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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查tyjcgmnl刻意模仿GBG板友文章(#1NvrEx2n) 第一行除三字不同外(大和,和), 其他完全一樣,已有鬧板之嫌,暫先記警告一次, 下次再違規則累犯記,請注意。 我知道很多人針對近來板上某些文章現象不開心, 私下寄信給我抱怨的亦不少,或許板規確有未盡完善處。 我細看了板規,有限制篇數的文章種類包括: 揪團文,資訊文,商業文,贈送文,交換文,廣宣文等, 若大家認為有需要增加心得文篇數限制的話(包括遊記與食記), 請推文讓我知道,我會參考或舉辦投票的。 推文請理性些,這裡畢竟是大家最喜歡的雙和板啊。 KUNI -- 痞客http://kuni.pixnet.net/blog 粉絲https://www.facebook.com/KUNIwithGourmet Musikhttps://goo.gl/TQbje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225.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74805986.A.82F.html
takuto: 不贊成篇數限制,建議可從格式規範 09/25 20:28
sakuchan: 板主辛苦了 09/25 20:29
rup3m6: 辛苦了 09/25 20:43
maplesift: 辛苦了 個人認為投票不錯~ 09/25 20:44
white9cat: 限制篇數好像不錯,只是要怎麼限制算合理? 09/25 20:51
white9cat: 1篇/7日 或著日數更長,更短? 09/25 20:52
wtfconk: 只能限制篇數嗎?可否限制格式?很多板都會要求指定類別文 09/25 20:54
wtfconk: 章附圖了,至少擋掉一些偷懶或只想引導點閱blog的寫手,也 09/25 20:54
wtfconk: 避免看板變成農場文複製貼上的集散地 09/25 20:54
fulaiin: 提供不實資訊遭板友檢舉的部份,也希望能有相應罰則 09/25 21:14
fulaiin: 那已經不是文筆或沒創意問題,而是欺騙板友了 09/25 21:15
toofat: 推wtf的方向 09/25 21:15
tyjcgmnl: 只要版主有處理 我被水桶沒關係 09/25 21:20
sa523aaa: 投票不錯 09/25 21:35
yayaya0805: 我絕對沒有任何要欺騙版友的意思,那真的是筆誤.. 09/25 21:39
firedeath: yayaya你為什麼要刪我好友? 09/25 21:50
yayaya0805: 是朋友就不該在朋友被圍剿時還多踩一腳 09/25 21:52
parnshan: 自己不想想為啥會被剿,怪朋友不挺.. 09/25 21:56
saw6904: 新竹鴨肉許誤植成西門町鴨肉扁...真是信口雌黃 09/25 22:03
yobey: 再次印證此人不懂何謂反省 09/25 22:04
LCWA103A: 好多筆誤 09/25 22:08
p3962260: 看一下大師的經歷,其實不用太意外 09/25 22:08
rufus: 新竹鴨肉扁寫成西門鴨肉扁 這是筆誤?????????????????????? 09/25 22:17
rufus: 你說同一個地方還有話可說 新竹跟西門町 這也差太遠了吧 09/25 22:18
rufus: 結果我自己筆誤 鴨肉許 XD 09/25 22:18
tyjcgmnl: 真的有人生來就是個笑話 09/25 22:22
longya: 規範部落格文格式吧 09/25 22:23
rufus: 鴨肉鵝肉 高麗菜白菜 不是筆誤就是你根本不會分 09/25 22:24
rufus: 如果根本不會分那也不要再寫食記誤導大家了 09/25 22:25
