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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aminotoo (諸神黃昏)》之銘言: 我是該棟大樓住戶之一,居住歷史超過30年 : 整理一下給各位看倌評評理喔 : http://i.imgur.com/08thZJ6.jpg : http://i.imgur.com/ZYRPPv4.jpg : http://i.imgur.com/eUMI0An.jpg : 以上都是網溪國小在收回校地前 附近鄰居使用的情況 : Google map都還看得到呢 讓我們看看原先的消防通道有多寬 你用的google街景照片是在學校已施工搭建藍色圍籬後,學校已回收校地,亂講 GOOGLE街景車側拍導致巷道看起來狹小,依廢巷公告測量地形圖該巷道起始寬度約3.8M : 看看那個又大又藍的鐵皮棚子 哇好多台車喔 在永和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有這麼寬闊的免 : 費停車場真是太幸福了!!拍手拍手 鐵皮棚子是學校施工搭的圍籬,停車的是施工廠商及學校教職員,不干住戶的事,亂講 我是該棟大樓住戶之一,居住歷史超過30年,你所說的完全不是事實 由於GOOGLE街景只有2015年的照片,以下借用台北市都發局的歷史圖資展示系統說明 (真悲哀,新北市的案子要用台北市的系統才能澄清,還好台北市佛心有放一些新北的圖) 下面5張圖是網溪國小98-104年高解析度航照,有興趣的請上http://goo.gl/QGNVGA 可清楚瞭解該巷道至少從民國80年就存在了(實際上是民國69年左右就有該巷了) 該巷有路燈、有水溝、有道路標線、還有門牌號碼,都是新北市做的,我不明白為何不是 既成巷道??如果不是既成巷道,為何現在新北市工務局養工處還要進行廢巷改道公告 這是98年航照 http://imgur.com/a/7m5VS,可明顯看到該巷外窄(3.8M)內寬(至6.2M) (這尺寸不是我寫了算,有疑慮的可以參考上述系統,或拿尺去量廢巷公告圖並換算比例) 淺藍色虛線為道路邊界(這也不是我畫了算,一樣參考上述系統及廢巷公告圖) 巷子南側黃色範圍為私人佔有,日後網溪國小拆除並給予各佔有戶補償款(這點不甚苟同) 巷內確有人違規停車,但與本大樓住戶無關,我們自己有地下停車場 這是100年的 http://imgur.com/a/FiJ5S,占用戶建物開始拆除,違規停車仍在 這是101年的 http://imgur.com/a/n6ugg,占用建物拆除完成,但建物外牆及大門未拆 空地無法隨便進出,網溪國小地表打上混凝土,似乎開始出租停放車輛 (出租或免費供特定人士停放這點我不確定,我確定我們這棟住戶都沒人停) : http://i.imgur.com/uDSwamX.jpg : http://i.imgur.com/F9UZKQN.jpg : http://i.imgur.com/aadm4Eq.jpg : 這是現在學校把校地收回後鄰居們原本的防火巷 : 比原先還寬呢!!拍手拍手拍手 : 而且學校還預留了人行道呢!多佛心啊 這是102年的 http://imgur.com/a/BNDGB,建物外牆更明顯,也更可以看出原巷道寬度 絕非原PO所說比原本還寬,亂講 原PO還跑進我們這條巷子拍照,是熱心人士還是有心人士帶風向自有公評 這是104年的http://imgur.com/dTQwsB9,施工廠商已搭建GOOGLE街景所見藍色圍籬 施工廠商及學校教職員開始停車(我記得那時停車位後方圍籬上還有寫XX公司、XX主任...) 違規停車位置因圍籬設置而改變了,那時留給我們的巷道仍保有3.8M以上.... : http://i.imgur.com/Pg9tp57.jpg : 附上學校在外牆貼的地籍圖 你們說說看這樣到底還要抗議什麼?還要不滿足什麼? : 到底是防火巷影響了消防安全還是所謂的“既有道路”不可以讓學校收回 : 客倌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其實本案我們住戶已委託律師提出異議,本來不想上來作口舌之爭的 (跟這些有既定立場的人辯贏又如何?) 