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ityhunter04: 拿勞基法給他看,未滿三個月當天就能走,不給就檢舉07/28 19:45
→ cityhunter04: !百貨業很多制度能檢舉的07/28 19:45
推 silver0314: 好好跟公司溝通 其實你早走對公司也是省錢 大家互相07/28 19:47
推 ganlinlausu: 可是勞基法不是規定三個月內離職免預告嗎?07/28 19:52
→ ganlinlausu: 送人資或主管這句話,他們就會摸摸鼻子讓你走了 07/28 19:52
→ linling: 我也知道大家要好聚好散 所以我今天先請假辦理 明天去公07/28 19:53
→ linling: 司線上辭呈 然後跑人事 但是那個條約是我真的照打上去的07/28 19:53
→ linling: 我也不知道那個七天到底是怎樣 07/28 19:53
→ ganlinlausu: 記得不要把場面弄太僵,以後會發生什麼誰也不知道 07/28 19:53
推 cityhunter04: 自己的其本權利都不捍衛,那就不要哭台灣勞工環境差07/28 20:34
→ linling: 好!謝謝c大、s大、g大 明天我會去公司辦理 結果會更新在07/28 21:21
→ linling: 文章 提供給跟我有困擾的人參考07/28 21:21
推 winston06: 擺爛七天配合他們07/28 21:38
推 mtyk10100: 勞基法15-1條拍他臉上07/28 22:45
推 aa851202: 勞基法大於公司規定,老闆有異議直接拿法律條文給他看07/29 03:11
推 RankBoy: 沒事啦07/29 07:48
→ RankBoy: 法律凌駕於規定之上07/29 07:48
→ blackhippo: 有簽約金嗎?..不然在違約啥..07/29 08:58
→ MuShiya: 勞基法也有說到公司契約的合法性,只要白紙黑字簽了名,07/29 09:40
→ MuShiya: 就代表你同意僱主的勞動契約條件,這時候就會不受勞基法07/29 09:40
→ MuShiya: 的規範了07/29 09:40
推 motan: 一般合約不是違法直接無效嗎07/29 10:03
推 ms0545173: 違約? 有簽約金?07/29 11:20
→ papapapa5566: 你比法律大喔,某樓不要在那亂說07/29 11:30
推 SuperMoist: 未滿三個月根本不用鳥他,搬勞基法出來換他們怕你07/29 12:27
→ linling: 現在我先用公司電腦送離職單 然後系統還跳要七天 我現在07/29 12:36
→ linling: 人在人事辦公室等課長回來 等等進度會回版上! 07/29 12:36
推 hatemachine: 違法的合於簽了也無效,他們的內部流程是他們的事07/29 12:52
※ 編輯: linling (223.137.38.192 臺灣), 07/29/2022 13:27:17
推 derekjj: 任何規則準則都不能凌駕法律 高中沒畢業? 07/29 16:41
→ cbstgb: 欠檢舉 直接不用去就好 敢扣薪水試試看 07/29 16:55
推 benson502: 擺爛7天阿 還有錢領 多爽 07/29 19:25
推 a2881105: 百貨公司的制度超級有病的而且不知道在秋什麼,規定一大 07/30 00:57
→ a2881105: 堆 07/30 00:57
推 abc999763: 到底是哪間百貨那麼糟? 07/30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