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nix21: 交接清冊沒做好,如果公司提訴訟要舉證02/24 15:42
→ simongarden: 告發就告發啊,舉證責任在公司不在你自證無罪02/24 15:43
※ 編輯: orangecafe (27.52.76.191 臺灣), 02/24/2022 15:45:40
推 ithil1: 笑他告不成啊02/24 15:51
→ ithil1: 走民事訴訟就算了,想告刑法wwww02/24 15:52
推 a10141013: 請他提供證據阿 不是先說先贏02/24 16:08
推 cityhunter04: 你沒有保留相關交接證據?02/24 16:13
推 Narsiler: 公司舉證啊02/24 16:15
推 st88148: 請他舉證囉02/24 16:31
→ orangecafe: 我是有打一個EXCEL檔,有留給對方,我也有備份02/24 16:34
→ orangecafe: EXCEL檔交接,上面請款單倒是沒有key上02/24 16:37
→ orangecafe: 已離開一個禮拜,說請款單不齊,是不是誣陷也有可能..02/24 16:38
推 YCTING: 你也回一個誣告罪的存證信函02/24 16:41
推 AISC: 交接理論上兩人要簽名 檔案錢資料放在哪裡都要說明清楚02/24 16:43
→ dayend: 刑法337條不是這樣用的~ 你有沒有拿走公司的東西沒還?02/24 16:48
→ cityhunter04: 給你一個建議,開始檢舉公司違法事項……02/24 16:49
→ orangecafe: 回dayend大,我沒有拿走公司任何東西02/24 16:52
推 simongarden: 不要自己提交、舉什麼證據,那是公司的事02/24 16:58
→ simongarden: 也不要說你有備excel檔,那也是公司文件,多說多麻煩02/24 16:59
→ simongarden: 要告你就要公司自行舉證,你看戲就行02/24 16:59
推 linbochitw: 離開當天交接文件都要拍照存證,否則公司要搞你很容易02/24 17:07
→ linbochitw: 如沒拍照,就配合公司把交接清冊拿出來問哪裡有問題02/24 17:08
→ linbochitw: 無法舉證前先不要跟公司鬧翻 再回公司記得全程錄音02/24 17:10
→ simongarden: 人都離職了哪來要搞你很容易,只有被嚇到自己縮的02/24 17:47
→ simongarden: 公司跟主管有管理及督導之責,交接不清先怪主管好嗎02/24 17:48
→ simongarden: 不要這麼奴02/24 17:48
推 gs00001: 公司列交接清冊並簽名就很有問題了,另外公司要舉證是你02/24 17:52
→ gs00001: 拿走的,這有難度02/24 17:52
噓 ithil1: 都離職完了還配合個屁,配合有錢拿嗎?02/24 18:05
→ wyytw: 公司都退勞健保了,文件都簽名了,幹嘛管。02/24 18:38
→ smallcar801: 存證信函就只是一個通知而已,回封電子郵件說已收到02/24 18:39
→ smallcar801: ,請問缺什麼東西然後有什麼證據是掛你的帳就好…02/24 18:39
推 jacktsai1243: 連回都不要回吧,等真的上法院再來給證據02/24 18:47
推 mtyk10100: 笑死 還告侵占 什麼神仙公司02/24 20:50
→ FSJL: 推神仙公司,笑死02/24 21:10
推 linbochitw: 作者說「僅口頭交接」也就是任公司怎麼說都可以了02/24 21:13
→ UCCUplz: 沒怎樣啊 笑他告不成就好02/24 21:23
推 lolitass: 告的人要舉證 就看他怎麼證明02/24 21:31
推 moold: 點交零用金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清點無誤嗎?跟你確認的人不02/24 21:45
→ moold: 是要簽名確認零用錢繳交無誤?02/24 21:45
→ blackhippo: 如果真的有錢短缺應該是當初跟你點交的人有事吧02/24 21:54
→ linbochitw: 板上有很多網友不相信這個不相信那個 建議調整思維02/24 22:01
推 kevin600339: 先回一個誣告罪的存證信函啊!02/24 22:01
→ kevin600339: 另外公司要舉證啊!02/24 22:03
→ kevin600339: 應該有人跟你點交零用金吧?那下一個零用金保管人當02/24 22:03
→ kevin600339: 場沒發現也是很天才欸02/24 22:03
→ linbochitw: 公司可告民法213條損害賠償 提告讓前員工跑法院跑不完02/24 22:04
零用金部分應該是沒問題了
主要是對客戶的請款單
如這段期間,請款單有被惡意減少...