longya: 說鴨肉扁賣鴨肉 高麗菜說是白菜 真不知這人的食記還能有 09/25 22:25
longya: 多少不實內容 09/25 22:25
rufus: 你寫的遊記還ok 食記就算了吧 不要太勉強自己 09/25 22:25
takuto: 這是亂入,說到不會分辨菜,害我想到膨風嫂的金罵沒ㄤ,裡 09/25 22:26
takuto: 面歐巴桑拿著蒜說送我蔥 09/25 22:27
faye01: 被圍剿...真敢講... 09/25 22:31
faye01: 覺得可以限制篇數跟內容並行,要鑽漏洞也要多花點功夫。 09/25 22:35
sunny0731: 食記,遊記要附圖 09/25 22:44
sunny0731: 不能光只有外部連結網址 09/25 22:44
sunny0731: 可限制天數,篇數 09/25 22:44
sunny0731: 藉以提高發文品質 09/25 22:44
garyrush: yayaya0805: 是朋友就不該在朋友被圍剿時還多踩一腳 09/25 23:15
dusted: 現行版規下,基本上需要自省的是勞動版主警告者跟起鬨者 09/25 23:16
bansheekk: 不希望限制篇數 但是希望得以審視內文真實性 09/25 23:17
Yshen: 被噓成這樣還一直發爛文章,你目的何在啊ya 09/25 23:23
faye01: 賺流量才能賺業配啊,小紅的部落客一篇業配基本一萬起跳 09/25 23:57
puliaer: 我覺得可以在分類裡面多加一個食記類了 這樣才能真正訂規 09/26 00:17
puliaer: 則規範 09/26 00:17
s5894143: 不希望限制篇數和格式,但就不實部分應警告 09/26 00:17
leejee: 分類有食記啊 09/26 00:36
LCWA103A: 不實的部分應給予處罰 09/26 00:43
shuiwuhen: 規範格式如果是限定要上傳圖片什麼的,一張一個網址之 09/26 00:50
shuiwuhen: 類的,會比較不方便分享,像是...純粹想分享,但又不 09/26 00:50
shuiwuhen: 習慣拍照,或是不懂上傳免費圖庫的使用者,分享意願度 09/26 00:50
shuiwuhen: 會更低,當然有圖會更有說服力,但取決發文者想要讓這 09/26 00:50
shuiwuhen: 篇文章達到什麼效果,如果只是想說說,有多少人在意不 09/26 00:50
shuiwuhen: 是重點的話,那其實也沒有什麼不行,討論版主要應該是 09/26 00:50
shuiwuhen: 讓分享更方便,但...如有投票決定,完全尊重同意。以上 09/26 00:50
shuiwuhen: 個人淺見 09/26 00:50
takuto: 所以我覺得用有沒有BLOG連結來決定要不要上傳圖片比較OK 09/26 00:51
tyjcgmnl: 有人好規訓喔 要不要寫悔過書啊 09/26 01:15
stja: ... 09/26 01:18
LCWA103A: http://i.imgur.com/vbjo81z.jpg 超狂 09/26 01:40
LCWA103A: 決定下週教課的時候用ya的例子講解負面行銷 09/26 01:42
OverRaven: 重點應該放在「不實」 ya被噓爆不就是造假裝筆誤嗎? 09/26 02:32
faye01: 不是造假吧,我覺得他是真的不會分,然後不懂裝懂。最主要 09/26 04:08
faye01: 被噓還是因為內容空泛,海量發文,跟挑釁版友吧?鴨肉扁 09/26 04:08
faye01: 算是引爆的最後爆點。 09/26 04:08
leejee: 認為不是造假+1 話說幾年以前的文反應還不差啊 09/26 04:14
takuto: 感覺上好像在做社會實驗啊(遠目) 09/26 04:48
Ichbinschwul: 食記完全該規範 09/26 06:42
NAKOplau: 3YA現在要加上一條 欺騙版友 09/26 08:19
