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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weina1 (XXX)》之銘言: : 看到大家在說一文發多個板、衝部落格人氣 : 我還真以為大家是在說Kuni版主耶 : 和yayaya一樣,kuni也是一篇食記發好幾個版,不是轉貼 : 開頭也是自己的部落格網址,照片也是要點進部落格才看的到 : 差別就是,kuni的發文最後會多好幾個部落格相關文章的連結,更容易衝部落格人氣 : 比較兩個人的行為 : 就像用中華台北去參加WHA,KMT去就是喪權辱國,DPP去就是國際現實 在討論之前,我們先看看Food板是怎樣規定所謂的「廣宣文」吧 Food板對於所謂的「廣宣文」限制遠比雙和板嚴格 原因就是曾經有太多所謂的「美食部落客」,利用PTT做他免費衝流量 (賺錢)的工具 結果還有一堆人傻傻地去捍衛他的言論自由,最後就是自己傻傻地踩雷 被人賣了都不知道 因此Food板發展出這個機制去管控,才讓一些不肖部落客收斂了點 寫出來的東西至少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而不是粗製濫造的量產文章 剛剛無聊統計了自2016/1/1起幾個以「食記」開頭的文章 以下以ID開頭,後面附上發文日期,以月份分行(PTT要畫表格太累,請見諒) 1. winter5423:6/13 2. KUNI0202:1/20,1/27→2篇 2/11,2/13,2/21→3篇 3/1,3/22→2篇 4/2,4/12,4/17,4/24,4/28→5篇 5/5,5/28→2篇 6/4,6/12,6/19→3篇 3. justfualone:2/19,2/29 3/12 6/13 4. CowBoy0918:6/10 5. eliseya:5/24 6. carcass:5/22 7. yayaya0805: 1/1,1/3,1/8,1/10,1/14,1/16,1/17,1/18,1/19,1/22,1/23,1/24,1/25,1/28→14篇 2/1,2/2,2/3,2/5,2/14,2/15,2/19,2/21,2/23,2/24,2/27,2/29→12篇 3/1,3/2,3/4,3/6,3/7(兩篇),3/10,3/11,3/13,3/17,3/18,3/20,3/26,3/30→14篇 4/7(兩篇),4/12,4/14,4/20,4/25→5篇 5/3,5/11,5/29,5/30→4篇 6/4,6/9,6/10,6/11,6/12,6/16→6篇 學過統計學的人都知道,當你隨機抽樣時抽到這麼一個極端誤差值 當下的反應一定是:這個樣本有鬼 一個「正常人」可以厲害到一個月狂發14篇食記 說實在話,你也不用再假裝自己是「正常人」了? 更有趣的是,yayaya0805的文章在3月底之前雙和板友都還是給推 3月底之後有人發現不對勁,也才有後來的噓文和現在的討論 個人的想法,請美食部落客擔負起你「超級英雄」的使命 接受美食部落客才能獨享的發文限制 至於發文限制,怎樣訂定都比現在只要假裝是「正常人」,就能夠無限發文來的好 或許板主可以去請教Food板板主當初的發文限制規劃吧 同樣地,也請KUNI0202板主擔起相同的責任,因為你們都是「美食部落客」 不是我們這種雙和板潛水的鄉民 既是公眾人物,動見觀瞻 讓雙和板的食記,回歸真正的「食記」本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56.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66355195.A.3EB.html
luciferii: yaya六月其實到現在只有2篇,你把他全部文都當食記了 06/20 00:59
KUNI0202: 我懂,感謝你的意見,若是你會希望改變的地方是什麼呢 06/20 01:01
KUNI0202: 還是照舊? 06/20 01:01
luciferii: 其實yaya所有地方版的文都發在Food裏,加起來頻率不 06/20 01:04
luciferii: 但沒有違反Food規範,甚至沒多少噓(大概沒人看?) 06/20 01:05
tails1043: 推有心 ya爸就算不是食記也多有部落格連結 其實很明顯 06/20 01:05
luciferii: 所以不是yaya食記太多,不如說是版上食記太少... 06/20 01:06
sworddragon: 其實應該是...希望我打開雙和板看到的食記,會是真的 06/20 01:09
sworddragon: 值得我跑大老遠去品嘗的經驗分享,因為自己也是喜歡 06/20 01:09
sworddragon: 美食的人,當然不希望有人因為限制而降低分享食記, 06/20 01:10
luciferii: 只要不是廣宣或廣告文,食記都是真的,只是寫食記的人 06/20 01:10
sworddragon: 但會更不爽的是自己跑大老遠才發現部落客誇大其實 06/20 01:10
luciferii: 跟自己電波同不同而已?的確有人吃什麼都好吃 06/20 01:10
