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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入職,人出差在大陸,已經提早二十天發離職信給直屬主管與人資。 但老闆遲遲不答應,也沒給返台日期 在自保的情況下,可以在離職日後,自行購買返台機票回來嗎? 有沒有需注意的地方呢? -- Sent from PTTopi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4.5.48.120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68849421.A.F1F.html
hackerman: 信件要留好 沒簽約的話 提前10日告知即可 11/19 17:33
sazabijiang: 保留好提出辭呈時間點的證明 11/19 17:39
cityhunter04: 薪水到手之後,就買機票閃人啊 11/19 18:02
newforte: 好奇還沒離職跑回台會怎樣嗎 11/19 18:07
z030060374: 收好你的台胞證跟護照吧 哈 11/19 18:10
kevinmeng2: 在大陸直接買飛機回台灣就好了,離職有告知就不錯了 11/19 19:59
Nagisayan: 離職有告知就不錯了是什麼歪理啊?有人離職可以不用告 11/19 20:02
Nagisayan: 知的? 11/19 20:02
kevinmeng2: 樓上菜雞,沒在大陸工作過,笑死 11/19 20:06
fim: 腿在你身上? 對方要犯刑法強制罪?柬埔寨? 11/19 21:24
wonder123: 好奇差旅費?是預支的? 11/19 21:43
cityhunter04: 外派工作,又不是沒聽說過有人勞跑的……大驚小怪 11/19 22:19
tokyocat: 寫信告知離職日期,還是沒人回就這段時間寫好SOP/交接事 11/19 23:40
tokyocat: 項,時間到就跑 11/19 23:40
abasqoo: 注意別亂講話 要時刻自我審查 11/19 23:58
cityhunter04: 這裡又不是中國,為啥不能自由發言?? 11/20 00:45
Nagisayan: 出差去大陸,表示是被台灣公司聘僱,走台灣勞基法,這 11/20 00:58
Nagisayan: 都沒搞懂還在那邊吹什麼菜及軟,笑死人 11/20 00:58
blackhippo: 離職不告知可以啊..無故連續曠職三天雇主得不經預告終 11/20 08:44
blackhippo: 止契約.就是個玩比較硬的做法而已 11/20 08:44
anper: 有常識有工作經驗的人都知道不預告離職是絕對不會被允許的 11/20 09:01
anper: 吧...... 11/20 09:01
anper: 請不要說那種幼稚又喜憨的發言 11/20 09:01
blackhippo: 有常識有工作經驗的人應該知道法律能玩的跟你自以為絕 11/20 09:09
blackhippo: 對不會被允許的是兩回事吧?還在上學當屁孩? 11/20 09:09
davidaustin: 沒人回就等於同意啊 11/20 09:32
anper: 好的那你試試看?還在念大學的菜雞? 11/20 10:23
kevinmeng2: 蠢翻了,台灣勞基法都可以不告知離職了…可憐啊 11/20 11:00
kevinmeng2: 奴到沒腦子了嗎? 11/20 11:01
yoyoflag: 不告知 頂多就是三天後 雇主可以單方面終止契約 11/20 15:05
yoyoflag: 然後可能成為企業黑名單(如果業界有交換情報的話) 11/20 15:05
yoyoflag: 除此之外 還有什麼狀況 是可怕到絕對不被允許? 11/20 15:05
yoyoflag: 誰能解釋一下 為什麼有人會說 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11/20 15:06
pttnowash: 你有發信且CC就可以ㄌ 不必鳥公司怎麼想 11/20 15:13
pttnowash: 再來就是挖公司是否違法 11/20 15:13
