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zhou: 推 11/29 11:39
推 kininan: 攤商:自己要住這怪我嚕? 別乞丐趕廟公11/29 11:40
差點以為k大是不長眼一號XD,沒看到"攤商:",忘了名句乞丐趕廟公,趕快加入!
※ 編輯: soarman (27.105.21.120), 11/29/2015 11:46:59
推 jjstyle0427: FB一面倒,少數幾個講事實的只會被圍剿,這是現在的 11/29 11:48
→ jjstyle0427: 灣社會11/29 11:49
→ jjstyle0427: 台灣社會QQ11/29 11:49
推 chi323: 噓 那是因為你還沒遇到我!(認真)XD 我也是這種人(握手) 11/29 11:50
沒噓文,失敗XD,大力握手中!
→ chi323: 我發現我立論偏向攤商的點了 我們這棟攤販和住戶都認識2011/29 11:51
→ chi323: 幾年了 也沒有陰暗角落讓素質低的來亂 大家相互尊重11/29 11:52
→ chi323: 如果我家樓下也常這樣的話我大概也會爆氣╰(‵皿′*)╯11/29 11:52
噓 suckabian: 奇怪了,為什麼住戶選擇買夜市房子,沒想過這些問題?11/29 11:56
歡迎!您是一號。另外,很多人買房子之後產生的糾紛,譬如漏水、鄰居問題...等,也
都是事前沒有辦法通盤知曉的,不是嗎?
推 kininan: 大概以為永和攤商和觀光客都素質水準沒這麼低落吧(?11/29 11:58
※ 編輯: soarman (27.105.21.120), 11/29/2015 12:06:46
推 jjstyle0427: 鄰居問題真的很OX,各種佔位(還找里長畫格子,根本專屬11/29 12:11
→ jjstyle0427: 車位) 空地違建還開店,傻眼阿11/29 12:12
推 otto23: FB的言論都一面倒 把當地住戶全打成投機客11/29 12:25
推 geoemia: 豆漿社團當然偏攤商啊11/29 12:59
推 michaelyes: 吸管套紙屑+1 11/29 13:08
認真眼神,握手~
推 Tamajam: 推,FB真的一面倒,活動頁面也是,我不希望夜市倒但會覺 11/29 13:15
→ Tamajam: 得才更應該把環境與制度好好重新整頓 11/29 13:15
這是雙贏辦法!
推 garygang: 推 11/29 13:51
推 kikinana517: Fb真的一面倒,雖然不是住戶,但我真的很同情他們,11/29 14:29
→ kikinana517: 沒人會希望家裡樓下都是蟑螂老鼠 11/29 14:29
→ kikinana517: 而且我覺得現在的樂華已變質,每次去都不知道吃啥 11/29 14:30
推 goshfju: 有阿 我當時罵黑道罵很兇 北七吧嘎囧之類 狂酸11/29 14:31
一視同仁給推~小心人身安全XD
→ goshfju: 絕對比現在兇 XD11/29 14:32
→ goshfju: 那時把對搞爛夜市的人憤怒 直接打在MSN暱稱上面XD11/29 14:33
推 goshfju: 夜市應該要維持一定的秩序 但不要倒掉 我想絕多數人都是 11/29 14:37
→ goshfju: 這樣想沒錯 11/29 14:37
可惜,興南一役是我們輸了。
推 taipeiguyptt: 搬走,把房子租出去比較快。 11/29 14:48
然後房客再來向我們抱怨環境髒亂,嗯…
※ 編輯: soarman (27.105.21.120), 11/29/2015 15:08:03
推 lunashining: 因為FB都是攤商店家 外地人 11/29 15:28
→ fishiu1: 夜市搞太晚也很誇張 我爸說搞到半夜2點 11/29 15:43
有幾攤因為錢櫃的關係,可以做到三四點。
推 icefeeling: 臉書某社團也是這樣。要共存,包容是必須,但是無條 11/29 16:07
→ icefeeling: 件包容是應該?乞丐趕廟公,廟公的身分還是合法存在的11/29 16:07
→ icefeeling: 欸!11/29 16:07
→ jjstyle0427: 樓上好像搞錯 好像不合法 11/29 16:37
推 icefeeling: 樓上……我的意思是,某些人用「乞丐趕廟公」來形容11/29 17:35
→ icefeeling: 住戶跟夜市,一點也不恰當。因為廟公是合法的,但是夜11/29 17:35
→ icefeeling: 市合法嗎? 11/29 17:35
推 jojo87: 房客抱怨後 你再跟他說"你難道不知到樓下是夜市嗎?"XD 11/29 18:51
他只好搬家再當二房東把房子租出去,然後就是三四五...房東,這是一種租屋蜈蚣的概
念XD
推 annatzang: 那是你還沒遇到我11/29 18:54
怎麼每個人都用推的XD
推 jjstyle0427: icefeeling是我搞錯你意思QQ 大家好像不管夜市合法沒 11/29 18:57
那棟荒廢的大樓如果能夠好好整理,變成美食小吃街,統一處理油煙餿水等,規劃地下停
車空間,然後外面的攤商都禁油煙類的,這樣不知有沒有解?
