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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新聞才看到投訴人資料被誤傳出去 以前也聽說過有些勞檢員 如果口風比較鬆 可能會有透漏的可能 那去檢舉的時候 可以留家人資料嗎 為什麼一定要留名字才受理?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2102J20S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58.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76766762.A.97D.html
taitzyhwan: 基本上都會知道是誰 02/19 08:45
taitzyhwan: 留家人名字在公司勞工清單中也找不到人,除非黑工 02/19 08:46
Penny4321: 我是要投訴承攬商,應該跟公司勞工名單沒關係 02/19 08:50
KOSMOST: 自己要檢舉的事情當然留自己名字 02/19 09:36
FarkU: 你爭權益,別人背鍋,整碗都是你的。 02/19 10:28
sazabijiang: 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 02/19 10:58
sazabijiang: 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 02/19 10:58
sazabijiang: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02/19 10:58
sazabijiang: 所以答案是可以留家人資料,只是被抓到的話關三年。 02/19 10:59
kevinmeng2: 先問你哪個縣市最快,出了台北市,自求多福 02/19 14:38
GEoilo: 公務員“誤傳”才罰五萬元,笑死 02/19 15:16
hank814028: 當勞工真可憐,哈哈哈哈 02/19 16:42
gs00001: 資工局都會把檢舉人透露給雇主知道,就算冒名也沒用,照 02/19 19:16
gs00001: 樣查得到。在雇主被罰錢之前,你會先被弄走,而且雇主還 02/19 19:16
gs00001: 罰不到錢,這就是台灣。 02/19 19:16
naifing: 先看你投訴的事情是不是只有發生在你身上啊 02/19 23:46
naifing: 標的範圍很小的話用膝蓋想也猜得到是誰,真的被質問就裝 02/19 23:47
naifing: 死,等公司拿出投訴人的證據再認還不遲 02/19 23:48
wingdominato: 可以報給四叉貓或黃國昌 02/20 00:58
qazdrfv: 不留名字那個叫黑函 02/20 18:55
fanix21: 所以台灣勞工勞權低落不是沒原因 02/21 12:36
qaz12453: 現在知道勞工多可憐了吧 02/21 13:33
qaz12453: 家人聽到 主動檢舉 這樣算不算違法? 02/21 13:34
sazabijiang: 檢舉還是要有具體事證阿。例如公司不給員工報加班費 02/21 21:00
sazabijiang: 你總要舉幾個有加班事實卻沒有給加班費的員工姓名 02/21 21:00
sazabijiang: 這樣勞工局才能要求雇主提供資料並加以比對 02/21 21:01
sazabijiang: 總不能寫"我有朋友在這家公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 02/21 21:01
sazabijiang: 這樣我每天都去檢舉台積電,台積電就飽了 02/21 21:01
sazabijiang: 然後勞工局也被你癱瘓了 02/21 21:01
GoGoJoe: 怕被知道你還檢舉 真是天 02/22 11:28
GoGoJoe: 檢舉權力是給不怕被報復的人 02/22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