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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首先 非常感謝版上的文章及留言, 還有法律的保障 幫助我度過這次身心疲累的離職的鬥爭 也希望往後 不要有任何人會遇到一樣的事情 但好像有點難(? 如果真的遇到,加油吧! 我的故事是 (文有點長) 在職三年多不到五年,因此有30天預告期 特休天數還剩下七天,希望可以在預告期最後幾天使用完,且不需在進公司。當然在請特休 前,所有業務皆需交接清楚。哦對 忘了說最後離職日恰好是週一。 公司用了以下「假規定真理由」阻擋我使用特休 1.特休不可以連續休這麼多天 2.勞健保帳款會有跨月掛帳問題 3.真的要使用只能換錢,並把離職日提前至最後進公司那天 (我必須先說 我們公司若有任何人事問題,都是直接找人資主管「本人」協商。) (以下簡稱:我的主管:A/主管A的主管:S) 上週提完離職後 週一:A告知我人資無法接受特休,由於A無法決定這部分,要我直接向人資這邊討論, 因此我傳了訊息 客氣的希望人資能抽空討論一下。 (無回應) 週二:我又再次傳訊息,因為我知道人資可能很忙,但希望他有空時方便借我個一點點時間 。(無回應) 我轉告了A此事,希望他可以代為聯繫人資這邊,作為橋樑(A也無回應) 因此我查了版上所有類似的問題 所有留言,還有法規 清楚的寫了封正式辭職申請信 1.提離職日期 2.交接日期 3.交接內容 4.特休使用日期 5.正式離職日期 cc A,S,人資,很重要的*私人信箱留底* 週三:非常臨時的被A,S叫去會議室 S一開始以同理心得切入話題說自己跟我同站在勞方,實質上不斷的要說服我 不要請特休, 我不斷的強調一切只是遵照勞基法走。 之後S大翻白眼不耐煩的說30天預告期不合理,並要我放下法規,以「道德觀」來看待,就給 個方便難道很難?最後忍無可忍時,說年終都在這樣在發,公司有虧欠你? 當然這場會議不歡而散 下午剩下A主管再次找我面談,說他們幫我爭取到最後七天改成上班週二四,休週一三五 我依然堅持我原本的規劃。 A也忍無可忍+但又無可奈何的離去回報給人資 後來我剛好本週有事要請假,需要經過人資 親自去拜訪了她,她的態度就非常不耐煩,對我依然無回應。 因此我就回到座位,再次把交接清單清楚發出, 「一樣記得郵件中要有以上那群人。」 直到今天週四我就收到通知 離職程序可以開始跑了。終於! 我向勞工局確認過,公司阻擋我的那些理由 全部都不合法! 為了少付一個假日的薪水,並不滿一個月的勞健保 才會這樣步步逼。過程很辛苦很煩很累 但是自己的權益,只能自己爭取。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2.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73538919.A.BD3.html
AccLaborGo: 你從一開始傳願意討論訊息就顯現弱勢態度,決心要照 01/13 00:21
AccLaborGo: 法條走就直接攤明講,哪來討論餘地 01/13 00:21
AccLaborGo: 不過也算是經驗啦,主張權益也是越來越熟 01/13 00:22
AccLaborGo: 離職後先好好休息吧,祝新年快樂 01/13 00:24
Basket0205: 一開始示敵已弱沒什麼不好啊 底線就在那 01/13 00:25
AccLaborGo: 合法權益不想退讓的話,何必示敵以弱,人家看你軟當 01/13 00:28
AccLaborGo: 然就來試你會不會退縮 01/13 00:28
GEoilo: 原主堅守立場沒隨老狗起舞算是不錯了,人還在職能不配合 01/13 00:41
GEoilo: 主管要求及人資流程嗎?想聽聽高手分享如何應付的高招 01/13 00:41
backpackertw: 哪有什麼高招,依法提出預告期後,你就算沒交接完 01/13 00:47
backpackertw: 沒跑人事流程還是合法離職啊,難不成人資看你沒來 01/13 00:47
backpackertw: 上班還會幫你繳勞健保嗎 01/13 00:47
cityhunter04: 唬爛特休不能連休,之前離職我放了一個月(22天) 01/13 01:32
cityhunter04: 的特休…… 01/13 01:32
