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shen: 希望有好結果05/25 12:03
覺得很無力 明明好心幫助人被新聞講成這樣就算了 報案受理有什麼用?
難怪大家寧願姑息 一定要找人來關說嗎?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2:16:13
推 NAKOplau: 該不會這嫌犯是他們警局的什麼人吧??有關係就沒關係05/25 12:38
→ NAKOplau: 或是單純不缺這業績??05/25 12:38
我真的不知道 只知道拿了三聯單
但還是看到嫌犯招搖撞騙就很不爽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2:50:31
噓 star8868: 噓跟警察妥協刪文章05/25 12:51
我本來不想刪 我媽當時認為人家受理了就要答應人家
噓 u9431809: 又不是現行犯,你要警察怎麼抓?05/25 12:55
是啊 但警方至少也跟我們電話說明 而不是回絕說抓到在講 不然我們幹嘛去警察局質疑
呢? 而且新聞還說逮捕歸案 那請問我到底要怎麼辦?
→ u9431809: 你的案件若是警察有受理,有給你三聯單單號的話,你可以05/25 12:57
→ u9431809: 打電話去分局偵查隊,看看你的案件是否已經送到法院05/25 12:57
好的謝謝你
噓 u9431809: 你看到對方正在路上騙人嗎?還是你只是在路上看到他,就05/25 13:00
→ u9431809: 認為他正在行騙?05/25 13:00
不是只有我在唱獨角戲
他是有前科的累犯 還上過新聞
警方也跟我說有在注意他很久了
這可不是我亂說的
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 我有公布他之前詐騙的新聞案件
推 chankeng: 沒必要刪文章,你不刪他根本沒辦法怎樣。送請警政署督05/25 13:03
→ chankeng: 察室處理比較快05/25 13:03
好的我會試試 謝謝你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15:15
噓 tdkblur: 上回幫忙高調結果達到初步目的了就刪文 讓人有被利用之感05/25 13:19
真的很抱歉讓你感到不愉快
我真的不知所措 但並沒有想到警方回來關注我的文章 不然本來是被吃案的
如果真的讓你感到不舒服 你可以跟版主告知 我會刪文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25:44
→ u9431809: 你就打電話到分局偵查隊,看你案件的進度如何,大約何 05/25 13:24
→ u9431809: 時到法院,你只要等法院通知你去開庭,在法院上跟嫌犯求05/25 13:24
→ u9431809: 償就好! 05/25 13:24
好的謝謝你 警察那邊都沒跟我們說這些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26:57
→ u9431809: 你的案件不用問所長或副所長,因為他們不是承辦你案件 05/25 13:32
→ u9431809: 的警員,問他們也沒用。你如果確定現場有監視器,可以05/25 13:32
→ u9431809: 提醒受理你案件的派出所警員幫你把監視器調好,附在你05/25 13:32
→ u9431809: 的案件裡。派出所只是「受理」單位,不是「偵查」單位。05/25 13:32
剛開始他們就是不願意幫忙調 後來新聞出來才處理的
→ u9431809: 案件的進度你要自己打到分局偵查隊去查詢。05/25 13:32
嗯 可是他們也沒有跟我們說這些 那幹嘛還說有事可以問他們?
噓 grandpapa: 誰管你提不提告,你媽知道你不懂什麼是告訴乃論跟非告05/25 13:32
→ grandpapa: 訴乃論嗎?05/25 13:32
我不懂啊 我是老百姓 我文章有說
不然我們幹嘛去問 自己跑就好啦?