Nagisayan: 雇主沒違法前提台灣勞基法什麼時候可以不告知離職了? 11/20 15:43
Nagisayan: 寫在哪個法條說可以不告知離職?三天不上班那叫曠職被 11/20 15:43
Nagisayan: 開除不叫離職。連守法觀念都沒有還有臉自傲去過大陸不 11/20 15:43
Nagisayan: 是菜雞? 11/20 15:43
kevinmeng2: 某id 是不是蠢hr啊?豪可憐啊 11/20 15:46
kiriomaple: 如果你是台灣聘顧外派出去的,用台灣的法律。 11/20 16:15
Nagisayan: 這個討論串裡應該沒有人會比某個明明是法盲還沾沾自喜 11/20 16:42
Nagisayan: 的人更可悲 11/20 16:42
WWE2020: 大陸離職只要當天告知 我公司都這樣 就走人 11/20 17:02
kevinmeng2: 幾十人打臉,開始凹了,哈哈哈,看了真可憐 11/20 17:22
Nagisayan: 有人真的看不懂中文還要硬拗。台灣聘僱者是適用台灣勞 11/20 17:28
Nagisayan: 基法,台灣勞基法沒有說可以不預告離職。某人先是搞不 11/20 17:28
Nagisayan: 清楚狀況,然後搞不清楚法律,然後被指出來以後拿不出 11/20 17:28
Nagisayan: 根據就惱羞成怒。在台灣勞基法的預告期是常識,沒有常 11/20 17:28
Nagisayan: 識還沾沾自喜,死不認錯不會讓你的人生變更好。 11/20 17:28
kevinmeng2: 你是不是把大家都封鎖了啊?都不看其他人推文嗎 11/20 17:30
skyyo: 一口一個菜雞的高手雞雞應該要展示一下自己傲人經歷多不菜 11/20 17:41
skyyo: 吧 11/20 17:41
Nagisayan: 我真的很討厭一一解釋一些傻子都該看得懂的東西,為了 11/20 17:41
Nagisayan: 你我破例一次。1.原po是受雇於台灣企業去大陸出差,適 11/20 17:41
Nagisayan: 用台灣勞基法。2.即使是適用對岸法律也是「告知當天就 11/20 17:41
Nagisayan: 能走」,告知是必要條件不是你所謂的「有講就很好了」 11/20 17:41
Nagisayan: 3.你所謂台灣勞基法說可以不預告離職,是哪一條?雇主 11/20 17:41
Nagisayan: 沒有違法前提台灣勞基法哪裡有說可以不預告離職?法條 11/20 17:41
Nagisayan: 拿出來啊?叫你拿出來就被你說是HR,你回答得出來嗎? 11/20 17:41
Nagisayan: 這種常識問題,正常台灣員工都知道的,在你看來這莫非 11/20 17:41
Nagisayan: 是要HR才懂?這條討論串全部都是在打你的臉,再凹下去 11/20 17:41
Nagisayan: 是你會更丟臉而已。 11/20 17:41
skyyo: 就很好其實頗中性 不在乎曠職被開除的確可以這樣講 11/20 17:47
Nagisayan: 我更正,他的原話是「有告知就不錯了」 11/20 17:52
skyyo: 我自己知道某友很久以前有做過這決定 直接跟很盧公司說他就 11/20 18:00
skyyo: 是告知離職 不考慮勞基法也不考慮公司需求 就是要走 11/20 18:00
skyyo: 不過他成功敲進行業入門磚以後 日後轉職只剩外商破百跟外商 11/20 18:01
skyyo: 存破百兩種 反而需要顧勞基法了 11/20 18:01
skyyo: 事後諸葛看起來好像當年硬要走是正確的 11/20 18:02
skyyo: 據本菜雞的看法啦 一切都是機會成本的博弈 不知高手雞雞覺 11/20 18:04
skyyo: 得如何 11/20 18:04
skyyo: 更正 菜雞都會 所以應該是 "雞"會成本 11/20 18:06
Nagisayan: 勞基法的規定在那邊,但如果雙方合意的話也可以在未達 11/20 18:11
Nagisayan: 預告期限就終止勞動關係。依你的例子應該是前公司沒有 11/20 18:11
Nagisayan: 硬要跟勞動者撕破臉所以最終(被迫)同意他直接離開。不 11/20 18:11
Nagisayan: 過不照法律規定來就是要承擔相關的風險,如果公司能舉 11/20 18:11