(請款單部分也都是可以向客戶再補簽回)
※ 編輯: orangecafe (27.52.76.191 臺灣), 02/24/2022 22:19:08
推 dnzteeqrq: 打電話給勞工局 , 我是認為交接當下公司沒意見就算交接 02/24 22:21
推 lavign: 口頭交接就輸了 財產清冊是每個每項都交接人被接人簽名 02/24 22:22
→ dnzteeqrq: 完成 , 事後東西怎麼確定是交接的問題 02/24 22:22
→ linbochitw: 建議發文者如公司沒有交接文件 上網自行列印1式2份 02/24 22:25
→ linbochitw: 列出你交接的部分 雙方簽名押日期、拍照各自保留一份 02/24 22:26
推 simongarden: 不要在那邊裝懂,損害賠償你說了算?舉證責任呢?監 02/24 23:58
→ simongarden: 督管理責任呢? 02/24 23:58
→ simongarden: 根本無需理會還什麼回公司要錄影、一式兩份文件,沒 02/24 23:59
→ simongarden: 事找事? 02/24 23:59
推 colobear: 打電話給勞工局 02/25 00:19
推 ithil1: 建議某版友增進基礎法律思維 不要公司一嚇就倒 02/25 00:58
→ ithil1: 啊算了,某人看起來認知與常人大不相同,就不要認真了 02/25 01:00
推 kutkin: 是公司要舉證 其實很難要 02/25 04:54
→ gn01881106: 我之前是黑掉被資遣,我一樣有印交接清單請人簽名拍照 02/25 08:24
→ gn01881106: ,我覺得超級重要,後面我都很安心,沒再被搞 02/25 08:24
→ sc1: 等告發後再說 02/25 08:43
→ sc1: 先去廟禮拜一下 02/25 08:43
→ linbochitw: 很有勇氣與公司對抗,只因為你們不是發文者 02/25 08:59
→ linbochitw: 發文者提到僅口頭交接 正常不會有公司口頭交接這種事 02/25 09:01
推 simongarden: 「跟公司對抗」這句就有問題,你先預設上對下了什麼 02/25 09:02
→ simongarden: 做法都是奴,雙方平等沒有對抗的問題 02/25 09:02
→ simongarden: 口頭交接是代表對方的疏失,沒有交接記錄,這是公司 02/25 09:03
→ simongarden: 要承擔的管理失能,不要整天奴性上身 02/25 09:03
→ linbochitw: 你認為你的方法好就好 02/25 09:09
→ linbochitw: 照我的方法做,這公司不會再找發文者任何麻煩 02/25 09:12
→ fragment1000: 寄存證信函回去XD 02/25 09:16
推 simongarden: 你要跪舔當奴就去,不需要宣導跪舔好棒棒主人會賞賜 02/25 09:17
推 lafk: 這很奇怪,建議問勞工局 02/25 09:30
推 dabiann: 哪間公司這麼閒…. 02/25 10:16
推 dnzteeqrq: 打電話問勞工局最快啦 =.= 全程錄音 02/25 10:37
推 mikejan: 很明顯是來拗你做事 02/25 10:57
→ st860829: 對方交接當下沒有確認是他們的問題吧 02/25 10:59
推 mikejan: 寄存証信函回去 叫他們列出來是哪裡有問題再討論 02/25 11:01
→ Tokoo3535: 哇 好棒棒喔刑法可以這樣亂嗆出來用喔 小屁孩吵架嗎 02/25 13:40
→ annzz118: 直接找勞工局 甚至找有法律背景的年輕民代吧 要選舉了 02/25 15:55
→ annzz118: 會為民服務的吧 02/25 15:55
→ annzz118: 而且很多公司根本禁止員工帶走任何電子文書備份 照這樣 02/25 15:57
→ annzz118: 那些公司都在離職之後偷做手腳 告前員工就賺爛了 02/25 15:57
→ ladoris: 無需理會,不要被存證信函嚇到了 02/25 18:45
→ SSSONIC: 很多公司 員工主動離職就跟叛徒一樣 各種找麻煩 02/25 22:34
→ kentyeh: 存證信函不用太當一回事,就只是個查的到的記錄檔而以,只 02/26 00:11
→ kentyeh: 能證明公司跟你說過什麼話,交接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完成? 02/26 00:11
→ kentyeh: 通常只要把你經手的文件與財務交給下個人就可以了,難道 02/26 00:11
→ kentyeh: 還要當導師,手把手教到會? 02/26 00:11
推 lifegoeson: 公司要有非常明確的證據證明你"做出"的行為造成公司 02/26 00:54
→ lifegoeson: 損害才能求償,不能因為你"沒交接"而求償,應該只是 02/26 00:54
→ lifegoeson: 他們帳對不出來想找個人背鍋嚇你出來擔,你沒有毀損 02/26 00:54
→ lifegoeson: 或偷拿公司東西的話就不用擔心,另外可以看看有沒有 02/26 00:54
→ lifegoeson: 什麼事項或在職同事有沒有什麼怨言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02/26 00:54
→ lifegoeson: ,讓他勞動檢查一下,既然不要好聚好散就弄他吧 02/26 00:54
推 l711470: 刑法要告成機率很低 02/27 07:09
→ ovas4729: 離職證明拿到就沒問題 02/14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