luciferii: 那樣的部落客就別參考就好了 06/20 01:11
luciferii: 極端點講,就算有人po文覺得梅喜屋超好吃態度超好 06/20 01:12
jasonhau0000: 我是永和人就這樣啊 說真的上面推薦的都很不好吃 06/20 01:12
luciferii: 我們也不能說他說謊,或禁止他這樣寫 06/20 01:12
luciferii: 食記非常吃個人體驗,除非確定對方有拿錢,不然就不能 06/20 01:13
luciferii: 指責他,頂多你噓他味覺與常人不同或太不挑而已 06/20 01:14
KUNI0202: 唉,我當時那位朋友就是推梅喜屋的 06/20 01:14
KUNI0202: 結果~>.<~ 06/20 01:14
luciferii: 立馬絕交? XD 06/20 01:14
sworddragon: 舉梅喜屋太極端了啦XD 應該說,我不希望因為某個部落 06/20 01:15
sworddragon: 客的個人行為,導致某些好店家被害到,有些店或許真 06/20 01:16
sworddragon: 的很用心想要在網路上打廣告,但如果找錯部落客,反 06/20 01:16
sworddragon: 而適得其反,雙和也少了一個好店家 06/20 01:16
sworddragon: 個人的想法是:一周一篇食記限制,但還是需要討論 06/20 01:18
rst220: 說到我心坎裡~ 06/20 01:18
wtfconk: 說真的都事已至此你會因為ya發的食記文去光顧店家嗎?拿來 06/20 01:18
wtfconk: 當反指標居多吧!既然如此他繼續發文只要沒違反規定,除了 06/20 01:18
wtfconk: 文筆不受歡迎外,究竟是礙到誰了呢?至於美食板本來就異常 06/20 01:18
wtfconk: 嚴格,會針對業配永桶(雖然不清楚桶的證據是啥?畢竟被招待 06/20 01:18
wtfconk: 寫食記也是業配的形式之一,但少有人老實主動寫在文章內) 06/20 01:18
luciferii: 其實有趣的就在這邊,yaya的文在更嚴格的Food版客觀來 06/20 01:20
luciferii: 說是「更泛濫」,但所有文都活得好好的,也沒有爭議。 06/20 01:21
luciferii: 還是版主要偷懶一下,「一切食記認定標準比造Food版辦 06/20 01:22
luciferii: 理」?:P 06/20 01:23
wtfconk: 所以才覺得ya唯一失策的就是完全不跟板友互動,感覺發了就 06/20 01:32
wtfconk: 跑,久而久之讓一些人認為被利用了憤而告官,這種事可大可 06/20 01:32
wtfconk: 小,偏偏事情發展就是板大覺得要處理,然後就一堆討論串在 06/20 01:32
wtfconk: 討論一個沒違規只是讓有些人討厭的人了XD 06/20 01:32
puliaer: 其實大家會這麼反對yaya主因還是很多人看不出他食記文裡 06/20 01:36
puliaer: 的誠意吧(至少我看不出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yaya完全沒 06/20 01:36
puliaer: 有觸犯任何一條版規,就像costco的退貨機制有些人挺到底 06/20 01:36
puliaer: 但是有些人無法認同,說穿了就是觀感問題 06/20 01:36
wtfconk: 不然說真的現在誰在板上一週發超過兩篇甚至更多食記遊記 06/20 01:39
wtfconk: 的?就算有也寥寥可數吧......為了一個莫名其妙的事件,把 06/20 01:39
wtfconk: 可能熱情發文的火苗先撲滅,好像有點防範過度了...... 06/20 01:39
rst220: 會注意到ya,是從那篇(在地人激推)開始,明明內文是自己 06/20 01:43
wtfconk: 為了一個沒有違反板規的人修板規,然後修完板規後可能這人 06/20 01:43
wtfconk: 還是不會違反新板規(好饒舌),這怎麼看怎麼怪呀www...... 06/20 01:43
rst220: 覺得好吃,推薦了幾家店,當然每個人口味不同,他要說好吃 06/20 01:44
rst220: 也沒有錯,但是〝在地人激推〞,也太誇大了吧~ 06/20 01:45
pinkwl6: 一直很好奇~明明會宣傳自己部落格或粉絲團的又不止有該 06/20 01:46
pinkwl6: 版友@@a 就因為他的內容公式化不討喜,或食後心得跟版友 06/20 01:46
pinkwl6: 們主流感受大相逕庭嗎QQ 主張犯了ㄧ文多Po這個版規還比 06/20 01:46
pinkwl6: 較合理一點。另外,爭論到現在還遲遲不制定業配文的相關 06/20 01:46
pinkwl6: 規範,是為了什麼嗎 06/20 01:46
rst220: 你覺得好吃,就代表全部在地人?當時覺得ya也太自以為是了 06/20 01:46
pinkwl6: 抱歉截斷rst大的推文 06/20 01:48
wtfconk: 誇飾也是種形容方式啊不然購物台怎麼活XD,只是太機械化的 06/20 01:50
