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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前輩 小的我目前在某百貨行擔任店員 月休5天 由於面試時老闆他們已詢問是否可輪班且休假日為周一至周五其中一天是否同意 我皆同意 先前上班時數皆為每日8.5小時 0.5小時吃飯時間 但0.5小時 店裡如有客人 亦不能安心用餐 現在老闆經常更改上班的時數 並常用LINE在我上班前幾小時通知我改班 導致每月我都積欠老闆上班時數 因此想請問各位前輩認為老闆這樣做是否違法 我應該繼續待下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15.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33519262.A.28D.html
gm80123: 同樣的問題卡位等答案 另外問做一個月的可以當天說離職嗎 06/06 00:12
gm80123: ?因為一開始用獎金來吊我 結果賣了老命的結果……唉… 06/06 00:12
joysoy: 若是我待不下去... 上班前改時數哪招?薪水有多到可以這 06/06 01:36
top1683: 3個月內要走可以當天講隔天走吧 06/06 03:48
tischpo: 正常時數的薪水扣完勞健保大約24K 06/06 11:37
llcjhcom: 走人 隨便一個服務業也比這好 06/07 00:55
e510171: 走阿 不然沒班也要待命等他改班嗎 06/08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