rup3m6: 借文一問,海爺那篇說人護衛隊跟小鬥士的有適用4-2嗎 09/26 09:27
rufus: 我也認為是不會分 但是又死不承認不會分 09/26 09:50
rufus: 說真的 這種都分不出來 還是不要寫食記 以免誤導大家 09/26 09:51
rufus: 我覺得他寫的遊記都還ok 至少不會像食物一樣 09/26 09:53
rufus: 建議往遊記發展吧 食記至少先搞清楚自己吃什麼再來發 09/26 09:54
LCWA103A: 搞不清楚自己吃下去的是什麼卻發食記...頗屌 09/26 11:14
rufus: 所以資訊不實一定要處罰 不然對商家也是不公平 09/26 11:46
fffink1689: 我討厭吃飯拍照文化 不拍照就不能寫食記?? 09/26 11:58
fffink1689: 如果該店家不允許拍照 是否就不能寫食記? 09/26 11:59
leejee: 真的~且有時候拍照不方便 09/26 12:03
shuiwuhen: 用有沒有blog來決定po文要不要另外附圖?不是一樣增加發 09/26 12:20
shuiwuhen: 文門檻嗎?我ptt po還規定一定要有blog?這樣不對吧! 09/26 12:20
leejee: 意思是指假如沒圖可以純文字 09/26 12:22
leejee: 有圖放在blog的話,就需要提供一些圖片直接連結網址 09/26 12:23
leejee: 只是幫忙翻譯,不代表這是我的主張 09/26 12:24
shuiwuhen: 那這不是跟現在一樣嗎? 09/26 12:27
shuiwuhen: 附網址,內容貼上。 09/26 12:28
shuiwuhen: 差異是...? 09/26 12:28
leejee: 現在沒有圖片方面的規定 09/26 12:31
leejee: 所謂直接連結是點開就是圖片 09/26 12:33
shuiwuhen: 圖片問題,我前面有提到,這都是增加發文困難度,而且 09/26 12:45
shuiwuhen: 限制更多,這樣真的會比較好?不會讓想簡單分享的人更卻 09/26 12:45
shuiwuhen: 步? 09/26 12:45
takuto: 想簡單分享就直接分享文字不要加上blog連結啊 09/26 12:50
leejee: 嗯任何調整都可能會有不適應或者影響分享意願 09/26 12:50
takuto: 既然都已經寫了blog,右鍵圖片網址貼上來很困難嗎?又不是 09/26 12:51
leejee: 其實我認為讓人漸漸不敢分享食記的不是發文限制 09/26 12:52
takuto: 要每張都貼~既然大家現在打的是「文章質量不好」的旗號 09/26 12:53
takuto: 增加發文困難度不是比較合適嗎?(雖然我覺得很無謂 09/26 12:53
leejee: 補充說明:有的網站的圖是不支援外連 09/26 12:53
takuto: 以及附議rup3m6大,說人護衛隊跟小鬥士是否是用4-2 09/26 12:54
puliaer: 你真的覺得增加發文困難度擋得住專業部落客嗎? 09/26 13:05
puliaer: 還有不能放上部落格連結這件事,最影響的不是ya3,很多鄉 09/26 13:05
puliaer: 民都有習慣在簽名黨上放上自己的部落格,這樣到底是喝止y 09/26 13:05
puliaer: a3還是犧牲其他鄉民的權利? 09/26 13:05
puliaer: 一直不斷的把ya3的食記文拿出來爭吵,只會越來越讓其他真 09/26 13:09
puliaer: 心想分享食記的版友縮手。既然ya3已經變成反指標,而板上 09/26 13:09
puliaer: 也還有噓文的機制,就不需要再多去侷限食記文的規定。 09/26 13:09
puliaer: 畢竟沒人會去看被噓到X的文章吧 09/26 13:09
NAKOplau: 會看啊,但是相不相信內容是另一回事 09/26 13:14
longya: 為什麼擋不住?有幾個版規定部落格文章一定要附上圖片後 09/26 13:21