你不想幫忙沒關係但態度請好一點
難道不懂裝懂就比較厲害嗎? 沒有跟你戰的意思 如果不認同請不要回應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36:22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37:44
推 grandpapa: 車票換土地!!好棒棒的相信05/25 13:39
所以你看這個新聞完全亂報我才會這麼生氣 因為根本不是新聞這樣講的
而且也完全沒有問過我就直接發新聞稿
我根本沒有拿他任何東西 而且你都這樣認為了 我能說什麼 因為你看到這新聞不是第一
個這樣跟我說的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42:47
→ u9431809: 你對案件的流程不清楚,能問派出所。可是你若是想追查你05/25 13:41
→ u9431809: 案件的進度,可能要問偵查隊承辦你案件的偵查佐。派出 05/25 13:42
→ u9431809: 所受理完後會把你的筆錄和你提供的證據送到分局偵查隊, 05/25 13:42
可是他說我不用提供證據?難道我又被騙了
→ u9431809: 由偵查隊後續調查偵辦。 05/25 13:42
嗯嗯謝謝你 可是這不應該由網友回答啊
所以我們才會不高興 因為所長完全沒有講到重點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44:23
推 oxkay: 新聞稿很糟~針對此次的發文內容,看完你所說的,我覺得是05/25 13:46
→ oxkay: 溝通的問題啦(可能所長給你的感覺不好)派出所受理了之後 05/25 13:46
→ oxkay: ,整卷(含證據等等)就是送偵查隊送檢察官。警察能做的就05/25 13:46
→ oxkay: 只有當受理窗口,送證據和監視器畫面給上級,送卷之後,已05/25 13:46
→ oxkay: 沒有什麼警察能做的事了。這跟你後來有沒有遇到嫌犯無關,05/25 13:46
→ oxkay: 你遇到犯人或知道行蹤,警察他們也不能怎麼樣,因為他不是05/25 13:46
→ oxkay: 現行犯,警察無法強制他。對這次內容,派出所應該沒什麼問05/25 13:46
→ oxkay: 題,只是你不是警察,當然不了解這些,我覺得警察沒有解釋05/25 13:47
→ oxkay: 讓你好好了解狀況也不對。如上面大大所說,追蹤案情請聯絡05/25 13:47
→ oxkay: 偵查隊,而不是派出所。祝福你盡快解決05/25 13:47
謝謝你 我其實很想哭 因為我朋友看到這個新聞都打來罵我幹嗎貪心 可是根本就不是這
樣的啊 你看上面又有人拿這個開砲 永和分局解釋說是要讓民眾注意這案件 但是東森新
聞報導用詞實在太偏頗 其他兩家都沒有這樣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51:22
推 grandpapa: 既然你也知道新聞不能相信,那新聞說「逮補歸案」你覺 05/25 13:47
→ grandpapa: 得是真的嗎?案件辦到哪邊,就像上面鄉民回覆的,自己 05/25 13:47
→ grandpapa: 打去問偵查隊看案件送了沒,人不是現行犯就沒有逮捕的 05/25 13:47
→ grandpapa: 問題,你在路上看到犯嫌又如何?他正在犯案?還是怎樣05/25 13:47
→ grandpapa: ?要找人關說那就找啊!在這邊嗆找立委又是什麼態度? 05/25 13:47
你是不是相關單位派來的?你好像不同意 可以不要回沒關係 因為你很偏頗
如果我懂就不用跑去問警察了 你懂這些很佩服你 但就可以這樣的態度嗎?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3:54:59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00:48
噓 grandpapa: 公開寫文章又不接受別人批評,單純看到你要找人關說就 05/25 14:01
→ grandpapa: 覺得你好像很了不起一樣!什麼時代還在關說!阿不就好 05/25 14:02
→ grandpapa: 棒棒!快去關說,快找立委開記者會,等著看新聞 05/25 14:02
你看不懂嗎?
還有為什麼你之前我發文章不嗆?
那篇早就刪了 你現在才來嗆?想帶風向是嗎?這次我不會妥協刪文的
推 u9431809: O大解釋正確 05/25 14:02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06:29
→ u9431809: G大別生氣,發文者不是很清楚~ 05/25 14:04
我沒有生氣 我也是說了我就不懂 為什麼還不能問清楚 難道我要為了面子裝懂然後摸摸
鼻子?
而且他們沒有跟我解釋清楚 一句你不懂嗎?你誤會了 這樣就被含糊過去 如果我今天沒
有玩ptt的習慣 我還真的傻傻被吃案都不知道 因為他們一開始就說謊請問要怎麼完全相
信之後的話?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11:27
→ u9431809: 不是,我是請grandpapa別生氣... 05/25 14:10
我知道 我是說我發這文章 我沒有生氣 但我說我真的不懂為什麼問問題要一直被嗆很跩
什麼都不懂?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13:40
推 pastor1982: 不是現行犯或通緝犯,警察沒有辦法直接抓人,除非法官05/25 14:12
→ pastor1982: 檢察官開拘票或有刑訴法規定的法定原因,這點原po錯05/25 14:12
→ pastor1982: 怪警察了,不過警察沒跟你說清楚也是不應該05/25 14:12
謝謝你
我文章有說我老百姓 我不懂 但警察這樣回答我非常不滿意 並不是怪他們說幹嗎不趕快
抓人 而是我不知道我請教你 一句在受理了 什麼都沒解釋清楚誰不會不高興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16:14
