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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 據:依據本會108年度工作計畫實施。 二、 目 的:培養童軍幹部領導知能,提昇童軍素質,進而激發童軍之榮譽心與責任 感。 三、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 主辦單位:桃園市童軍會 五、 活動日期:民國108年9月21日(星期六)至22日(星期日),共計2天1夜。 六、 活動地點:石門營地(桃園市龍潭區民治路100-1號) 七、 參加對象:本市學校及社區童軍團已完成108年度三項登記之團員均可參加,以中級 以上童軍優先錄取,參加人數以120人為限,額滿為止。 八、 費 用:參加人員一律繳交參加費新台幣700元整(含膳食費、保險費、活動材料 費、紀念品及行政費等),請各學校(社區)酌予補助,不足款項由本會籌措。 九、 活動內容:以童軍活動的方式進行,團隊動力體驗、童軍知能與技能、活動帶領技 巧等相關小隊長訓練課程;營隊生活方面將採露營及自炊方式進行。 十、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月10日(星期二)止,填妥報名表連同參加費至本會繳交或郵 政劃撥,郵政劃撥者請影印劃撥收據及報名表,利用傳真或郵寄本會(郵政帳號00170215 桃園市童軍會)住址: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326號4樓或傳真電話:03-218-1356。 十一、 報到時間:9月21日上午08:30開始報到,預定9月22日下午15:30離營。(往返交 通請各校自理) 十二、 注意事項: 1. 小隊裝備-蒙古包或小隊帳、炊事帳、餐桌、爐具與炊具、小隊工具箱、童軍棍、營 燈。(小椅子向營地借用) 2. 個人裝備-標準童軍制服及配件、攜帶睡袋、睡墊、雨具、拖鞋、童軍繩、筆、筆記 本、健保卡、個人餐具、盥洗用具、禦寒衣物及個人藥品(因健康之需要請自行攜帶)。 3. 工作人員及帶隊服務老師,活動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支領代 課鐘點費及不影響課務前提下自行擇日補假。全程參與之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核給研習時 數12小時,請於活動前自行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4. 各項相關訊息將登載於Facebook 上「桃園市童軍會」粉絲專頁及「桃園童軍服務員」 社團;若有相關事項詢問,可電洽:03-2181356 / 0916-878752童軍會徐小姐或E-mail: c [email protected]聯繫。 十三、 本實施辦法經理事長核可,並送教育局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實施辦法:https://1drv.ms/w/s!AjUKBjd729j7g3S8wdq5HpqVad8v?e=gt0p6n 日程表:https://1drv.ms/w/s!AjUKBjd729j7g3KB_CH2om8wBG77?e=ZuqVCU 報名表:https://1drv.ms/w/s!AjUKBjd729j7g3Mi1nqcvNYJOfdj?e=EvvRI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9.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cout/M.1567085031.A.7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