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yabab123: 呃是寒假剛剛發現打錯(x 02/14 12:38
→ balalala10: 分內事做好 同事就是同事 調班有什麼不敢問的 02/14 13:37
推 DKNYR: 違反勞基法,換工作……慣老闆。 02/14 14:21
→ ifooleru: 一看就知道 又是一家違反勞基法的餐廳 唉 你還敢待下去 02/14 15:40
→ nadoka: 5塊錢也要省 8小時就40元 7天就280元 21天就840元 02/14 19:02
→ nadoka: 不喜歡就辭吧 重點是老闆也不值得跟 02/14 19:03
→ nadoka: 能和同事混熟當然是最好 但也總是有很長一段時間格格不入 02/14 19:04
→ nadoka: 的情況 做的不喜歡 覺得現況難以改善 就早離早好 02/14 19:04
推 nater: 等妳在職場多年後就會知道:人-最重要! 02/14 20:49
→ nater: 其他薪水福利等都是其次,氣氛或同事主管不佳才最麻煩 02/14 20:51
推 DividBud: 如果有下次 不合法薪水不是只-5 而是反映老闆態度值不值 02/17 20:47
→ DividBud: 另外如果你只是因為人尷尬想離職,建議你給自己和他們一 02/17 20:48
→ DividBud: 個挑戰的機會,如果你換過三種方式突破現狀,但都沒有好轉 02/17 20:49
→ DividBud: 一個月後在離職,你覺得怎麼樣?畢竟現在碰到這種情形,在 02/17 20:49
→ DividBud: 其他工作也很有可能遇到(人不熟),這就像考試,沒考過下次 02/17 20:50
→ DividBud: 依舊要補考,一直循環下去.SO除非被虐待,不然再試一陣子? 02/17 20:51
推 DividBud: 18歲就願意出來嘗試,我覺得你非常有挑戰、學習的心! 02/17 20:53
→ DividBud: 回想我18還在混吃等死...妹妹妳很棒!繼續再挑戰一下下? 02/17 20:54
推 Purmamarca: 之前我待的地方只有自己一個女生,其他全都是男的, 02/18 17:34
→ Purmamarca: 而且都是中年以上,剛開師也是有代溝XD後面自己想辦法 02/18 17:35
→ Purmamarca: 融入他們。不過這家連個5塊都要省,快離開吧! 02/18 17:36
推 sam91007: 110不合理啦,除非你很愛這個工作 02/20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