只是看到一些有心人士上來帶風向,說什麼我們想要違規停車,簡直是一派胡言 GOOGLE街景中藍色圍籬內停車的根本是施工廠商、學校教職員及部分關係良好特定人士 我們對於前門巷道長期遭附近住戶違規停車其實不滿已久,只是總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還我原有巷道寬度狀況下我個人絕對支持該巷畫紅線,連機車都不要停 這是104年較小比例尺航照http://imgur.com/a/PpHYG 我們這棟樓有2個門,可由47弄及43弄進出,但是很明顯43弄無法進行消防救災 (43弄的門口距離本大樓還有10公尺以上),失火時消防車只能由47弄進入噴水 有人急症時救護車也只能停在47弄,上下擔架運送病人 (你也許不贊同我們的訴求,但對我們來說這是生存權的問題, 絕對不是為了什麼貪心想免費停車,律師費就比1年停車費多了) 在104年現今學校混凝土外牆未建好只有圍籬時,47弄還留有3.8M以上 那時學校前來向住戶說明,我們詢問巷道寬度,校方隨口答了一句和現在一樣 我們傻傻的就信了,想說75巷都拓到那麼寬,留個原有寬度(3.8M-4M多)給我們也不是問題 從101年施工開始,我們忍受噪音(有時一早7點,有時到晚上10點多也在施工) 淹水(因學校設計時設計廠商未考量周邊住戶既有排水系統,去年今年淹了好幾次) 惡臭及蚊蟲(因設計未考量周邊排水,校方在靠近我們挖個大池子蓄廢水再抽水,下雨很臭) 鼠患(103年舊校舍拆除時老鼠大量逃命,1F住戶抓了一堆,老鼠還從冷氣孔鑽進我家) 我們完全沒有表達不滿,總想著學校改建是我們賺到,以後等於旁邊多了一個免費公園 還有大型停車場供親友來訪時使用,我們這戶45歲以下的成年居民都是網溪國小畢業的 我們對網溪國小其實有很深感情的。所以學校一開始施工改道,我們沒任何意見 也沒有抗爭(大家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廢巷改道實際施工是多麼困難的事) 結果,104年某一天圍牆組筋灌漿就蓋起來了,我們發現我們只剩3M,有些路段還不到 75巷都拓成10幾M寬了(有部分也是學校的地),我們多要1M有這麼難嗎?? (註:依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供救助六層以上建築物消防車輛通行 之道路或通路,至少應保持四公尺以上之淨寬,及四點五公尺以上之淨高。) 校方說法是跑道不夠長了學生會撞牆,那對我來說,是你設計規劃不當 這案子設計多久了?施工多久了?加一加也至少6-7年 這6-7年你跑道旁教學大樓(其實是托育中心)變更設計縮個1-2公尺很難嗎? (我個人其實不明白為何現今的政府機關還可以這樣搞,而且里長、議員及新北市政府 都站學校那邊及在幫網溪國小善後,我認為網溪國小很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8到11條, 原來可以先拆完巷子改道再作廢巷公告歐,又說什麼這是行政補正, 這在台北市是不可能發生的事,鄉民確定你家附近平常走的巷子都是道路用地? 哪一天就有公家機關說這不是道路用地,不經法定程序就施工變窄你會怎樣?) 我們住戶其實都有工作都有家有老小要養,怎會沒事吃飽就興訟,當然是因為忍無可忍 才自己掏腰包請律師,你以為律師費很便宜嗎? 今天會造成走法律途徑這種局面,我認為主事者要負最大責任。 PS1:其實我對這個案子還是很悲觀的,沒有民代幫忙(據說是因為經費是民代爭取的) 加上新北市各行政機關的不理不睬(我們申訴好像狗吠火車,有夠悲哀),翻盤著 實困難,但無論如何砧板上的魚還是要跳一下的,我們想讓為這案子護航或解套 的公務員留下各種文書紀錄,你現在敢不按行政程序法走,將來若有不忍言之事, 我們必將讓這些人付出代價。 PS2:我們住戶從以前到現在從未用任何法定或非法定程序阻撓施工,我們迄今只有發文 或打電話申訴、掛白布條及請律師發異議函,網溪國小除雨天每天有都在施工,今日 該案施工延宕完全與我們無涉。(但校方好像想把工期逾期這件事往我們這推,可 幫廠商解套??亦或引發雙和鄉民仇視我們??) PS3:昨日養工處進行廢巷改道會勘,校方動員一堆退休老師及家長到場,養工處居然說 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作成紀錄,這些人又不是當事人,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我家 巷子被廢關你們這些人什麼事?你養工處行政程序法怎麼學的,所以以後會勘只要 叫來的人多就贏??無關係的人到場也搖身變為當事人,可以表達意見做成公文紀錄?? 天啊這是什麼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74652920.A.D42.html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23:02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26:47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27:47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30:18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35:51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40:05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2:49:41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03:01:51