推 pastor1982: 不過很多警察只知道怎麼做(老一輩的流行師徒制)而不05/25 14:16
→ pastor1982: 知道原因或法源是什麼,大概警察自己也沒辦法跟原po05/25 14:16
→ pastor1982: 說清楚為什麼 05/25 14:16
謝謝你 但連警察都講不清楚 那一般人呢?我其實不高興的是這點 我才會說他到底負責
什麼?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19:16
推 pastor1982: 所以警察的養成教育真的很重要啊……05/25 14:18
是啊所以不懂裝懂也不會得到答案
我比較鑽牛角尖吧 可能問了他們也不清楚的問題 但我們當場也有跟他說對不起
我們只是不懂 不要讓人覺得不懂就活該的態度
推 grandpapa: 一開始這個新聞我也是有看到啦,當時也是覺得警察想息05/25 14:18
→ grandpapa: 事寧人,所以也沒有回覆你什麼啦,畢竟你已經可憐被騙05/25 14:18
→ grandpapa: 了,現在警察也已經把案件函送地檢署(就我對記者的了05/25 14:18
→ grandpapa: 解應該就是新聞說的逮捕歸案),你要調解那是民事的部05/25 14:18
→ grandpapa: 分,跟刑事案件(詐欺)一點關係也沒有(如果不懂可以05/25 14:18
→ grandpapa: 請教你的立委),你就是不接受警方的說法,上來ppt抱05/25 14:18
→ grandpapa: 怨,然後要找立委。快去找,別浪費時間在這裡回文了05/25 14:18
對啊我真的只是抱怨一下
我開頭有標啊抱怨文 沒辦法不懂就是活該應該被欺負 謝謝你讓我明白這個道理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21:30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33:59
推 grandpapa: 不懂不是活該被欺負,不懂就接受別人的說法,之後再自05/25 14:35
→ grandpapa: 己翻書多看一點,跟有沒有讀大學一點關係也沒有,警察 05/25 14:35
→ grandpapa: 一開始或許真的有錯,但是警察也已經修正並且函送,如 05/25 14:35
→ grandpapa: 果你要他們被處分這樣你會比較開心就檢舉他們,不是嗆 05/25 14:35
→ grandpapa: 找立委,法律並不會因為你不知道就改變什麼 05/25 14:35
我如果不這樣做 我一直被蒙在鼓裡
而且也是我自己求助的
一開始我就是傻傻相信警察才錯失機會
要我相信一個從頭到尾都在騙我的人
還是別人跟我說我才知道被吃案 你真的懂我在表達什麼嗎? 他們就是看我不懂才會吃案
如果我跟你一樣有這些經驗我就不會發這種文章了 可以站在我的立場為我想一下嗎?我
們就是不懂 如果我今天沒發這篇文 讓大家幫我解釋 我還是不懂啊?
不是我要看他們被處罰我才爽 而是你今天交代事情便宜行事 我還要自己找答案 這些答
案我不應該在這裏得到 應該是從警方口中得知才對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4:54:06
→ hotmachiato: 不是現行犯 要怎抓? 05/25 15:02
謝謝你回覆
但主要是警方態度實在太含糊
我們又不是一直嗆他幹嘛不抓人
因為新聞說逮捕歸案 又看到他到處跑
上面也有人說新聞本來就不能相信
我是被害人 總是可以了解一下為什麼說法有出入啊 但也不能一句以受理了打發我們 案
子什麼進度 什麼時候開庭
他們也沒跟我說可以打給偵查隊 那請問我是在報心酸的嗎?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08:48
噓 neverli: 通常會譙“態度不好”的就是已經無理了,只好(也只剩下) 05/25 15:07
→ neverli: 譙“態度不好”。這在服務業看得多了,沒想到現在警察也 05/25 15:07
→ neverli: 變成服務業了。05/25 15:07
工作態度跟服務態度是不一樣的東西
不要把服務業的東西拿來無限上綱好嗎?@@ 奇怪我有說警察服務很糟嗎
我明明就是說辦案態度含糊啊......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10:29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12:45
→ heibe: 簡而言之就是警察吃案的意思嗎?05/25 15:14
本來是吃案 後來我發了5/9那篇文 火速打給我請我儘快做筆錄 還說不方便可以去你家做
也行 態度轉變很大
推 grandpapa: 許昭興:0229239815。連斐璠:0289230506。陳鴻源:02205/25 15:16
→ grandpapa: 9205940。羅文崇:0222328007。林德福:022232989905/25 15:16
其實不用提供啦 謝謝你好意 我本來就沒有要針對警察 所以我只針對所長 因為現場情況
很像有旁邊的嘍囉一直插嘴
但所長是頭 主要針對他比較合理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21:36
推 hydraz: 樓上專業 蘋果日報爆料專線:0809-012-55505/25 15:19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23:46
推 em1234: 警茶不意外 嗯05/25 15:23
我真的很無奈 難道一定要無理取鬧的刁民才能正義獲得伸張嗎?一定要去求助立委甚至
更有背景的人?我只是老百姓
我跟大家都是差不多的 甚至還差一點 所以我不知道相關流程很奇怪嗎?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30:49
推 hydraz: 沒錯沒錯 請針對所長 其他摳三小警察只是會插嘴的嘍囉 不 05/25 15:30
→ hydraz: 足掛齒05/25 15:30
還是我要發一篇成人版的
因為我這個完全沒有提到那個警察嘍囉講的話有多離譜 所以才讓大家有說
