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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附上判決書 https://reurl.cc/Y8Ll1l 因為判決書很長 我擷取重點長話短說 我的薪資結構 約定工資為27,000元(底薪17,717元、工作津貼1,954元、伙食津貼2,400元、固定加班費4, 929元) 我的爭議點是加班費要用2700/30/8去計算 在職22個月無論上班時數皆領4929 固定加班費 是屬於「經常性給與」 每個月 上班時數約220小時 請求加班費約260,000 ————————————————— 對造抗辯 工資27000元已包含加班費 4929元 只需補我基本工資 全新27000-加班費4929=22071 基本薪資23000-22071=929 因為跨三個年度 22個月加班費 約27,000 ————————————————— 法院最後對方合理 ㈢原告請求被告給付261,563元本息,是否有理?  ⒈按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3分之1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3分之2以上,勞基法第2 4條第1款、第2款定有明文。而所謂「平日工資」,係指勞工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 酬,亦即平日工資乃指勞工每日到班工作即可獲取之工資而言,用以計算勞工加班費或為遲 到、請假扣薪之基礎。查原告薪資結構中之固定加班費本即為延長工時之加給,不得列入平 日工資計算加班費。是原告主張其薪資結構為底薪、工作津貼、伙食津貼、固定加班費,均 應列入工資計算加班費云云,自無足取。   ⒉依上所述,按原告應領之薪資(即勞動部公布原告任職期間108-110年度之基本工資)計算 原告每月可得請求之延長工時工資各如附表延長工時計算欄所示,扣除被告每月業已給付之 固定加班費4,929元,尚有如附表「扣除預付加班費4,929」欄所示之差額,合計27,729元, 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加班費於27,729元之範圍內,為有理由,逾此範圍之請求,並無理由。 ————————————————— 退伍第一份工作被這樣壓榨真的很痛苦 按照法院算法 27729/22=1260 上班時數220小時 一個月才拿回27000+1260 =28260 ————————————————— 最後我想問我上訴還有望嗎 希望有經驗的鄉民可以給我意見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73.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84118883.A.436.html
naifing: 220/22=10hrs,27000-4929<基本工資,你能合理請求的應 05/15 10:59
naifing: 該只有(27000/22)*1.33的加班費吧 05/15 10:59
naifing: 《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05/15 11:03
naifing: 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 05/15 11:03
naifing: 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 05/15 11:03
naifing: 給與」都算。 05/15 11:03
naifing: 《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能超過8小 05/15 11:03
naifing: 時,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 05/15 11:03
leptoneta: 上訴 05/15 11:07
naifing: 抱歉我上面打的太簡陋,是(27000pay/22day/8hrs)*1.33*( 05/15 11:14
naifing: 10-8)=408元/日 才對 05/15 11:14
cityhunter04: 找法扶問看看吧!厲害的律師能找到有利的法條解釋 05/15 11:24
cityhunter04: 方法 05/15 11:24
naifing: 我也覺得你直接找法扶問比較準,看這個雇主是要吃未給加 05/15 11:27
naifing: 班費還是未達基本薪資 05/15 11:27
naifing: 都3202年了還一堆22+5的白癡算法== 05/15 11:28
DAKOU: 是除以30.... 05/15 11:29
cooncoon: 加班費算在基本工資內?? 05/15 11:31
kevinmeng2: 找律師,別問鄉民,鄉民只想懲罰企業,但沒有建議 05/15 11:31
leptoneta: 22+5合法啊 如果沒加班你不也照領 難道有退回去 05/15 11:31
leptoneta: 如果超過原定加班費就再補錢 05/15 11:32
DAKOU: 我覺得合理,但是如果法扶不要錢,倒是可以上訴看看,反正 05/15 11:33
DAKOU: 不打白不打 05/15 11:33
leptoneta: 當然現在22k已經不合法 本薪要隨之提高 05/15 11:33
aimlikenoob: 現實是,你這薪水跟求償金額根本沒人在乎,你知道開 05/15 11:53
aimlikenoob: 庭一次法官書記官的成本是多少嗎,打發你回家比較快 05/15 11:53
