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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潛水多年第一次發文請教。 近期在職場上發現某同事會把別人製作的訓練或宣導資料改第一頁變名字成自己做的。 雖然內容大多是法規或基本觀念宣導或公司規定,但也是我辛花時間苦彙整的,感覺不是很舒服。 和主管反應,主管表示公司資料是共享,沒有偷的問題。 我可以接受那是屬於公司資料,但那真的不是那位同事製作的! 想請教這件事,有道德或法律問題嗎? 或只是純粹我太小心眼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30.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92105220.A.272.html
peter98: 主管都不挺 離職唯一解 08/15 21:27
shter: 公司有少給你薪水或因此扣你KPI加到你同事那嗎? 08/15 22:19
CoNsTaR: 不會自己去跟他講?說不定他有需要改成他名字的理由只是 08/15 23:14
CoNsTaR: 忘記知會你 08/15 23:14
tcsyspe: 聽說他績效比任何人都好(不確定是不是職等問題),然後 08/15 23:28
tcsyspe: 我不是個案,之前有其他人也發現他把前人製作的資料改成 08/15 23:28
tcsyspe: 自己的名字 08/15 23:28
sazabijiang: 你可以把你的名字藏在文件不明顯的角落 用浮水印 08/16 00:11
sazabijiang: 不過這沒有法律問題,你在公司的產出 所有權都是公司 08/16 00:12
Soulimana: 去問那同事為什麼改你名字 沒什麼不敢問的 08/16 01:08
Soulimana: 不知道主管怎麼會用到偷的字眼 你有說偷? 08/16 01:09
Soulimana: 你已經跟主管說那是你做的 讓人知道是你做的其實就夠了 08/16 01:12
Prokennex: 只有道德問題。以前我也和你一樣,向主管反應得到的回 08/16 02:34
Prokennex: 應是:都自己人呀誰做不都一樣嗎放開心胸一點。主管的 08/16 02:34
Prokennex: 觀點,只要有人做,那人是誰並不重要,不做就一起被罵 08/16 02:34
Prokennex: 我那同事更扯,下班會最後一個走,攔截隔天一早要送的 08/16 02:38
Prokennex: 卷宗、簽呈,有利的改自己名字,大家幾乎都不知道,甚 08/16 02:38
Prokennex: 至誰密奏誰加薪都看光,妙的是他是總務,監視器他管的 08/16 02:38
ithil1: 不要亂教 誰說沒有法律問題 08/16 06:28
ithil1: 就算受僱人在公司的著作產出的「著作財產權」屬於公司, 08/16 06:30
ithil1: 倘若未透過契約另行約定,將以勞工為著作人,享有「著作 08/16 06:30
ithil1: 人格權」,可決定該著作是否公開發表、對外姓名表示以及 08/16 06:30
ithil1: 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著作之內容 08/16 06:30
pttnowash: 推樓上~就是你可以說這本書你寫的 但版權屬於出版社 08/16 06:38
pttnowash: 但出版社不能說這是別人寫的 08/16 06:39
abc0922001: 超幹的吧 08/16 09:07
nextstar: 所以以後都不要做,不然就是知道他會報告的話故意放個 08/16 10:14
nextstar: 錯誤的東西在裡面,反正他如果說是你做的你就裝死 08/16 10:14
leptoneta: 這種問題就是舉證問題 08/16 11:38
Popcornsalty: 內容不是你原創的 在乎什麼? 08/16 11:54
Popcornsalty: 無非是自己投入的時間 被別人佔走 現在心裡感覺不 08/16 11:55
Popcornsalty: 舒服 08/16 11:55
Popcornsalty: 那你匯整法規與宣導資料,說是你做的,那對的起第一 08/16 11:59
Popcornsalty: 手撰寫的人嗎? 08/16 11:59
Antihsieh: 有法律板、生活法律板 08/16 13:07
ithil1: 排版彙整不見得沒有著作權欸 08/16 14:01
ithil1: 著作權法第7條看一下謝謝 08/16 14:02
GoGoJoe: 有領薪水 所以著作權是公司的 但是你有著作人格權 08/16 14:34
GoGoJoe: 可以要求標示姓名 但是法規政策沒有著作權 僅限於你的 08/16 14:34
GoGoJoe: 樣式 然後標記「本資料樣式屬於OOO創作」 不啻等同告訴 08/16 14:35
