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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進公司也沒簽約到罰款這項,公司只有告知避免使用手機 若是進行勸導或警告還能理解 但後續被主管告知要罰款5000 這不合理吧! 理由是違反個資法 但公司電腦是可以連結外網 想詢問下各位意見 謝謝 -- 做股票最重要的是耐心 (  ̄ c ̄)y·ξ https://imgur.com/a/udfoq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24.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66799281.A.77F.html
fim: 沒簽紙本不用理他(何況簽了他也要舉證有造成公司傷害)不符比 10/26 23:56
fim: 立原則, 他若敢扣你薪資就拿薪資條去勞工局檢舉(前提是台北 10/26 23:57
Weky: 勞工局檢舉 然後記得別簽任何東西 除勒非志願離職單無條件 10/26 23:58
FIFI8488: 那一家 請公布 10/27 00:45
acgs09809505: 不合理,可以告誡、但罰款太誇張,如被資遣該拿的 10/27 01:34
acgs09809505: 不要忘了、再去勞工局檢舉。 10/27 01:34
sakujira: 只能罰獎金之類的 10/27 04:15
dong531: 不合理,應該記過、警告,累犯開除 10/27 08:15
dong531: 至於資遣費,有得吵囉 10/27 08:19
dong531: https://i.imgur.com/Okwj9BG.jpg 10/27 08:19
silver0314: 不照指示工作到法院那邊的見解非常嚴格 要你完全擺爛 10/27 08:39
silver0314: 且能夠展現在績效表現上 10/27 08:39
ziso: 沒寫可以不罰 但他應該可以開除你 10/27 09:04
ziso: 客服有些是能接觸到個資的 你用手機 就能拍下資料 10/27 09:05
ziso: 這跟公司電腦可以連外網無關 10/27 09:05
我意思是...其實螢幕截圖 轉寄都很多方法 但你說用個資我覺得不合邏輯 當然公司要這樣規定我是沒意見
GoGoJoe: 甚麼都個資法? 你也可以說依個資法可以打手機 10/27 09:27
GoGoJoe: 違反規定就是只能扣獎金或者依法資遣而以 10/27 09:28
dong531: 如果沒有個資法、保密切結書,隨便一個碼農去應徵政府系 10/27 10:29
dong531: 統的開發案,一個SQL就可以查你身家 10/27 10:29
Diokno: 5000也太多.... 10/27 10:53
真的... ※ 編輯: Ubiitch (123.194.160.161 臺灣), 10/27/2022 11:20:46
abc0922001: 合不合理都無所謂,公司應該有給你簽同意書 10/27 11:35
kissau4a83: 公佈吧! 10/27 14:58
popileds: 告發他 10/27 15:22
ziso: 螢幕截圖 轉寄 電腦可以設定查操作歷程的東西阿 10/28 14:06
ziso: 你手機除非監視器拍到你在操作 不然怎抓? 10/28 14:07
ziso: 大公司下載機密資訊 跳槽的人 被抓到就是被發現電磁紀錄 10/28 14:07
ziso: 客服中心內部不可能有監視器對著電腦 10/28 14:08
ziso: 你要不要理一理你的邏輯? 10/28 14:08
ziso: 至於沒簽約沒規定就扣錢當然不合法 但若情節重大 也不會是 10/28 14:08
ziso: 資遣或賠錢 而是直接開除你 10/28 14:09
ziso: 他禁止你拿手機 就是要杜絕你翻攝個資的可能阿 當然不論你是 10/28 14:14
ziso: 不是在打遊戲 10/28 14:14
sazabijiang: 公司電腦可以監控,你的手機無法,所以只好從源頭 10/28 16:53
sazabijiang: 就禁止你使用手機,台積電、各大銀行交易室都是這樣 10/28 16:53
as35d: 客服有很多地方可以做,不用做這麼委屈的公司 10/28 17:37
heywa: 那就離職吧! 10/30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