但感覺那棟大樓的問題很複雜,有種不要問很恐怖的fu~
※ 編輯: soarman (219.85.176.60), 11/29/2015 19:38:05
推 lineage0916: 要關就關吧,雖然不捨也只能尊重行政決定11/29 19:49
推 kevinxine: 只是撤銷營業許可而已 真的以為會停止營業? 讓我們看下 11/29 20:31
→ kevinxine: 去 11/29 20:31
推 MeloKing: 停業不可能 樂華很多黑道撐腰der11/29 20:47
→ OverRaven: 板橋雞蛋糕阿婆後來好像也沒事 11/29 21:02
噓 luciferii: 「那是因為你還沒遇到我!」,本來習慣推,但原po說要噓11/29 23:45
感謝噓文,溫暖
推 dpupu: FB言論只能說看久就麻痺了,看看就好。這也人之常情,他們 11/30 00:13
→ dpupu: 不懂真實住戶的心酸。寬心,寬心。 11/30 00:13
噓 lineage0916: 有人買房子遇到漏水或惡鄰,跟這次的情況似乎無法比11/30 00:31
→ lineage0916: 擬 11/30 00:31
→ lineage0916: 你這樣比較非常不適當,也不客觀,另外你這種把人歸 11/30 00:32
→ lineage0916: 類幾號的作為跟老共玩的哪套有啥不一樣 11/30 00:32
噓 lineage0916: 但我認為既然法院判了也只能尊重,要關樂華我雖不捨 11/30 00:35
→ lineage0916: 但我沒意見就是了,只是我想問的是當居民買房子的時11/30 00:36
→ lineage0916: 候夜市就設在那邊了,難道買的人是瞎子嗎?11/30 00:36
歡迎您!二號!
當"居民"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怎樣?
多的是可以接受的居民,更而甚之有居民就是攤商,請不要再用同樣的論點來做論述。
您這樣不就跟KMT一樣,四年前宇昌案,現在還是宇昌案嗎?
共產黨黑五類的那套是分類,我是編號,哪裡一樣?請指教!
不適合做比較的點在哪裡?請說明,不是主觀的說不適合,請問這樣您所謂的客觀在哪裡?
※ 編輯: soarman (219.85.176.60), 11/30/2015 00:51:05
→ jjstyle0427: 樓上,呵呵 以前確實沒這麼亂啊,怎又在那套啊 11/30 00:56
推 dpupu: 好奇為什麼自救會沒有成立網站粉絲團或號召更多受害居民一 11/30 14:55
→ dpupu: 同組織發聲呢?我看已經有議員已經召開協調會決議「勸導取 11/30 14:55
→ dpupu: 代取締」... 11/30 14:55
推 dpupu: 明天還要和自治會協調,然後完全沒有住戶代表?! 11/30 14:58
推 jjstyle0427: 不知道自救會在幹嘛 11/30 16:26
推 because25: 如果把後段夜市設個攤商中止線不能再往外擴了 12/03 00:15
→ because25: 不知道居民們的意願是怎麼樣? 12/03 00:15
推 billabcddog: 把仁愛公園打掉改成夜市好了 12/03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