休 不然時間寶貴。 自己 08/04 23:33
wbar: 衡量一下 看看律師怎麼分析、對方誠意吧 08/04 23:33
wbar: 部分工時的資遣費沒有正常工時高,以正常工時來看工作一年 08/04 23:36
wbar: 的基數才半個月。 失業給付是跟勞工局請領不能算雇主頭上、 08/04 23:36
wbar: 勞退也是按級距6%提撥、勞健保另外雇主負擔幾成。 怎麼算都 08/04 23:36
wbar: 不太可能6位數。建議不要太浮誇 08/04 23:36
wbar: 你看花多少錢請律師、這幾個月的工資加一加,喊個整數囉 08/04 23:38
furuuchitw: 失業給付是賠償請求,原因雇主未投保就保,依照投保 08/05 00:05
furuuchitw: 級距計算,約7-8萬 08/05 00:05
furuuchitw: 雖沒有正常薪資高,但接近基本工資,所以才會有那麼 08/05 00:06
furuuchitw: 高的金額 08/05 00:06
furuuchitw: 謝C大回應,似乎先走法院和解我也有益,至少不成立在 08/05 00:09
furuuchitw: 後續進行判決也會走的順 08/05 00:09
herf39: 請問是哪個縣市? 我在台中,一樣是5月底提起訴訟,到現在 08/05 00:23
herf39: 都沒任何通知 08/05 00:23
對不起, 我不是書記官, 可能要麻煩您問律師或是地方法院
style05: 法扶資歷不符合,打官司耗時間和錢,在想說調解不成 08/05 01:38
style05: 檢舉一波和刑事告發 08/05 01:38
style05: 話說你盡然都進法庭了,那就應該先檢舉一波 08/05 01:38
style05: 如果檢舉他們被罰後沒提起訴願,那後續當證據對你也比較 08/05 01:39
style05: 好 08/05 01:39
看不懂@@? 檢舉事證必須要有判決才會比較有利 不然我們這邊勞工局都傾向說說
taipoo: 打工的工作這麼好找,沒必要為了這麼容易的工作打官司吧 08/05 03:07
celtics1997: https://i.imgur.com/Mi5NKwE.jpg 08/05 08:02
celtics1997: https://i.imgur.com/S0Y7dEd.jpg 08/05 08:02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搞笑 08/05 08:02
sc1: 小額訴訟有空也可以培慣老闆玩一玩 08/05 08:58
chaichai: 原Po說的沒錯,如果因老闆沒保保險或高薪低報使勞工有損 08/05 14:15
chaichai: 失是可以要求老闆賠償的 08/05 14:16
xiaoker1228: 3要不到吧 08/05 20:36
是的, 歡迎參照 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不過還好我的律師有提醒我, 要我先去申請認定, 認定未通過, 勞工保險局會發函 告知為何沒有通過認定, 若寫到並未加保, 那在法庭上就是一個依據 要爭取這個部分還是要讓法官看資料有無屬實, 嘴巴說的都不算 另外, 勞工自己還是要注意, 保險年資是否滿1年? 有無保留薪資證據 後來我也整理幾個方案, 最壞的打算就是不成立 要讓調解內容講到對方違法資遣, 未符合有解僱最後手段性的原則 這個主張一成立, 資方勝訴的機率就是0 ※ 編輯: furuuchitw (111.185.114.19 臺灣), 08/06/2021 00: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