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tyhunter04: 問勞工局,順便檢舉公司違法的部分,給老闆一點教訓 11/02 20:20
→ cityhunter04: …… 11/02 20:20
→ loadingN: 哪個月欠的就算那個月? 11/02 20:36
→ maas: 因為公司就是不准你休特休,所以分散在所有月份比較合理嗎? 11/02 20:49
→ maas: 當然我是希望計在最後一個月之類的,這樣失業補助會比較高Q. 11/02 20:51
→ maas: Q 11/02 20:51
推 puppy850: 如果沒有任何文件就要逼你走,公司可能沒有依法通報, 11/02 20:52
→ puppy850: 建議先檢舉 11/02 20:52
→ puppy850: 現在要做的是搜集全部的打卡記錄,然後趁現在報全部的 11/02 20:54
→ puppy850: 加班費,勞基法沒規定要多久以內報,有問題等調解和上 11/02 20:54
→ puppy850: 法院再說 11/02 20:54
→ puppy850: 資遣費是公司最後給的六個月的平均薪資做計算,失業補 11/02 20:59
→ puppy850: 助是看最後六個月的投保薪資做計算,跟有沒有休假沒有 11/02 20:59
→ puppy850: 很強烈的正相關,這個部分還要看公司有沒有幫你調整投 11/02 20:59
→ puppy850: 保薪資來決定,差距可能不會太明顯 11/02 20:59
→ puppy850: 公司不能禁止休員工休特休,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也是違 11/02 21:10
→ puppy850: 反勞基法的, 11/02 21:10
推 chaichai: 資遣有謀職假,不用請特休 11/02 21:13
→ maas: 我沒有答應違法資遣,所以目前也沒有求職假 11/02 21:56
→ noirskakashi: 輔助?資遣後的那六個月嗎?只跟你的投保薪資有關, 11/02 22:30
→ noirskakashi: 經常性薪資的部分就看你有沒有保留薪資單了,你要追 11/02 22:30
→ noirskakashi: 討加班費大概也會看這個吧? 11/02 22:30
推 kazami1110: 提醒你 調解建議直接跟法院申請 勞工局調解就是個笑話 11/02 22:43
→ kazami1110: 你浪費時間跟勞工局調解了 最後萬一走上訴訟法院也是 11/02 22:44
→ kazami1110: 叫你再調一次 那不然一開始就直接跟法院聲請 11/02 22:44
→ cawaiimaple: 特休未休畢買回是另外加的,不算在資遣費的平均工資 11/02 23:15
→ cawaiimaple: 裡面 11/02 23:15
→ maas: 想不到我的偶像K大留言了( 11/03 01:51
→ maas: 26F,那只能調解時提出彌補差額了? 11/03 06:26
→ cawaiimaple: 對啊,如果到你離職那天還有沒休完的特休,雇主就要 11/03 12:05
→ cawaiimaple: 折換成錢給你 11/03 12:05
→ cawaiimaple: 然後加班費(包含假日出勤)那些是要算在平均工資裡 11/03 12:05
→ cawaiimaple: 的 11/03 12:05
→ cawaiimaple: 如果最後確定合法(或合意)資遣,以你的情況拿到的 11/03 12:09
→ cawaiimaple: 錢應該要有資遣費+特休買回+未給足的加班費(含假日 11/03 12:09
→ cawaiimaple: 加班) 11/03 12:09
→ KatyFZ: 直接打給勞工局順便檢舉 11/03 13:31
推 kazami1110: 呃 我什麼時候有粉絲了XDDD 11/03 22:20
推 chaichai: 原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調解,學到了,但是是向一般法院 11/04 02:11
→ chaichai: 嗎?有的公司刷卡上下班不提供出勤紀錄的,這種不知要怎 11/04 02:11
→ chaichai: 麼處理 11/04 02:11
推 goodyW: 勞基法有規定要有出勤紀錄,沒有什麼叫不提供的 11/04 02:26
→ maas: 那條罰最少90000,說不定有公司會跟你賭 11/04 03:16
→ maas: 非常崇拜K大,能痛斥主管後,還回歸公司千分之一不到的機率 11/04 03:44
→ maas: 吧!論述強,又勇敢,我每天都會膜拜你,為求正確性,你位在 11/04 03:44
→ maas: 新莊的 11/04 03:44
→ maas: 但哪一方,我要確定我膜拜對了方向^_^ 11/04 03:45
推 kazami1110: 回chai大 勞事法規定資方有義務要提供出勤紀錄 11/04 12:28
→ kazami1110: 如果資方堅持不提供 於訴訟時跟法院直接聲請即可 11/04 12:29
→ cawaiimaple: 因為勞動事件法是去年才開始施行,所以可能很多人還 11/04 13:17
→ cawaiimaple: 不知道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調解吧 11/04 13:18
→ cawaiimaple: 好處是如果調解不成要進入訴訟,會直接由調解庭法官 11/04 13:18
→ cawaiimaple: 審理,就不用像以前如果跟勞工局/勞動局申請調解不成 11/04 13:18
→ cawaiimaple: ,打訴訟的時候還要重新提一遍證據什麼的,會省事很 11/04 13:18
→ cawaiimaple: 多 11/04 13:18
推 kazami1110: 勞工局調解就是垃....當我沒說 11/04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