GoGoJoe: 全公司你很小心眼嗎 如果你樣式是公版的 你什麼權都沒有 08/16 14:37
duriel3313: 這問題擺明是職場人際,一堆人用生活法律講一堆= = 08/16 14:54
GoGoJoe: 對啊 就鬥輸上來討拍 真傻 來PTT討酸 08/16 14:59
GoGoJoe: 是不知道 PTT只會檢討發文者 怎麼酸都是發文的被酸 08/16 15:00
GoGoJoe: 討拍去跟老媽講比較有機會 08/16 15:00
fanix21: 浮水印萬用 08/16 15:31
IBIZA: 以前我同學跟我借作業 我叫他直接幫我交 他把第一頁換成 08/16 15:45
IBIZA: 自己名字交出去.. 08/16 15:45
IBIZA: 學期末老師通知我缺繳我才發現.. 08/16 15:46
a75088285: 你放心,你以後偷別人東西換自己名字的時候就會被幹死 08/16 16:21
fim: 看到IBIZA的遭遇笑了出來...XDDD 08/16 16:40
sharline1013: 如果是報告用的,可以保留一些內容留作口述的部分不 08/16 17:12
sharline1013: 要寫上去。或者以後你整理完就先寄出來公告週知 08/16 17:12
prokne: 如果第一頁的名字,通常會秀presenter,會不會是因為這樣 08/16 17:40
prokne: 所以只秀他名字 08/16 17:40
prokne: 如果再加上一行資料整理,然後秀你的名字呢? 08/16 17:40
AvatarH: 在圖底下放自己的圖騰,要舉證時再拿出來用 08/16 18:51
sazabijiang: 所以你彙整這些資料時,有經過原作同意嗎:p 08/16 19:21
sazabijiang: 在公司內部用文件還在那邊扯著作權 08/16 19:21
sazabijiang: 你有註明那些資料的原始作者是誰嗎? 08/16 19:22
ithil1: 如果是法規的話本來就沒有著作權啊= =a 樓上真的很愛不懂 08/16 21:23
ithil1: 裝懂 08/16 21:23
ithil1: 為什麼用公司內部文件就沒有著作權,這種邏輯我真心不懂 08/16 21:24
ithil1: 當然我沒看過原po的作品,不會保證他一定有或沒著作權。 08/16 21:28
ithil1: 但sazabijiang直接說把別人做的資料改成自己名字沒有法律 08/16 21:28
ithil1: 問題真的很敢講呢呵呵 08/16 21:28
ithil1: 再來,就算原po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雖然這裡她可能可以 08/16 21:30
ithil1: 主張合理使用),也不代表她所產生的著作的著作人格權可 08/16 21:30
ithil1: 以遭受他人侵犯。 08/16 21:30
tcsyspe: 謝謝各位的指教,我只是純好奇上來發問。有人問為什麼不 08/16 21:40
tcsyspe: 和本人說,因為他是一個連共用文件顯示他是最後編輯者都 08/16 21:41
tcsyspe: 以否認他編輯的人。 08/16 21:42
tcsyspe: 法規部分,不可能整本說,會經過自己的歸納與分析,製作 08/16 21:43
tcsyspe: 除非是授權商用圖片,不然所有圖片我都會註明來源。 08/16 21:44
tcsyspe: 做簡報或宣導資料其實比想像中更耗時間,或許因為如此, 08/16 21:46
tcsyspe: 我才有一種不平衡心態,因為他對外就是宣稱是他的成果。 08/16 21:47
tcsyspe: 不是部門(他也不是主管)成果而是個人成果。 08/16 21:48
tcsyspe: 總之謝謝各位的分享與指教,最後幫ib大拍拍 08/16 21:51
iloveannasui: 不是小心眼,我也不能接受,一定翻臉的。而且趕快找 08/16 23:43
iloveannasui: 新工作。這種情況,那個同事不是最大的問題,主管才 08/16 23:43
iloveannasui: 是最大的問題。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表示他有需要 08/16 23:43
iloveannasui: 一定會剽竊所有你的工作成果,有事會推你出去頂包。 08/16 23:43
iloveannasui: 這種主管千萬不要在他手下做事。 08/16 23:43
UCCUplz: 在大庭廣眾之下直接當眾問啊 08/17 09:24
cityman9999: 偷換概念喔~想酸老高XD 08/17 09:42
GoGoJoe: 老高那種是可以告的 差很多 08/17 14:45
sazabijiang: ithil1 因為原PO一開始就說是法規跟基本觀念宣導 08/18 00:19
sazabijiang: 建議你去幫原PO打著作權官司告同事,不用在這邊鼓譟 08/18 00:19
