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nzteeqrq: 可以 = = 11/16 09:02
→ dnzteeqrq: 記得 mail 給主管 多保留證據 =.= 11/16 09:03
推 CoNsTaR: 提早一小時走不會?他多黏你一小時剛好準時下班 11/16 10:13
推 deathcustom: 其實你可以做到月底然後直接嗆明了隔天要走 11/16 10:21
→ deathcustom: 勞基法預告期對雇主有罰則,對員工沒有 11/16 10:22
推 FXW11314: 有留證據就可以了,又不是賣身契,主管敢不放人嗎? 11/16 10:30
推 redsgm: 直接截勞基法給他看不會喔 11/16 10:51
噓 auditore: 說沒罰則的 知道可以民事求償嗎 不要亂教耶 11/16 11:29
→ auditore: 依法去走最安全 想要弄人 就要有承擔後果的決心 11/16 11:29
→ yyccmkt: 可以拒絕,但交接文件和離職信都要備份,預防被陰 11/16 11:39
→ qoo400: 照勞基法走 主管是要怎麼不同意 11/16 12:20
推 fanix21: 求償,公司要舉證損失,通常基層員工都勝率會比較高 11/16 13:43
→ Weky: 離職 主管或公司沒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力 11/16 14:45
推 justhis: 先寄信預告 剩下細節頂多就是再討論而已 11/16 15:06
推 ketter: 要下班被叫去用事情,你不會時間到了就下班事情丟著就好 11/16 15:45
→ sazabijiang: 真要爭取的話 時間到就把事情放下 隔天繼續做 11/16 15:58
→ sssmmmyy: 就算當天講也不會怎樣 因為沒罰則 那個只是好聚散條款 11/16 22:46
→ toro077: 幫QQ,加油 11/17 00:57
推 pigfist1113: 沒有舉證損失還想求償喔傻資方 11/17 03:01
推 FragileLin: 慣老闆真的一大堆 11/17 09:53
推 furio: 民事求償也要資方舉證損失,真的有損失的話你以為按規定 11/17 16:20
→ furio: 提早告知資方就不求償嗎? 11/17 16:20
推 shaddock1996: 不用理 如果主管對你很差的話 11/17 18:17
→ peter98: 不用理那個主管 他沒用了 11/17 21:18
→ e04su3ao4: 發存證信函 叫他好自為之 11/17 22:36
推 lariat: 寄存證信函就好。 11/18 00:12
推 sunny8077616: 直接發mail 載明離職日 cc自己私人信箱 11/18 10:43
→ sunny8077616: 口頭告知只是好心 11/18 10:43
推 GoodM: 可以 記得用Mail 留紀錄 一定站得住腳 11/19 02:50
推 amaton: 照勞基法走,記得留紀錄。 11/20 20:36
→ onlysoso: 未滿一年10天前預告即可,然後mail發人資跟單位主管, 11/22 13:56
→ onlysoso: 自己也要備份(加密附件),基本上主管沒理由不讓你走。 11/22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