是我誤會警察的感覺 這是我的錯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5:35:04
推 hydraz: 想看 05/25 15:36
推 heibe: 我也是每天頂溪出入,下回有遇到再來跟他周旋一下好了! 05/25 16:17
→ heibe: 請問他都在1號還是2號?05/25 16:17
麥當勞那裡 他就住在那個市場裡面
推 dusted: 有些很懂法律的倒也不用對警察態度有什麼過分天真的幻想吧 05/25 16:17
因為他們不敢得罪法律人
→ dusted: 還是又要請警察的兒女來說說看有多辛苦的事情轉移焦點呢?05/25 16:17
推 WAYNE1989: 推 警察不意外05/25 18:28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8:47:58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8:49:08
※ 編輯: yn6017347255 (110.30.149.148), 05/25/2016 19:36:03
推 kakiandkaka: 為什麼不找立法委員? 05/25 22:04
有想過啊 但你看還會被人酸好了不起 以後大家遇到事情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
→ lia910229: 可以去facebook上的NPA署長粉絲團上留言 請署長處理05/25 22:15
謝謝你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40.133), 05/26/2016 00:18:31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40.133), 05/26/2016 01:10:33
→ neverli: "那時候我就是心軟,我想說給他一次機會"05/26 01:27
→ neverli: 這話你自己說的 怎麼變成你在講說所長胡說八道?05/26 01:27
但是我有協商條件 我給他機會 但不是放過他 而且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是騙子
還有 你很白目
如果說我真的不管了 請問他們幹嘛幫我做民事調解 是他們不讓我告詐騙 到底有沒有在
看新聞啊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40.133), 05/26/2016 01:39:28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40.133), 05/26/2016 01:41:59
推 tdkblur: 算了幫你推回來 人民如果沒權沒勢對上公部門就會很無力 05/26 01:54
→ tdkblur: 再加上主管機關跟最高首長也跟著擺爛的話 這種無力感倒是05/26 01:54
→ tdkblur: 屢見不鮮 繼續堅持對抗體制吧 雖然市長應該也不會幫你的 05/26 01:54
謝謝你的鼓勵
其實我也知道這樣做不太好 大家都是出來走跳而已 但是我沒權沒勢只好這樣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40.133), 05/26/2016 01:56:51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40.133), 05/26/2016 02:05:40
推 chentry: 原po拍拍 生活當中還有很多快樂的事啊!!別太在意啦!! 05/26 06:47
謝謝你的鼓勵
噓 tails1043: 到底有沒有看新聞?那妳到底懂不懂法啊? 05/26 07:25
走開
推 papac: 原PO加油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祝一切順利盡早落幕囉~05/26 15:37
謝謝你 但實在太多搞不清楚重點的人胡亂留言 今天我沒有公權力 所以我當然會找相關
單位去處理呀 但是連相關單位都這樣的態度 還被一些網友質疑自己不會去找答案請問你
們認為合理嗎?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7.204), 05/26/2016 20:48:21
推 windmoon: 合理 無使用管道的話只能讀書瞜Q_Q05/27 01:39
對啊 如果大家都說網路查就好了 那請問那些不會網路的人怎麼辦 所以都不能問了?
推 neverli: 這篇文章已經備份並拍照完畢05/27 01:41
那請你把你重點都沒有看完就加以評論的部分也要備份起來喔 因為重點沒有看完斷章取
義 我說你白目(台灣俚語為 不識相 亂說話 自作小聰明的人)也是合理的吧
→ neverli: 請你在三天內捐款給"新北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500005/27 01:41
我可不可以捐給流浪動物之家協會
→ neverli: 否則下周一我就對你罵我白目一事提告公然侮辱05/27 01:42
我想你對我的言論 可能要讓我再去看精神科醫生
→ neverli: 捐款完畢請將收據拍照上傳至任何一個圖床 謝謝05/27 01:43
你讓我感到被恐嚇了
真希望有所謂的濫訴罪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7.204), 05/27/2016 05:02:58
※ 編輯: yn6017347255 (27.246.17.204), 05/27/2016 05:28:52
推 trf560: 推,合理,一堆想擺爛的05/28 00:49
我也知道我這樣很雞掰 但我只能鬧大讓他們主動來找我嘍
※ 編輯: yn6017347255 (39.9.24.217), 05/28/2016 00:56:26
噓 Ubitch: 活該 06/2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