naifing: 啊對,是30,那這樣就更低了 lol 05/15 12:15
naifing: 22+5沒說不行啊,問題是+5的名目是加班費,你掛了這名目 05/15 12:16
naifing: 一定凹人加班加到滿,上班準時叫合理、下班準時叫早退( 05/15 12:17
naifing: 27000/30/8*1.33*2=299,…大約只有300 wwww 05/15 12:19
naifing: 然後我講的22+5其實是以前馬仔的22K就業方案,新鮮人26K 05/15 12:21
naifing: 裡有22K是政府方案輔助,企業在期間內只出4K,後來被斷章 05/15 12:22
naifing: 成22K+N 05/15 12:22
medama: 這是固定加班費沒錯啊 只是薪水低於基本工資,要補差額 05/15 12:28
medama: 法官沒判錯 05/15 12:28
naifing: https://reurl.cc/a1Q5Z7 定額加班費 05/15 12:34
naifing: 不過低於基本工資補差額的話 26400-(27000-4929)=4329/月 05/15 12:38
naifing: 應該是這樣…吧(?) 05/15 12:38
pujos: 看完原判決書,你爭執的點根本錯誤 05/15 12:49
pujos: 金額差異最大的原因是法院打槍你的每小時3~3.5小時的加班 05/15 12:50
pujos: 時數論,認應扣除休息時間 05/15 12:50
pujos: 而不是你的加班費經不經常給與 05/15 12:51
leptoneta: 兩者都有啦 05/15 12:58
RyanGasoline: 都敗訴了,這邊難道有大法官嗎 05/15 13:19
GEoilo: 笑爛~加班費也能算在基本工資內!? 05/15 13:31
raul12: 誰教你爭執這部份的 05/15 14:27
Arnol: 讓我想到苗可麗那個說員工一年只上班一天的影片 05/15 19:06
your0207: 固定加班費的模糊地帶吧 05/15 20:33
peter98: 我比較好奇26萬是怎麼算的 05/15 20:37
your0207: 我前公司的加班費計算是有含固定加班費,但現在這個沒 05/15 20:37
your0207: 有,同行業的公司 05/15 20:37
peter98: 掃過一次判決書 看來對於加班時數也有爭論 結果你的 05/15 20:42
peter98: 長話短說卻沒有寫 你的表達能力讓你敗訴是預期之中 05/15 20:43
peter98: 想繼續爭取的話就去請律師吧 你的26萬我坦白說: 不可能! 05/15 20:43
peter98: 但我剛隨便算一下 你至少要能爭到4萬元左右才對 05/15 20:44
peter98: 大概也就比現在的判決多個1萬3 算了 想想我覺得你還是 05/15 20:45
peter98: 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際 另外你對加班時數的認定有問題 05/15 20:45
f0920009: 所以都建議面試的時候問人資公司的薪資結構,太多公司會 05/15 21:05
f0920009: 在薪資這塊搞小動作了,通常是要以全薪去換算加班費, 05/15 21:05
f0920009: 但是有些公司是以底薪去換算加班費,這樣差很多 05/15 21:05
lakb24: 你最大的問題就在於這種公司根本就不該待這麼久我幾年前 05/15 21:54
lakb24: 做過五萬二含加班費月休六天的工作我待三個月就果斷不待 05/15 21:54
lakb24: 了可能是因為你太年輕才這麼能撐吧下一個工作別再找這種 05/15 21:54
lakb24: 的了 05/15 21:54
GoGoJoe: 沒希望 你這是一份基本薪資的工作 加費沒加班就沒有 不 05/15 22:55
GoGoJoe: 能當經常性給予 05/15 22:55
GoGoJoe: 應徵時都有跟你說明白 錄用你的公司真倒楣 這去勞工局投 05/15 22:57
GoGoJoe: 訴就知道的結果 你還浪費大家時間去跑法院 05/15 22:57
banana321: 檢舉 05/16 00:57
lakb24: 第一次聽到公司倒楣這種說法勞工如果真的只剩這種公司可 05/16 12:46
lakb24: 以選才真的還不如自殺 05/16 12:46
GoGoJoe: 隨便你 05/17 13:59
GoGoJoe: 我是叫他去勞工局檢舉就好 沒叫他順從公司 看不懂可以多 05/17 14:01
GoGoJoe: 看幾次 浪費時間跑法院不是倒楣是什麼 要不要我也去警察 05/17 14:02
GoGoJoe: 局隨便提告你看看 05/17 14:02
knifechen: 名目上有明訂加班費,要被列為經常性給予很難。法規所 05/17 15:14
knifechen: 述經常性薪資本來就不含加班費。而是津貼名義就算 05/17 15:17
gohoyo123: 直接找法扶比較好 05/17 15:17
knifechen: 另外法院認定你的加班時數跟你自述的也不一樣 05/17 15:18
knifechen: 法院認定的時數扣掉每月4929,所以認訂只差兩萬八 05/17 15:20
redhuang: 真得很慘 勞工權益都不是資方在打壓 是勞方自己打壓自己 05/18 11:55
lakb24: 勞工的命資方的腦真是厲害 05/18 17:39
shark157: 你這麼會算還能告上法院怎麼不花時間找好一點的工作? 05/18 23:11
sazabijiang: 常常固定加班依法領加班費,不等於「經常性給予」 05/19 21:43
HOLAHOJIAN: 一樓…月薪制是/30 05/20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