longya: 明顯少掉很多只是想衝流量的人。還有到底誰說要禁止放部 09/26 13:21
longya: 落格連結?只是希望貼部落格的人在BBS直接附上完整圖文, 09/26 13:21
longya: 不用為了看圖再按進去網址。至於不支援直連…把圖上傳到i 09/26 13:21
longya: mgur之類的不就好了?手機還能直接開圖呢 09/26 13:21
takuto: 我贊成puliaer大的意見啊。但現在是三不五時就有人要吵 09/26 13:21
takuto: 雖然我不知道事主怎麼想,但這件事實在有趣到讓我忍不住 09/26 13:24
takuto: 備份下來打算作明年劇本獎的題材XDDDDDDDD 09/26 13:24
tyjcgmnl: cvs版都可以規定部落格文章一定要附圖 雙和版做不到嗎 09/26 13:30
tyjcgmnl: ? 09/26 13:30
puliaer: 乾脆來辦個雙和版第一屆食記文大賽好了(誤 09/26 13:34
spw166: 新增累積三篇被噓爆就浸水桶如何? 09/26 13:35
spw166: 表示大家都不想看,po文者須自行檢討內文改善 09/26 13:36
takuto: 想噓樓上。這種方式套到現實上就是被霸凌的人因為被大家 09/26 13:39
takuto: 討厭,所以需要自行檢討自己(所以咩,這件事真的很有趣 09/26 13:39
takuto: 簡直把大多數人心中的惡念都激發出來了XDDDDDD) 09/26 13:40
rufus: 好奇問..劇本獎是什麼 XDDDD 09/26 13:51
takuto: 是我賺零用錢的管道(滾) 09/26 13:52
rufus: 希望你的劇本不會太深奧 不會太簡單 剛剛好就好 09/26 13:55
rup3m6: 又是噓爆水桶理論,所以po主文內請人噓爆他三篇就會被桶囉? 09/26 14:47
stu25936: 我覺得在這邊討論 不如直接辦投票做決定比較快 09/26 15:00
LCWA103A: ya願意改善沒人這麼無聊要噓他 09/26 15:44
LCWA103A: 他現在就是射後不理,反正達到洗流量目的 09/26 15:44
LCWA103A: 被噓又無關痛癢,業主也不知道他反指標 09/26 15:45
leejee: 推噓因為會重複計算所以不適合當評斷標準 09/26 15:49
leejee: (一個id推或噓幾次就會計算幾次) 09/26 15:51
leejee: 文章下面被一片紅,會有人去點網址嗎? 09/26 15:53
saw6904: 就是我說護衛隊的,在我看來的確是在袒護他,違規我接受 09/26 15:54
saw6904: 懲處 09/26 15:54
takuto: 雖然跳針很多次,不過再問一次「沒有違規的文章為什麼要 09/26 16:21
takuto: 改善?」因為你看不爽?那要不要發文前先給你審核? 09/26 16:21
saw6904: 少在那邊給我文鬥,還看不爽嘞,你袒護他是因為你看的爽 09/26 16:35
saw6904: 嗎 09/26 16:35
saw6904: 劇本好好寫吧你 09/26 16:36
shuiwuhen: 所以我的建議就純粹只是建議版規修正。這種修正哪裡不 09/26 16:39
shuiwuhen: 好真是看不出來,跟文章內容無關。 09/26 16:39
takuto: 不是反對你的意見就叫袒護!你會覺得別人在講道理時是袒護 09/26 16:51
takuto: 某人,代表你本來就是針對那個人,不是嗎 09/26 16:52
takuto: 不然請你告訴我,「沒有違反板規的事」為什麼要做限制? 09/26 16:52
takuto: 我從頭到尾就只問這個問題啊,結果得到的答案是「少在那邊 09/26 16:53
takuto: 給我文鬥」?「袒護」?這就是你的理由嗎? 09/26 16:54
saw6904: 我們可不可以出來當面講,這樣打字很麻煩,我可以分析給 09/26 16:56
