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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10月就已經口頭跟部門主管提離職 公司的104也有開我的職缺出來 如果現在我要走的話 我是當天想離職就可以直接寫離職單走 還是需要重新給離職預告期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32.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69220306.A.1CF.html
yorkhung: 實務上沒差,但多留點人情好好交接不是壞事 01/24 10:16
ericthree: 所謂預告是要給出具體的離職日期吧 01/24 10:28
ericthree: 除非你去年10月有說是今年過年後離開 不然現在走跟無 01/24 10:28
ericthree: 預告差不多 01/24 10:28
hancash: 瞎…提離職時沒提到離職日期?然後都過了近四個月了還是 01/24 10:34
hancash: 沒離職,假如大家給你意見了,你會離職嗎? 01/24 10:34
maye: 跑正式文件開始算,口頭說說誰知道你是真的還是假 01/24 11:52
maye: 的想走。 01/24 11:52
cityhunter04: 沒寄信都不算,還有誰知道你的年資啊? 01/24 12:50
s910928: 再寄一次,押30天 01/24 13:22
s910928: 或是照你在職時間押 01/24 13:23
goodyW: 口頭不算數,除非有二造錄音,只能現在提至少20天後再走 01/24 13:32
Barefoot24: 看你在職多久,你從10月到現在已經過3個月了,肯定不 01/24 13:40
Barefoot24: 在3個月內當天提當天走的範圍內 01/24 13:40
susaku: 重給正式提離職啊 不然公司說你沒提你拿什麼證明? 01/24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