sazabijiang: 我最討厭職場那種一直告訴你,你該努力爭取自己權益 08/18 00:20
sazabijiang: 你是對的,法律是站在你這邊的,不要當奴隸了 08/18 00:21
sazabijiang: 結果真的你需要幫助時,他就消失不見的人。 08/18 00:21
sazabijiang: 原PO你可以去公司的HR申訴阿,說你同事違反著作權法 08/18 00:21
sazabijiang: 然後你跟主管報告之後,他又包庇,兩個人一起告。 08/18 00:21
sazabijiang: ithil1會幫你打官司的。 08/18 00:22
ithil1: 笑死樓上又滑坡囉~!真是邏輯死去,鼓吹人家爭取權益跟你 08/18 09:31
ithil1: 直接說沒有法律問題根本兩回事 08/18 09:31
ithil1: 你的說法就是剽竊他人的東西沒有違法,現在又在那邊硬凹 08/18 09:34
ithil1: 難道打官司嗎呵呵。sazabijiang好了啦,對於自己不懂的東 08/18 09:34
ithil1: 西虛心接受指正很難嗎?拉不下臉的樣子真好笑 08/18 09:34
GoGoJoe: 原PO還轉不過來 不管你整理有多少創新性或多少時間 08/18 15:28
GoGoJoe: 擁有多少著作權 只要是上班時間創作的 你的著作權就被公 08/18 15:29
GoGoJoe: 司買斷了 要告要由公司來提告 你只能要求他標示你的姓名 08/18 15:31
GoGoJoe: 如果要告人格權 你的創造性又不足 有三萬就偷笑了 08/18 15:39
sazabijiang: ithil1你去幫原PO告公司啊,跟我說幹嘛?我看起來像 08/18 19:09
sazabijiang: 原PO公司的負責人嗎? 08/18 19:09
sazabijiang: 既然你講得這麼有把握公司違反著作權,你就去幫他阿 08/18 19:09
sazabijiang: 明知道公司犯法卻不去舉發,那你不就是鄉愿? 08/18 19:10
sazabijiang: 你就大聲跟法官說,原PO整理公司內既有的法條與宣導 08/18 19:10
sazabijiang: 他應該享有著作人格權 ba la ba la ba la ba la 08/18 19:10
sazabijiang: 我最討厭這種光說不練的人了 08/18 19:11
sazabijiang: 講得滿嘴仁義道德,真的要出面的時候就躲起來 08/18 19:11
s910928: pdf檔嗎? 08/18 21:15
s910928: office類的就鎖密碼啊 08/18 21:15
ithil1: sazabijiang你是腦袋有問題還是看不懂字? 08/19 11:04
ithil1: 64樓就說過不能保證他有或沒有著作權,但是一個鼓吹這種 08/19 11:06
ithil1: 行為絕對沒有法律問題的人就是欠電啦! 08/19 11:06
ithil1: 直接大方說沒有法律問題,不電你電誰? 08/19 11:08
ithil1: 有人說闖紅燈絕對沒有法律問題,拿出法條提出反駁的人反 08/19 11:11
ithil1: 而還要被邏輯日去的人說「阿那你怎麼不去檢舉?我最討厭 08/19 11:11
ithil1: 光說不練的人blablabla......」 08/19 11:11
ithil1: 觀念有錯就有錯,是違法的事情就老實承認,不用在那邊滑 08/19 11:14
ithil1: 坡硬凹;有人對你科普法律常識就該偷笑了還在邊嘰嘰叫, 08/19 11:14
ithil1: 死拉不下臉道歉還要去扯別人打不打官司真的很好笑 08/19 11:14
AccurateBell: 純噓sazabijiang,三小邏輯 08/20 12:59
blReader: 如果與績效無關的話,講了也沒人會出手干預 08/21 14:59
blReader: 以前我在某大廠跟主管去技轉,親眼看著他唬弄對方 08/21 15:00
blReader: 事後他對於完成技轉任務,但又彷彿沒技轉這事感到自豪 08/21 15:01
blReader: 他為了保護自己的功績而藏一手,所以他升到那個位置 08/21 15:02
blReader: 跟績效有關就會是腥風血雨 08/21 15:03
blReader: 很多年後我才理解主管那種行為,職場上有一些割稻尾仔 08/21 15:09
blReader: 收割別人的心血就能混得很滋潤,重點是公司不會管 08/21 15:10
blReader: 要不就是靠自己保護,要不就是弄走那種人,但通常那種 08/21 15:11
blReader: 每天都在做社交的,很難動得了他 08/21 15:11
milkdog: 有人邏輯崩潰喔笑死。提醒他人權益,不代表還要手牽手幫 08/22 18:14
milkdog: 他一起爭取捏,光是肯提醒、肯給建議就很佛心了好嗎? 08/22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