sszoro: 我先上 09/24 03:07
hatoo: 養工處昨日會勘提到,你們建照當初指定的建築線是43弄,而 09/24 03:16
hatoo: 非47弄,所以47弄並非你們必要通道,網溪基於住戶行走數十 09/24 03:17
hatoo: 年,所以保留三米巷供住戶通行。你們大樓停車場能從43弄進 09/24 03:17
hatoo: 出,那為何救護消防車不行? 09/24 03:17
fasthorse: 距離十幾公尺失火你噴水救災給我看,而且只噴的到東面 09/24 03:21
fasthorse: 建築線非本案爭議,我們訴求是為何未廢巷前學校可施工 09/24 03:25
fasthorse: 以後機關都這樣搞,先硬幹再說,你覺得這樣對? 09/24 03:26
fasthorse: 我出大絕好了,這你家你可以接受?請你來43及47弄走走看 09/24 03:30
fasthorse: 你再幻想你住在裡面,失火時消防車應該怎麼滅火? 09/24 03:46
fasthorse: 講到這就有氣,新北消防局回那什麼會定時進行消防演練 09/24 03:48
roder: 這麼早尻大絕 那只好靜待司法了 09/24 03:50
fasthorse: 結果照片中水管只牽到43弄小公園,離我們還有50公尺 09/24 03:51
longya: 住戶開始說有心人士帶風向囉 雙和版全都是有心人士 09/24 08:46
puliaer: 學校在屬於自己的私人土地上蓋圍牆還要被說影響旁邊住戶 09/24 09:27
puliaer: 生命安全,整個雙和版友還瞬間都變有心人士。到底是誰在 09/24 09:27
puliaer: 帶風向? 09/24 09:27
puliaer: 人家學校有佔用到他們私人土地以外的地方嗎?那是學校自 09/24 09:27
puliaer: 己的地他要怎麼搞你們到底有什麼權利干涉?! 09/24 09:27
papac: 不太懂,現在還留有道路的情況算“廢巷”嗎? 09/24 09:30
papac: 看空照圖就是違停變圍牆 消防問題其實一直都存在的 09/24 09:31
fasthorse: 在法規上"廢巷及改道"是訂定在一起的 09/24 09:45
fasthorse: puliaer,就是你第一個亂說我們住戶搭棚子停車的 09/24 09:46
fasthorse: 政府有所有權就可以想拆就拆?要先經過法定程序吧? 09/24 09:48
fasthorse: 私人地變既成巷道都不能擅自封路了,公家的地可以? 09/24 09:50
fasthorse: 而且網溪國小無職權改道,這是養工處的職權,很難懂? 09/24 09:52
fasthorse: 今天你家違建佔到文化局地,文化局可以自己叫包商拆? 09/24 09:55
fasthorse: 程序上除非你簽同意書,要不然就要建管處來拆 09/24 09:57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0:07:14
fasthorse: 大家都在說法治,請大家真的去google一下法治的定義 09/24 10:10
haleyye: 不是進入司法了嗎?在這邊解釋萬字,比不上判決書的 09/24 10:55
我們也想快進入司法,目前狀況是網溪國小先施工改道還縮減->新北市配合辦理廢巷改道 行政程序->我們提出異議書,還要等新北市駁回,我們再提訴願被駁回後才能打行政訴訟
haleyye: 現在都碼各說各的,我只等法官說了算 09/24 10:55
sakuchan: 就是這種建管處才能拆的違建嘴臉 所以才會那麼多違建 09/24 10:56
sakuchan: 爽的時候不管規定不管法律 被拆的時後就開始鑽法律脆弱 09/24 10:58
sakuchan: 面 誰不知道建管處人力財力根本不足以應付現在到處都是 09/24 10:59
sakuchan: 的違建w 09/24 10:59
sakuchan: 就跟汽車違停一樣 警力不足大家任意停 被開單還能嗆聲 09/24 11:00
sakuchan: 真是台灣最美好的風景 佔者為王ww 09/24 11:03
sakuchan: 一堆頂樓違法加蓋影響逃生 然後狂說多重視消防安全ww 09/24 11:15
