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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竟藏危機 專櫃漏電 電癱女童 蘋果日報 ====== 【張貴翔、黃楷棟、戴安瑋╲台北報導】 逛百貨公司竟被電癱!新北市一對夫妻前晚帶兒女逛百貨,六歲女兒在手錶展示櫃下方玩 ,突遭一百一十伏特電壓電昏,當場口吐白沫,女童哥哥見狀大喊:「爸爸,妹妹看起 來快死了!」女童送醫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急救雖恢復意識,但因腎臟、脊椎受損嚴重 ,昨晚仍傷重住進加護病房,且除了眨眼外,其他部位都不能動,嚴重恐癱瘓;百貨公司 昨坦承是展示櫃電線破皮漏電,會負起全責。 新光三越南西店位於北市南京西路,分一館、二館、三館,平日人潮眾多,意外發生在一 館的二樓,該樓層販售手錶、飾品、皮包等女性配件,女童觸電的手錶展示櫃,上方是玻 璃櫃,下方是高九十公分、寬四十公分的不鏽鋼架,手錶展場面積約八坪,去年九月由港 商富思集團設置。 ★「看起來快死了」 女童父親周世偉指出,前晚八時許,他和妻子、八歲兒子及六歲女兒到新光三越南西店一 館,在二樓挑選手錶,當時僅有一名櫃姐服務,小孩在旁玩耍,沒多久聽到兒子大喊:「 爸爸,妹妹看起來快死了!」 周父上前察看,發現女兒仰躺在兩個展示架下方狹小空間內,右手抓著一根不鏽鋼架,身 體騰空拱起,口吐白沫,他用手摸女兒時也被電到,顧不得觸電危險,急忙將女兒拉出來 ,抱著女兒搭計程車送醫。 周父轉述,院方告知女兒的頭部、肛門、腎臟、肝臟、心臟、脊椎、肌肉、手腳都有電流 通過痕跡,腎臟和脊椎受損最嚴重,若持續惡化可能會癱瘓。目前女童除了眨眼,其他部 位不能動,也不能說話和進食,周父昨問女兒:「妳餓不餓?」女兒只是眨眼落淚。周父 昨下午已向警局報案,控告業者過失傷害,業者恐面臨一年以下徒刑。 ★新光南西店安檢 醫師昨晚告訴家屬,一般人肌肉的肌氨酸激酶值約兩百,周姓女童飆高至兩千,須再觀察 一天,這段時間要協助排尿,若肌氨酸激酶值無法下降,恐成橫紋肌溶解症,嚴重會導致 急性腎衰竭,其他器官狀況也需要觀察。 針對這起觸電意外,新光三越南西店昨表示,該店和設櫃的富思集團會負起全責,也會和 家長討論醫療費用。店家昨已將漏電展示櫃拆除,經查是展示櫃電線破皮導致漏電,女童 碰觸到不鏽鋼架觸電,南西店以前從未發生類似案例,昨已針對所有展示櫃安檢,確保安 全。 ★觸電估逾1分鐘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依《消保法》第七條,業者對賣場安全要負連帶責任,新 光三越南西店應檢查展示櫃,如責任在賣場,消費者可主張一倍以上懲罰金賠償,即醫療 費、看護費及精神賠償費等總和一倍以上。 亞東醫院急診部主任蔡光超指出,一般電器電壓僅一百一十伏特,一般人觸電會本能回縮 ,不至於造成太大傷害,女童被電到如此嚴重很罕見,可能是身體觸電面積過大,電擊時 間超過一分鐘。 蔡光超表示,人遭電擊,輕者會頭暈、四肢無力,重者恐皮膚燒傷、昏迷、心律不整、呼 吸中樞麻痹。電流所經器官會受損,肌肉、神經細胞也會遭破壞,若電流經過腦部造成缺 氧或呼吸中止,只要五分鐘就會致命。 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邱德發指出,一般住家的交流電因電流小,恐在人體流竄, 沒有固定路徑,傷害較難預測。小朋友體形瘦小,觸電當下肌肉緊繃僵硬無法逃脫,電流 在身體流竄會造成心律不整失去意識。 對於新光三越南西店展示櫃電昏幼童,太平洋SOGO百貨表示,廠商進櫃前都會要求有電工 執照的人安裝,再派員檢查,平常開店前工務課也會檢查。 京華城表示,店櫃進駐時會要求廠商提供合格技師認證電路圖,確保安全。遠東百貨集團 表示,樓管、總務每天都會檢查通電設施並填表列管。 ====== http://goo.gl/wnizRh 覺得現在"非常"多的家長,假日就會帶小孩去百貨公司,然後好像到育幼院一樣, 任由小孩到處追趕跑跳,家長忙的滑手機、逛街,對小孩幾乎沒什麼在管。 反正小朋友打破東西,就是你的陳列有問題太危險小朋友才打破。 小朋友跌倒,一定是百貨的地板是濕的所以害小朋友跌倒......舉凡不及備載。 對於這種帶小朋友的家長進入櫃位,我和同事都幾乎雙眼盯著小朋友的一舉一動。 因為我們可承擔不起後果,但是卻讓更多爸媽一附反正你有人會幫我看小孩。 我小孩要是怎樣,就是你的問題。 上個月初在我服務的百貨裡面,有小孩子在廁所前面跑來跑去,爸爸在旁邊用"嘴巴" 管小孩,眼睛盯著手機滑阿滑,小朋友跌倒撞牆一兩次,爸爸還是無動於衷, 直到小朋友在某一次跌倒撞牆撞到"牆角"的時候,爸爸媽媽才開始大叫緊張, 之後小朋友掛急診縫了10針,過幾天父母到百貨公司,客訴整棟百貨公司, 沒有緊急救助、地板濕的阿、百貨沒有關心....等,要求百貨賠償2000萬。 甚至還想客訴廁所旁邊的櫃位沒有盡到互助責任。 其實調監視器出來看,知道小朋友已經在廁所門口來回跑好幾次了。 以和為貴的百貨當然不可能直接說是小孩的問題。 只是遇到這種恐龍家長,每次只要假日或者有小朋友在櫃位方圓5公尺就會一直盯著, 超怕遇到把百貨當做育幼院的家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98.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33112009.A.3E3.html ※ 編輯: l1234568790 (114.34.98.198), 06/01/2015 06:40:42
t88652: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我很同情小孩 但父母也該檢討自己 06/01 12:00
t88652: 沒資格出來控告 沒資格出來大小聲 新光三越是無辜的 06/01 12:00
s2836905: 廠商悲劇了要賠死 06/01 22:28
nadoka: 就希望這種不要和解判下去讓父母負全責 案例多一點 06/03 22:48
nadoka: 父母才會知道小孩要自己帶 06/03 22:48
vib: 我是做餐聽的每次看到小朋友在餐聽跑都超級想出腳拌倒他們 06/05 08:40
asdfghjklasd: 百貨公司的問題該賠就賠,家長問題不該賠就不要賠 06/26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