rst220: 後來發現ya明明就住苗栗,那篇〝在地人〞不就在騙人嗎? 06/20 01:50
wtfconk: 形容而且又詞窮然後又不互動,所以讓板眾感受不到真誠而犯 06/20 01:50
wtfconk: 眾怒,這好像也不在板規內能規範的,畢竟又不是美食專板www 06/20 01:50
wtfconk: 抱歉截斷rst大的推文 06/20 01:50
rst220: p大~沒關係拉。 推一下w大,對啊!就是這樣才會開始不爽 06/20 01:51
rst220: w大~不是說不爽你截斷我喔~~^^ 06/20 01:52
pinkwl6: 謝謝原諒 XD (咦 06/20 01:53
rst220: 因為制定板規限制,好像也會波及其他人,像leejee剛發的 06/20 01:54
rst220: 食記,好像也有點被這次影響到,特別刻意檢視自己 06/20 01:55
wtfconk: 所以囉,這個不爽不就只是建立在討厭這個人的情緒,而不是 06/20 01:55
wtfconk: 板規之上;換個角度包容這種人也等於放過自己,不爽就跳過 06/20 01:55
wtfconk: 不參考他的文章哪(雖然我都是拿來當雷店參考der......:P) 06/20 01:55
rst220: 不是說有意見,就等於要限制別人的言論自由,只是希望 06/20 01:57
noman1113: 建議食記文 也可以仿商業文形式 一個禮拜至多二篇 然 06/20 01:58
noman1113: 後規定發文審核區 例如 實際用餐日期(間隔不能超過6個 06/20 01:58
noman1113: 月/擋明顯來衝流量的) 是否店家邀約 該篇網誌連結等 06/20 01:58
noman1113: 能實際幫助大家決定要不要點開連結 與衡量該篇食記的 06/20 01:58
noman1113: 參考價值 06/20 01:58
rst220: 他能更好,而且ya有心要當部落客,連續2個板都落到這地步 06/20 02:00
rst220: 就算是不認識的人,他走錯路,好心提醒一下也沒惡意 06/20 02:01
wtfconk: 至於前面有人提到規範葉佩雯,我的淺見是有其難度,目前只 06/20 02:04
wtfconk: 要還沒脫韁成XX人社團那樣反指標兼一言堂,其實不管才是較 06/20 02:04
wtfconk: 好的管理,不然業配文要怎麼訂定?單純接受店家或編輯招待 06/20 02:04
wtfconk: 算不算?有得到折扣算不算?如果要硬一點規定全額自費還要 06/20 02:04
wtfconk: 附上發票收據佐證要不要?光是現在建議發文者附幾張可以獨 06/20 02:04
wtfconk: 立瀏覽的圖片很多都嫌懶了,這樣玩下去本來分享的人其實就 06/20 02:04
wtfconk: 不多,以後根本更懶得弄這些,反而悖離初衷...... 06/20 02:04
comjj45: 不是不噓!是那邊不能噓 06/20 04:07
comjj45: 有些反指標的存在反而可以知道哪些店是地雷 06/20 04:10
wurth: 好好的學術網路 弄成淘金兼性犯罪的溫床.... 06/20 07:31
a75088285: 覺得這樣看來ya先生並無違規,只是發文不討喜所以大家 06/20 08:48
a75088285: 網路霸凌他,兩方都沒有違規,其實food版的噓文也很嚴 06/20 08:48
a75088285: 格,沒理由噓文是可以申訴的,我就被水桶過囧 06/20 08:48
longya: 但Food版沒有開放噓啊 06/20 09:14
puliaer: 說到霸凌我覺得有點太超過 大家都有發表文章的權利,相對 06/20 09:24
puliaer: 的觀看者也有對文章做出評論的權利。 06/20 09:25
puliaer: 如果說推文裡面噓的多就算霸凌,那八卦版早被告了 06/20 09:26
gn0111: 我覺得這就是寫的比較爛的食記文 06/20 09:50
LCWA103A: 他有權po文 閱聽人也有權拒看 06/20 09:51
LCWA103A: 每次po文一天內X4也算是奇景 06/20 09:53
takuto: 並不是噓的多叫做霸凌,而是現在要為他沒違規的文再修板規 06/20 10:42
tomylover25: 其實ya大發文告知我們不能去的店家,也蠻具有貢獻的 06/20 11:24
tomylover25: ! 06/20 11:24
LCWA103A: 並非如此,ya曾經發過一間我覺得還可以的店,結果底下 06/20 12:18
LCWA103A: 照慣例一片紅,我拿給老闆看老闆臉綠掉 06/20 12:18
LCWA103A: 如此殃及無辜,作孽啊作孽 06/20 12:18
wurth: 我要是店家老闆 一定告他 06/20 12:35
toofat: 吉 06/20 22:21
wtfconk: 可以請問LCWA,那個店家有付任何代價請yaya寫該篇食記嗎? 06/21 00:25
BRANFORD: food板似乎真的很嚴格 好像有庫尼也被桶過的印象 06/21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