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thil1: 開不起就收掉剛好 03/15 13:37
→ ur260: 公司也傻 假裝試用期3個月再請走就好 1個月被告不意外 03/15 13:56
→ brucetaco: 那不是傻是貪,兩個月薪水6萬,搞五個沒被告就有賺 03/15 14:16
→ Taiwanbiru: 這種人請假三個月,可能會讓正常員工走人喔。不如直 03/15 16:16
→ Taiwanbiru: 接開掉可能比較省事 03/15 16:16
→ FarkU: 開不起跟被敲詐是兩回事 03/15 17:23
噓 NaClman: 沒錢付不會請男生? 03/15 20:01
→ NaClman: 或是中年婦女以上風險更低 03/15 20:02
→ screenwriter: 連守法都經營不下去那根本不配開公司 03/15 20:09
推 FarkU: 可是台灣一直能存活的公司普遍都不太守法,能偷就偷。 03/15 20:28
→ SSSONIC: 只請男的不就沒事了 03/15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