saw6904: 你聽 09/26 16:56
rup3m6: 提出論點反駁你的意見叫文鬥?告訴你目前沒有板規可以桶他 09/26 16:57
rup3m6: 叫袒護? 09/26 16:58
takuto: 討論板規為什麼要私下談?還是你是要跟我解釋文鬥的意思? 09/26 16:58
takuto: 就算我跟shui大的意見再沒交集,他也不會叫我洗洗睡。您卻 09/26 17:00
takuto: 直接把別人打成非我族類、護衛隊、正義小鬥士、然後再挑釁 09/26 17:00
takuto: 的叫我管好自己吧。這就是你討論的態度? 09/26 17:00
leejee: 錄音再上傳到免費空間? 09/26 17:02
takuto: 噗XD 09/26 17:04
rup3m6: 就事論事很難嗎,到底為什麼要一直扣討論者帽子 09/26 17:05
leejee: 是認真的(就好像即時通訊軟體用錄音傳訊代替文字) 09/26 17:06
saw6904: 你不要激動嘛,不如這樣,對這件事有看法的,我們連同版 09/26 17:15
saw6904: 主一起聚餐討論,可以嗎? 09/26 17:15
takuto: 呵呵,說別人文鬥的叫人家別激動 09/26 17:17
saw6904: 說文鬥為何不能叫人別激動 =.=? 09/26 17:19
saw6904: 我想同大家當面討論,大家可以闡述清楚心中的想法,順便 09/26 17:21
saw6904: 當作版聚,這可以讓你的劇本更精彩 09/26 17:21
takuto: 因為是你激動的在扣人帽子唷揪咪>_^,至於我的故事精不精 09/26 17:23
takuto: 彩不用你操心啊XD賺零用錢而已咩(茶) 09/26 17:23
takuto: 再者,我覺得光是網路上的文字討論,您都沒有一個條理的脈 09/26 17:24
takuto: 絡,不能就事論事,那麼當面討論就更不可能說清楚了 09/26 17:24
takuto: 最後,請你告訴我,「沒有違反板規的事」為什麼要做限制? 09/26 17:25
saw6904: 好吧,我打一段話 09/26 17:27
rup3m6: 你這樣講有漏洞,他只是未違反現行版規,要做限制沒依據罷了 09/26 17:28
saw6904: 以你之前說的罪行法定主義而言,只要法律規定該行為無違 09/26 17:29
saw6904: 法,就算傷害或影響到其他人,亦不能算犯罪 09/26 17:29
saw6904: 但該行為真的傷害或影響其他人的權益,則立法權會修法抑 09/26 17:31
saw6904: 制這種行為,並定義其為犯罪,以保護大眾 09/26 17:31
takuto: 請問,ya3文傷害或影響到誰的權益?(雖然這樣就是針對了 09/26 17:34
takuto: 或者應該說,在現行的板規下,發文的數量、內容不做限制 09/26 17:34
saw6904: 換回雙和版來看,ya^3狂發文衝他blog流量,當然不違反版 09/26 17:34
saw6904: 規,但他發的文是公式文,幾無參考價值,當量又多時,他 09/26 17:35
saw6904: 的確影響到想要搜尋資訊者或想分享資訊者的權益 09/26 17:35
takuto: 是否會傷害到一般板眾的權益?如果會,那就改。如果不會, 09/26 17:35
takuto: 那就沒有改的必要。 09/26 17:35
saw6904: 況且,為了發文迅速,近期也沒確認資訊是否正確,鴨肉扁 09/26 17:36
saw6904: ,鴨肉許就是經典一例 09/26 17:36
saw6904: 不說他白菜高麗菜會不會分了,到不同餐廳吃飯,只要是同 09/26 17:38
saw6904: 樣的肉,同樣的湯,他就用複製貼上了事 09/26 17:38
saw6904: 這讓想搜尋飲食的人看了,如何判斷要不要去吃,能不能去 09/26 17:40
saw6904: 吃? 09/26 17:40
saw6904: 他沒違反版規,但是他的行為會影響到雙和版或想到雙和遊 09/26 17:41
