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szoro: 我先上 09/24 03:07
推 hatoo: 養工處昨日會勘提到,你們建照當初指定的建築線是43弄,而 09/24 03:16
→ hatoo: 非47弄,所以47弄並非你們必要通道,網溪基於住戶行走數十 09/24 03:17
→ hatoo: 年,所以保留三米巷供住戶通行。你們大樓停車場能從43弄進 09/24 03:17
→ hatoo: 出,那為何救護消防車不行? 09/24 03:17
→ fasthorse: 距離十幾公尺失火你噴水救災給我看,而且只噴的到東面 09/24 03:21
→ fasthorse: 建築線非本案爭議,我們訴求是為何未廢巷前學校可施工 09/24 03:25
→ fasthorse: 以後機關都這樣搞,先硬幹再說,你覺得這樣對? 09/24 03:26
→ fasthorse: 我出大絕好了,這你家你可以接受?請你來43及47弄走走看 09/24 03:30
→ fasthorse: 你再幻想你住在裡面,失火時消防車應該怎麼滅火? 09/24 03:46
→ fasthorse: 講到這就有氣,新北消防局回那什麼會定時進行消防演練 09/24 03:48
推 roder: 這麼早尻大絕 那只好靜待司法了 09/24 03:50
→ fasthorse: 結果照片中水管只牽到43弄小公園,離我們還有50公尺 09/24 03:51
噓 longya: 住戶開始說有心人士帶風向囉 雙和版全都是有心人士 09/24 08:46
噓 puliaer: 學校在屬於自己的私人土地上蓋圍牆還要被說影響旁邊住戶 09/24 09:27
→ puliaer: 生命安全,整個雙和版友還瞬間都變有心人士。到底是誰在 09/24 09:27
→ puliaer: 帶風向? 09/24 09:27
→ puliaer: 人家學校有佔用到他們私人土地以外的地方嗎?那是學校自 09/24 09:27
→ puliaer: 己的地他要怎麼搞你們到底有什麼權利干涉?! 09/24 09:27
推 papac: 不太懂,現在還留有道路的情況算“廢巷”嗎? 09/24 09:30
→ papac: 看空照圖就是違停變圍牆 消防問題其實一直都存在的 09/24 09:31
→ fasthorse: 在法規上"廢巷及改道"是訂定在一起的 09/24 09:45
→ fasthorse: puliaer,就是你第一個亂說我們住戶搭棚子停車的 09/24 09:46
→ fasthorse: 政府有所有權就可以想拆就拆?要先經過法定程序吧? 09/24 09:48
→ fasthorse: 私人地變既成巷道都不能擅自封路了,公家的地可以? 09/24 09:50
→ fasthorse: 而且網溪國小無職權改道,這是養工處的職權,很難懂? 09/24 09:52
→ fasthorse: 今天你家違建佔到文化局地,文化局可以自己叫包商拆? 09/24 09:55
→ fasthorse: 程序上除非你簽同意書,要不然就要建管處來拆 09/24 09:57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0:07:14
→ fasthorse: 大家都在說法治,請大家真的去google一下法治的定義 09/24 10:10
→ haleyye: 不是進入司法了嗎?在這邊解釋萬字,比不上判決書的 09/24 10:55
我們也想快進入司法,目前狀況是網溪國小先施工改道還縮減->新北市配合辦理廢巷改道
行政程序->我們提出異議書,還要等新北市駁回,我們再提訴願被駁回後才能打行政訴訟
→ haleyye: 現在都碼各說各的,我只等法官說了算 09/24 10:55
噓 sakuchan: 就是這種建管處才能拆的違建嘴臉 所以才會那麼多違建 09/24 10:56
→ sakuchan: 爽的時候不管規定不管法律 被拆的時後就開始鑽法律脆弱 09/24 10:58
→ sakuchan: 面 誰不知道建管處人力財力根本不足以應付現在到處都是 09/24 10:59
→ sakuchan: 的違建w 09/24 10:59
→ sakuchan: 就跟汽車違停一樣 警力不足大家任意停 被開單還能嗆聲 09/24 11:00
噓 sakuchan: 真是台灣最美好的風景 佔者為王ww 09/24 11:03
→ sakuchan: 一堆頂樓違法加蓋影響逃生 然後狂說多重視消防安全ww 09/24 11:15
我想你和我講的是不同事情,佔有國有地領學校補償費的是巷頭的住戶,我們的訴求是還
我原巷道寬度,巷道原本就存在30多年,巷道內有15號門牌20幾戶及17號1戶,你要說把
原有巷道說成是我們這些住戶佔有國有地,我想這不合邏輯吧,你知道全台灣有多少現有
道路非屬道路用地?你家門口巷子你確定是道路用地?假設是某機關所有文教用地,你可以