我想你和我講的是不同事情,佔有國有地領學校補償費的是巷頭的住戶,我們的訴求是還 我原巷道寬度,巷道原本就存在30多年,巷道內有15號門牌20幾戶及17號1戶,你要說把 原有巷道說成是我們這些住戶佔有國有地,我想這不合邏輯吧,你知道全台灣有多少現有 道路非屬道路用地?你家門口巷子你確定是道路用地?假設是某機關所有文教用地,你可以 同意某機關直接叫包商來把它改道並變窄?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08:18
sakuchan: 是的 我確定我家門口的就是道路用地 09/24 12:15
恭喜你,不用面臨我們的窘境及行政暴力
sakuchan: 佔用就是佔用 不管你5年10年還是30年 你就是佔用 09/24 12:16
sakuchan: 只是法律上有些規定給你們這些佔著為王的人做妥協 09/24 12:17
sakuchan: 並不代表你們講話就可以大聲了好不好ww 09/24 12:17
sakuchan: 說來說去你們就是一付 先佔為贏的嘴臉罷了 09/24 12:18
sakuchan: 然後據此要脅公家機關 要這要那 永遠不會滿足 09/24 12:19
我們沒有東西在上面,這叫占用?我們沒有要這要那,給我錢我也不要,我再強調一次 我們只要還我原巷道寬度,請不要亂說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24:02
sakuchan: 阿那就不是你們的地呀wwww 還你們什麼??? 09/24 12:26
sakuchan: 你們也太搞笑了吧 今天你們能爭還不是靠對方是公家機關 09/24 12:27
sakuchan: 如果是私人的話 看你們還能這麼多話嗎 真是有夠的... 09/24 12:28
私人所有既成道路一樣不能擅自廢除或封路,你自己gooogle一下地主封路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30:58
sakuchan: 哈哈 所以說你們就是先站為贏嘴臉呀 不打自招 09/24 12:32
你認為是占用也罷,這真的有點"說你通姦就通姦,快鍘他"的味道
sakuchan: 佔的時候默不吭聲 要被拆了就開始找法律脆弱面www 09/24 12:33
sakuchan: 然後開始大聲要這要那 好像你們是地主一樣www 09/24 12:34
我們沒有東西被拆歐,是學校擅自把既成巷道改道並變窄歐,我們沒有要這要那歐
boboamy: 阿你是地主喔? 09/24 12:35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54:11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58:04
sakuchan: 你沒有要這要哪的??www 都留三米給你們了還不滿ww 09/24 12:59
sakuchan: 得利益者的嘴臉能不能不要太難看 09/24 13:02
sakuchan: 用貪得無厭來形容你們估計都沒人會反對www 09/24 13:03
sakuchan: 本來就不是你門的東西還能這麼強要強取 真是讓人噁心 09/24 13:05
MirageAngel: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1111111111166666666666 09/24 13:25
hatoo: 只能怪你們被建築師婊,當初把建築線指定43弄,現在連養工 09/24 13:49
hatoo: 處也認定47弄非你們主通道,留三米通行已足夠,若當初建築 09/24 13:49
hatoo: 線在47弄就無今日爭議了 09/24 13:49
longya: 別人的東西用久用習慣就是我的,我們現在要爭取佔用別人 09/24 14:17
longya: 東西的權利。 住戶嘴臉www 09/24 14:17
mozume: 唉,我同情你們,但你在這是得不到什麼好回應的,而且你認 09/24 14:21
mozume: 為網路上的人能幫到你們?想辦法去找立委或更積極的行動 09/24 14:23
JOHN0222: 打行政訴訟最後要獲勝的機率很低,而且這不是土徵案 09/24 15:59
JOHN0222: 如果只是行政程序上不夠完備,不涉及產權的移轉 09/24 16:01
JOHN0222: 而且這種私益與公益有顯著程度差異的情況 就很難引起共 09/24 16:02
MichaelMao: 陳議員跟林委員是同個派系 找選區立委可能也沒用 09/24 16:11
JOHN0222: 還有會使用到學校的小朋友家長本來就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09/24 16:15
elegancy: 既成道路係「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 09/24 16:24
