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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政府在明年起修正勞基法工時,由現行雙週84小時,變成每週40個小時 公司因此調整我們的工時,月休依舊不變,只有七天 而每日工作時數由8小時調整為早班8小時,晚班7.5小時 因覺得公司給得很不乾脆,而且一個月需安排幾個早班和晚班,而決定試算工時 仔細計算過每月所需的工作時數後,才發現不符勞基法規定 公司解釋為服務業(零售業)不適用勞基法,然上網查詢相關規定 綜合商品零售業己於民國87年3月1日列入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 上網看百貨業或飯店業等,似乎也會修改明年的工時 http://wohrlaw.blogspot.tw/2015/08/10512.html  且上面的網頁說明,無論是變形工時,週休二日或輪班制,平均下來每週工時都是40小時 如是正常每日8小時輪班制 每年工時 40hrs*52wks+8hrs=2088hrs (1年365天=52週+1天) 每年12個國定假日 8*12=96 每年工作時數=2088-96=1992 如採每日7.5小時輪班制, 每年工時 40hrs*52wks+7.5hrs=2087.5hrs (1年365天=52週+1天) 每年12個國定假日 7.5*12=90 每年工作時數=2087.5-90=1997.5 但公司的新工時規定,月休7天,再加上國定假日休假後,工作日為269天 照公司的估算,明年預計的上班時數為2084小時 (8+7.5)/2*269=2084.75 遠遠超過勞基法規定的工作時數 請問公司以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規定是否合理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37.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51106707.A.D7E.html
rzxfrog: 不合理吧 12/27 08:47
crazypeter: 不合理 12/27 15:44
shaniayun: 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超爛 12/28 03:48
qqqqwe15: 凹你時數阿 12/28 20:41
david520b: 加班費?? 12/29 04:10
godgod8ee: 最好不適用啦! 01/02 16:22
yuyuliu: 超過的時數請老闆用加班費1.3倍補給員工,不過有可能嗎? 01/02 16:26
l1234568790: 不合理,但服務業總有你不做別人做 01/10 14:06
pchion2002: 去勞工局投訴就知道適不適用了哈哈 01/31 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