同意某機關直接叫包商來把它改道並變窄?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08:18
噓 sakuchan: 是的 我確定我家門口的就是道路用地 09/24 12:15
恭喜你,不用面臨我們的窘境及行政暴力
→ sakuchan: 佔用就是佔用 不管你5年10年還是30年 你就是佔用 09/24 12:16
→ sakuchan: 只是法律上有些規定給你們這些佔著為王的人做妥協 09/24 12:17
→ sakuchan: 並不代表你們講話就可以大聲了好不好ww 09/24 12:17
→ sakuchan: 說來說去你們就是一付 先佔為贏的嘴臉罷了 09/24 12:18
→ sakuchan: 然後據此要脅公家機關 要這要那 永遠不會滿足 09/24 12:19
我們沒有東西在上面,這叫占用?我們沒有要這要那,給我錢我也不要,我再強調一次
我們只要還我原巷道寬度,請不要亂說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24:02
噓 sakuchan: 阿那就不是你們的地呀wwww 還你們什麼??? 09/24 12:26
→ sakuchan: 你們也太搞笑了吧 今天你們能爭還不是靠對方是公家機關 09/24 12:27
→ sakuchan: 如果是私人的話 看你們還能這麼多話嗎 真是有夠的... 09/24 12:28
私人所有既成道路一樣不能擅自廢除或封路,你自己gooogle一下地主封路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30:58
噓 sakuchan: 哈哈 所以說你們就是先站為贏嘴臉呀 不打自招 09/24 12:32
你認為是占用也罷,這真的有點"說你通姦就通姦,快鍘他"的味道
→ sakuchan: 佔的時候默不吭聲 要被拆了就開始找法律脆弱面www 09/24 12:33
→ sakuchan: 然後開始大聲要這要那 好像你們是地主一樣www 09/24 12:34
我們沒有東西被拆歐,是學校擅自把既成巷道改道並變窄歐,我們沒有要這要那歐
→ boboamy: 阿你是地主喔? 09/24 12:35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54:11
※ 編輯: fasthorse (1.160.122.250), 09/24/2016 12:58:04
噓 sakuchan: 你沒有要這要哪的??www 都留三米給你們了還不滿ww 09/24 12:59
噓 sakuchan: 得利益者的嘴臉能不能不要太難看 09/24 13:02
→ sakuchan: 用貪得無厭來形容你們估計都沒人會反對www 09/24 13:03
→ sakuchan: 本來就不是你門的東西還能這麼強要強取 真是讓人噁心 09/24 13:05
噓 MirageAngel: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1111111111166666666666 09/24 13:25
推 hatoo: 只能怪你們被建築師婊,當初把建築線指定43弄,現在連養工 09/24 13:49
→ hatoo: 處也認定47弄非你們主通道,留三米通行已足夠,若當初建築 09/24 13:49
→ hatoo: 線在47弄就無今日爭議了 09/24 13:49
噓 longya: 別人的東西用久用習慣就是我的,我們現在要爭取佔用別人 09/24 14:17
→ longya: 東西的權利。 住戶嘴臉www 09/24 14:17
推 mozume: 唉,我同情你們,但你在這是得不到什麼好回應的,而且你認 09/24 14:21
→ mozume: 為網路上的人能幫到你們?想辦法去找立委或更積極的行動 09/24 14:23
→ JOHN0222: 打行政訴訟最後要獲勝的機率很低,而且這不是土徵案 09/24 15:59
→ JOHN0222: 如果只是行政程序上不夠完備,不涉及產權的移轉 09/24 16:01
→ JOHN0222: 而且這種私益與公益有顯著程度差異的情況 就很難引起共 09/24 16:02
→ MichaelMao: 陳議員跟林委員是同個派系 找選區立委可能也沒用 09/24 16:11
→ JOHN0222: 還有會使用到學校的小朋友家長本來就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09/24 16:15
噓 elegancy: 既成道路係「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 09/24 16:24
→ elegancy: 行之便利或省時」先搞清楚吧。科科。 09/24 16:24