Nagisayan: 證因為他的行為造成公司損失的話可以向他求償。不過這 11/20 18:11
Nagisayan: 些都不構成「勞基法規定可以不用預告離職」的說法。再 11/20 18:11
Nagisayan: 怎麼樣,曠職三天被開除也好,硬跟公司盧就是要走也好 11/20 18:11
Nagisayan: ,都算是非常規的方式。以上是非高手雞雞的一點意見。 11/20 18:11
skyyo: 大致同意 看來大家說的是同一件事 只是角度跟用語造成誤會 11/20 18:16
skyyo: 互叫菜雞 太辛苦了 (當然是先叫的比較不對 11/20 18:17
sazabijiang: 嚴格說起來 殺人是可以的 只要你承擔後果 11/20 19:26
sazabijiang: 勞工曠職達三天 雇主就可以解雇 11/20 19:26
tnssh211448: 不預告離職又如何?勞基法有罰則? 11/20 19:26
sazabijiang: 雇主也不能任意扣住工資不發。至於因曠職造成的損失 11/20 19:27
sazabijiang: 賠償,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11/20 19:27
lpllpllpl: 解雇走勞基法啊 但解雇後的業務損失 你覺得是走什麼法? 11/20 19:37
kevinmeng2: 法律就在那邊,看你怎麼玩而已,看推文就已經知道立 11/20 19:42
kevinmeng2: 場是勞方還是資方了,多說無益 11/20 19:42
q2520q: 其實有盡告知義務基本上還是可以時間到拍拍屁股走人的喔, 11/20 20:24
q2520q: 即使雇主一直沒有答應也一樣,你只要一直跳針說你要幾月幾 11/20 20:24
q2520q: 號走就好了,然後不斷詢問說交接的事情,交接的部份是要由 11/20 20:24
q2520q: 資方派人跟你交接或是他們規定的交接格式而不是你自己生, 11/20 20:24
q2520q: 如果到離職日前還是沒有跟你說交接的事情就不是你的問題了 11/20 20:24
q2520q: (但你還是要不斷提醒你啥時要離職以及交接要找誰),離職這 11/20 20:24
q2520q: 塊是真的比較偏勞方,基本上你有盡到你基本的義務就沒事了 11/20 20:24
Nagisayan: 說勞基法可以不告知離離又說不出法條依據的是誰?惱羞 11/20 20:41
Nagisayan: 成怒就一律把別人都打成資方?是不是只要比你懂台灣勞 11/20 20:41
Nagisayan: 基法的都叫資方? 11/20 20:41
Nagisayan: 既然都會講法律就在那邊了,那把你所謂勞基法說可以不 11/20 20:43
Nagisayan: 用預告就離職的法源根據拿出來啊 11/20 20:43
blackhippo: 你要不要看清楚一點..從頭到尾沒人說"勞基法可以不告 11/20 20:46
blackhippo: 知離職好嗎"..只有註記不告知離職時雇主可以怎麼做ok? 11/20 20:47
blackhippo: 而且也沒規範不告知離職有甚麼明確罰則.頂多雇主可就 11/20 20:48
blackhippo: 業務損失求償.前提是你要證明的出那些是因為不告知離 11/20 20:48
blackhippo: 職造成的業務損失..you know?要不要再看仔細點? 11/20 20:49
Nagisayan: 請看清楚第28樓的發言再來說有沒有人講過這話可以嗎? 11/20 21:06
Nagisayan: 至於你講的那些,我在前面早就都說過了,不用再寫一次 11/20 21:08
Nagisayan: 給我看。 11/20 21:08
kevinmeng2: 笑了,看來我戳到痛點了,哈哈哈。不知道那句話而已 11/20 23:25
Nagisayan: 你要繼續在這丟臉秀下限請自便 11/21 00:24
gaea0127: 可憐啊 11/21 09:16
jtrtsay: Vpn 11/21 12:42
oncloudy: 16樓說的好像台灣能自由言論一樣 11/22 13:20
aaaaxx5855: 笑死 不告知離職 工作不是自助餐餒 11/23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