woohowooho: 如G大所說,因為主管無法下決定,也不願意幫忙談(想 01/13 07:12
woohowooho: 逃離的原因)才需要找到人資本人洽談。 01/13 07:12
woohowooho: 後來也問了勞工局無論公司流程有無跑完,只要日期有 01/13 07:12
woohowooho: 標示清楚,也確認將訊息告知資方,特休及離職日都可 01/13 07:12
woohowooho: 以直接不出席,公司不得以曠職或是其他理由扣薪資。 01/13 07:12
woohowooho: 看完樓上大大的想法也學到另一課,非常感謝 01/13 07:12
Sofast: 我遇到的大公司反而希望你日期壓後面一點,後面連續特休 01/13 07:36
Sofast: 更沒意見 01/13 07:36
lingerptt: 特休換錢是底線,其他多拿隨緣隨文化口袋 01/13 09:06
fim: 反而希望你壓後面一點+1 01/13 09:51
lakb24: 爛公司快點閃人也好 01/13 10:41
masks213: 推 經驗分享 01/13 12:25
GEoilo: 勞工於離職時,是有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的。公司不能扣發 01/13 20:59
GEoilo: 薪資,不表示能沒交接完亂搞到公司不爽,拿致受有損害, 01/13 20:59
GEoilo: 來循民事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這樣只是搞自己啊 01/13 20:59
woohowooho: 公司流程的部分是指「公司額外規定的簽核流程」及「 01/13 21:36
woohowooho: 請假流程」。 01/13 21:36
woohowooho: 這次我想為已經盡我的責任將交接清冊列的清清楚楚, 01/13 21:36
woohowooho: 交接中卻還是不斷被刁難,任何理由都可以成為問題, 01/13 21:36
woohowooho: 心很累 01/13 21:36
smile813: 樓上,公司要能有證據表示因為員工離職沒交接好而導致 01/13 21:38
smile813: 有重大疏失的直接原因,你不知道嗎?哪個公司那麼無聊? 01/13 21:38
smile813: 不要嚇不知道的人 01/13 21:38
smile813: 回g大 01/13 21:39
GEoilo: 原主W大有做功課處理的還ok啊~ 01/13 21:49
GEoilo: 是因推文有人提“沒跑人事流程還是合法離職”而提醒,實 01/13 21:49
GEoilo: 務上是少見,判例也多是公司失敗,不用奴但要小心注意 01/13 21:49
ll2233445566: 勞方硬起來就對了,不要奴性太重 01/13 22:46
sazabijiang: 人事流程只是公司內部的作業程序,不能構成妨害勞工 01/14 17:23
sazabijiang: 結束雇用關係的限制。至於因為沒有好好交接造成公司 01/14 17:24
sazabijiang: 的損失,那是公司要舉證,例如員工握著鑰匙密碼不 01/14 17:24
sazabijiang: 交出來之類的。但是沒有新人來頂替原職缺,或者新人 01/14 17:25
sazabijiang: 沒有技能接替離職者,那是公司的問題,不是勞工。 01/14 17:25
XtrEmeMasTeR: 就智障公司以為內規可以大過法規 直接叫他們吃屎 01/15 01:22
sjr500: 先跟勞工局照會,再轉公司那些笑話 01/17 11:29
sjr500: 給勞工局窗口,最後再轉勞工局回信 01/17 11:29
sjr500: 給HR,cc主管。他們大多就安靜了 01/17 11:29
godmanntut: SA大說的沒錯,你公司沒找到人可以交接那是公司的事, 01/19 17:16
godmanntut: 你如果搞爛了公司財產導事損失也是公司要舉證 01/19 17:17
godmanntut: 不然雇主只要隨便一句都是XXX離職造成的,那不就天下 01/19 17:17
godmanntut: 大亂了 01/19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