→ elegancy: 我兩個小孩都在網溪讀,四年沒操場可用,受教權受損! 09/24 16:25
→ brasstb: 看推文原PO以"還我..."的字眼讓人覺得是因為利益被侵害了 09/24 16:36
→ brasstb: 原PO在"既成道路"上查得很清楚~那當初建築線時怎麼不先 09/24 16:38
→ brasstb: 弄清楚?! 09/24 16:38
→ tinsawei: 名義上是廢巷 實際還有保留3米通道嗎? 還是整個封巷? 09/24 18:26
噓 puliaer: 就不是你們的地當然沒有議員立委會理你們啊 本身就理虧的 09/24 18:49
→ puliaer: 官司怎麼可能會贏。一直那邊既成道路既成道路的,今天如 09/24 18:49
→ puliaer: 果你的地被國家劃位既成道路你會不會反,你可以佔學校的 09/24 18:49
→ puliaer: 地說是捍衛自己的權益,那學校幾百(?)甚至未來會進學校 09/24 18:49
→ puliaer: 的小學生權益就該被犧牲?! 09/24 18:49
→ puliaer: 好一個雙重標準 09/24 18:49
噓 heibe: 我看你們是輸定了啦!律師乾脆終止委任,不用再浪費錢了~ 09/24 19:03
噓 aibor: 收回校地這有異議嗎?憑什麼一定要學校退三米,你們居民 09/24 19:14
→ aibor: 也退三米如何? 09/24 19:14
→ aibor: 不過畫紅線如果是共識的話那就快畫!反正現在app就能檢舉 09/24 19:16
→ aibor: 了,看到一台違停就來檢舉一台! 09/24 19:16
推 aibor: 另外建照是在43弄,有消防問題應該是去想辦法怎樣解決你 09/24 19:36
→ aibor: 們應走的道路,況且三米是學校好心留給你們!他們大可以 09/24 19:36
→ aibor: 緊貼著你們的後門蓋,何況這三米已足夠消防水車進出,除 09/24 19:36
→ aibor: 非妳們一樓的住戶有違停! 09/24 19:36
→ aibor: 如果你們想保有你們自己所謂的既有道路,那就用你們的地 09/24 19:39
→ aibor: 退三米呀!得了便宜還賣乖! 09/24 19:39
噓 DavisVilter: 雙和真得很多佔地為王的慣民 09/24 21:04
噓 aibor: 如果是43弄有違建或是私設停車位那你應該去檢舉他們,怎 09/24 23:12
→ aibor: 麼會反過來抗議非你們土地還讓出三米給你們走的學校,擺 09/24 23:12
→ aibor: 明就欺負公家機關! 09/24 23:12
→ aibor: 網溪國小有近兩千個學生,你怎麼會說出背後的家長不是當 09/24 23:19
→ aibor: 事者不能提意見,況且學校不會笨到去發動家長來落人口實 09/24 23:19
→ aibor: ,要不是熟知內情的家長們看不下去怎會讓這事情曝光! 09/24 23:19
噓 Grecie: 覺得很多版友說的都有道理,這樣就是帶風向也太好笑 09/25 00:08
噓 jjkkl6512: 小孩在這裡念書家長為何不能表達意見? 09/25 09:12
噓 MirageAngel: 4444444444444444再會溜888888888888811111116666666 09/25 20:53
噓 longya: 我天天摸隔壁太太屁股摸了30年,昨天他老公說這是他老婆 09/25 21:01
→ longya: 叫我別再碰。原來我可以主張我都吃了30年豆腐就自動變我 09/25 21:01
→ longya: 的囉? 09/25 21:01
噓 tails1043: 不就方便當隨便 09/25 21:15
→ IOU9527: 畢業校友噓~~~ 09/25 21:43
噓 a9301040: 要別人土地不會去買喔,都蓋好在那邊吵 09/25 23:32
→ todo: 既然是救災考量而不是通行必要 那就不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吧 09/27 00:14
→ todo: 建商住戶當初都沒考量救災問題 那還有特別需要保護的權利嗎 09/27 00:16
→ todo: 現存的道路應該向鄰地使用者收取土地租金 不該免費使用 09/27 00:35
→ prince: fastdragon 09/27 04:56
噓 jw5502: 噓 貪得無厭 09/27 11:26
→ heiddo: dTQwsB9 和 PpHYG 這兩張圖怎麼看起來好像一樣 09/27 14:08
→ heiddo: 只是上面自己手畫的註記不一樣... 09/27 14:08
→ heiddo: 同一張圖可以兩種解釋? 09/27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