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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我是一個多月前發文提到被公司強迫離職的那位。謝謝各位前輩的建議(任何的建議都是),想跟大家分享目前的進展: 後來事情出現了戲劇性的轉折,就在12月初,在部門的例行會議上,主管居然在我們沒有共識也沒有知會我的情況下,在所有同事面前直接宣布「我將離職」。反正我當下是直接被惹毛了,直接離開公司開始請剩下的特休,然後立即發送全公司電郵表達異議,強調我從未提出離職申請,馬上直接去勞工局諮詢了。 結果這個禮拜,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態度突然轉變,開始切割主管的行為,說主管根本沒有權限做出這種人事宣布。現在公司改口說從來沒有要資遣我,還要我繼續回去上班......(那請問之前一連串私下逼我離職的會議跟公開宣布的行為是???) 後來跟律師討論之後才發現,根據勞基法11條5款資遣人的程序很嚴格(PIP、調職、最後手段性),我很肯定公司完全沒有按照規矩來。所以我更有信心公司根本沒有理由合法資遣我了。 還好之前私下的會議都有錄音,公司違法的舉動根本一把抓。目前打算用手上的證據跟公司談判,看是要補償我讓我自願離職、還是就跟公司協議,我同意公司以勞基法11條5款資遣我,代價是他們也要賠我錢但是我之後不能告他們非法資遣。 如果有任何的意見都歡迎討論,有後續我也會跟大家說明,謝謝各位大大。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3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13.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34089422.A.7AA.html
akane1234: 資遣吧,有錢拿實在 12/13 19:37
※ 編輯: ronniechenz (27.51.113.98 臺灣), 12/13/2024 19:38:12 ※ 編輯: ronniechenz (27.51.113.98 臺灣), 12/13/2024 19:41:09
loveisth520: 搞成這樣基本也沒辦法待了吧 12/13 20:15
features: 其實也只剩資遣一條路吧 12/13 21:04
GTES: 資遣吧 領錢 12/13 21:10
your0207: 先留著吧,看誰尷尬再說... 12/13 21:33
nippleman: 拿錢走人 留著也是尷尬 12/13 22:03
cosy: 錢拿多一點走人 反正也待不住了 12/13 22:31
tara75: 你好讚喔! 12/13 23:00
Simonfenix: 有後路當然是資遣。留在那邊死嗑對身心都不好吧。 12/13 23:19
aerts: 感謝分享 12/14 00:30
chinaeatshit: 我猜會先扣除你的年終 你沒年終心裡一幹 自己就走了 12/14 05:50
heatlion: 都毛起來了當然不待 祝你順利 12/14 06:58
king9112002: 資遣吧,留下來也是每天找碴 12/14 07:09
dm711030: 用11-4比較好吧,如果你工作表現沒有疏失 12/14 08:05
dm711030: 為何要用11-5,用11-4,公司可以說他內部狀況異動就好了 12/14 08:06
dm711030: 如果都要走資遣的手段 12/14 08:07
sc1: 發送全公司電郵表達異議 要看公司人數規模 12/14 08:15
Takanohana: 拿錢走人,不然一定會被搞 12/14 08:55
kll95: 我比你慘,原本11條5款,我收到存證信函變12條6款解雇。 12/14 09:25
goodyW: 12條6款的條件很嚴苛哩,直接告雇傭關係存在就好了 12/14 10:32
fxfxgxgx: 好好檢討一下自己有什麼問題吧 12/14 13:02
SSSONIC: 切割主管? 公司有把他開除再說 12/14 13:28
YouAre5566: 你也是很閒 12/14 21:08
choupinccu: 請問您有問律師PIP期間是有規定多久嗎?理解通常是三 12/14 23:54
choupinccu: 個月,但好像一個月也可以? 12/14 23:54
lichung1243: 還是很佩服有錄音 懂得保護自己 12/14 23:58
yenyolu: 感謝分享 12/15 08:21
whiteflora6: 錢拿到走就好,做人留一線。 12/15 13:34
cucu1126: 有錄音不錯,我以前被逼離職時也是有錄音,還好那老闆自 12/15 21:49
cucu1126: 己嫌麻煩就直接走資遣這條路,錄音檔沒用到 12/15 21:50
SimACC: 你主管也是剛出社會嗎?手法拙劣 12/16 07:11
fairbankslin: 特地來按讚 12/16 12:13
kiuygtde: 噓的是出來洗地嗎 笑死 12/16 16:19
ronniechenz: 回24樓:pip 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要「勞資雙方共同簽 12/16 19:34
ronniechenz: 名並同意執行」的改善方案喔 所以我很確定公司違法 12/16 19:34
sc1: 把公司名稱公佈出來啊開網路直播啊 12/16 20:23
sc1: 你的年初po文已經透露了真正的原因在於個人 12/16 20:24
chaichai: 不要用11-5條接受資遣 12/17 00:55
syforever: 有錄音超強的 很聰明 祝福您順利 12/17 01:20
lingerptt: 沒有制度的公司,宜和解離開 12/17 09:11
ycshsummer: 厲害! 12/17 12:53
tue678: 不要回去 回去就可以搞你 12/17 14:22
konnoyuuki: 讚讚 絕對支持 12/17 17:45
benson502: 資遣走人阿,搞成這麼難看了 12/17 22:54
bigair888: 資遣,有錢拿還有補助領 12/18 12:20
cityhunter04: 告一告,年終、賠償拿一拿趕快離開開鬼地方… 12/19 02:05
j02850: 推 恭喜領一大包囉 12/21 19:54
KOSMOST: 推 12/21 20:50
colinfeng: 恭喜 12/26 12:49
lawyer94: 還是先請律師吉下去,拼更大筆的和解金 12/28 20:07
keefei: 加油,支持你找律師對付沒有合法走程序的公司,出一口氣 01/21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