elegancy: 行之便利或省時」先搞清楚吧。科科。 09/24 16:24
elegancy: 我兩個小孩都在網溪讀,四年沒操場可用,受教權受損! 09/24 16:25
brasstb: 看推文原PO以"還我..."的字眼讓人覺得是因為利益被侵害了 09/24 16:36
brasstb: 原PO在"既成道路"上查得很清楚~那當初建築線時怎麼不先 09/24 16:38
brasstb: 弄清楚?! 09/24 16:38
tinsawei: 名義上是廢巷 實際還有保留3米通道嗎? 還是整個封巷? 09/24 18:26
puliaer: 就不是你們的地當然沒有議員立委會理你們啊 本身就理虧的 09/24 18:49
puliaer: 官司怎麼可能會贏。一直那邊既成道路既成道路的,今天如 09/24 18:49
puliaer: 果你的地被國家劃位既成道路你會不會反,你可以佔學校的 09/24 18:49
puliaer: 地說是捍衛自己的權益,那學校幾百(?)甚至未來會進學校 09/24 18:49
puliaer: 的小學生權益就該被犧牲?! 09/24 18:49
puliaer: 好一個雙重標準 09/24 18:49
heibe: 我看你們是輸定了啦!律師乾脆終止委任,不用再浪費錢了~ 09/24 19:03
aibor: 收回校地這有異議嗎?憑什麼一定要學校退三米,你們居民 09/24 19:14
aibor: 也退三米如何? 09/24 19:14
aibor: 不過畫紅線如果是共識的話那就快畫!反正現在app就能檢舉 09/24 19:16
aibor: 了,看到一台違停就來檢舉一台! 09/24 19:16
aibor: 另外建照是在43弄,有消防問題應該是去想辦法怎樣解決你 09/24 19:36
aibor: 們應走的道路,況且三米是學校好心留給你們!他們大可以 09/24 19:36
aibor: 緊貼著你們的後門蓋,何況這三米已足夠消防水車進出,除 09/24 19:36
aibor: 非妳們一樓的住戶有違停! 09/24 19:36
aibor: 如果你們想保有你們自己所謂的既有道路,那就用你們的地 09/24 19:39
aibor: 退三米呀!得了便宜還賣乖! 09/24 19:39
DavisVilter: 雙和真得很多佔地為王的慣民 09/24 21:04
aibor: 如果是43弄有違建或是私設停車位那你應該去檢舉他們,怎 09/24 23:12
aibor: 麼會反過來抗議非你們土地還讓出三米給你們走的學校,擺 09/24 23:12
aibor: 明就欺負公家機關! 09/24 23:12
aibor: 網溪國小有近兩千個學生,你怎麼會說出背後的家長不是當 09/24 23:19
aibor: 事者不能提意見,況且學校不會笨到去發動家長來落人口實 09/24 23:19
aibor: ,要不是熟知內情的家長們看不下去怎會讓這事情曝光! 09/24 23:19
Grecie: 覺得很多版友說的都有道理,這樣就是帶風向也太好笑 09/25 00:08
jjkkl6512: 小孩在這裡念書家長為何不能表達意見? 09/25 09:12
MirageAngel: 4444444444444444再會溜888888888888811111116666666 09/25 20:53
longya: 我天天摸隔壁太太屁股摸了30年,昨天他老公說這是他老婆 09/25 21:01
longya: 叫我別再碰。原來我可以主張我都吃了30年豆腐就自動變我 09/25 21:01
longya: 的囉? 09/25 21:01
tails1043: 不就方便當隨便 09/25 21:15
IOU9527: 畢業校友噓~~~ 09/25 21:43
a9301040: 要別人土地不會去買喔,都蓋好在那邊吵 09/25 23:32
todo: 既然是救災考量而不是通行必要 那就不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吧 09/27 00:14
todo: 建商住戶當初都沒考量救災問題 那還有特別需要保護的權利嗎 09/27 00:16
todo: 現存的道路應該向鄰地使用者收取土地租金 不該免費使用 09/27 00:35
prince: fastdragon 09/27 04:56
jw5502: 噓 貪得無厭 09/27 11:26
heiddo: dTQwsB9 和 PpHYG 這兩張圖怎麼看起來好像一樣 09/27 14:08
heiddo: 只是上面自己手畫的註記不一樣... 09/27 14:08
heiddo: 同一張圖可以兩種解釋? 09/27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