saw6904: 玩的人搜尋有效資訊的權利 09/26 17:41
leejee: 底下紅一片,閱讀者看了自然明白,不用擔心有人是否困擾吧 09/26 17:42
saw6904: 那版主是否該思考修訂版規,以抑制這種行為,有位T大已經 09/26 17:44
saw6904: 犧牲自己一次,讓大家知道,有心人想群起效尤並不困難 09/26 17:44
leejee: 指別人造假結果自己示範po一篇假的? 09/26 17:46
saw6904: 若雙和版對這次事的處置再次無疾而終,往後可能就真的會 09/26 17:46
saw6904: 有一堆寫手來雙和版練功積點了 09/26 17:46
saw6904: 屆時想處理,恐怕也處理不了了,版主 09/26 17:47
saw6904: 我的闡述就是這樣,我要繼續用damn的solidworks畫圖了 09/26 17:52
LCWA103A: 不管是不會辨別,還是造假,所呈現出來的資訊都是不正確 09/26 17:54
LCWA103A: 的 09/26 17:54
fulaiin: 我也相信他不是不會分,但辯說是筆誤就太牽強了 09/26 18:15
fulaiin: 因為想大量快速的產生食記文,所以不經查證就寫出了錯誤 09/26 18:17
fulaiin: 的資訊,這點真的該處理 09/26 18:18
leejee: 樓上是不是要打「是不會分」?@@a 09/26 18:19
fulaiin: 不是哦,我的確是要打「不是不會分」 09/26 18:20
LCWA103A: 看起來很矛盾 09/26 18:21
leejee: 不好意思 09/26 18:22
takuto: fulaiin大的意思是會分,但是因為沒有查證亂寫吧 09/26 18:22
fulaiin: 對,謝謝t大解釋,抱歉可能讓大家混亂了? 09/26 18:23
LCWA103A: 會分的話是要查證什麼... 09/26 18:24
leejee: 是回應fulaiin 18:20那句 09/26 18:24
LCWA103A: 會分又怎麼會筆誤 09/26 18:24
rup3m6: 1.都提到立法權修法了,現行版規就是還沒有修,正在討論要如 09/26 18:24
rup3m6: 何修,沒修之前就是動不了他 09/26 18:26
rup3m6: 2.閱聽者的判斷力不是應該自己培養負責的嗎?把責任都推到 09/26 18:27
rup3m6: 作者身上就沒問題了嗎?當然不實資訊我也認為要處理,看是要 09/26 18:28
rup3m6: 警告或是桶,這又是修版規要討論的範圍了 09/26 18:29
LCWA103A: 試問你想吃鴨肉,看完文章去到餐廳發現賣的是鵝肉,這 09/26 18:29
LCWA103A: 不是撰文者應該負責的? 09/26 18:29
rup3m6: 3.至於群起效尤,我看GBG大那篇大家推得頗踴躍的? 09/26 18:30
rup3m6: 鴨鵝是不實資訊的範疇,確實應該處理 09/26 18:31
LCWA103A: 私以為資訊正確只是最低標準 09/26 18:31
LCWA103A: 所謂的筆誤應是高麗菜,寫成睪麗菜這樣才是 09/26 18:33
LCWA103A: 高麗菜怎麼筆誤成白菜xddd 09/26 18:34
rup3m6: 我是想回答saw大的推文,認為參考價值這種事應是讀者判斷才 09/26 18:35
rup3m6: 是 09/26 18:35
puliaer: ya就是有本事遊走在板規邊緣,如果大家要一直為了一個人 09/26 18:38
puliaer: 這樣爭論,那乾脆雙和版以後禁發食記好了 09/26 18:38
saw6904: 那何必讓無效資訊佔據雙和版面?現在就是大家提出看法討 09/26 18:41
saw6904: 論是否要修版規,抑制這種行為的時候 09/26 18:41
ya5698: 打開ya的文,覺得沒有參考價值,不要理會它,不會很難, 09/26 19:04
ya5698: 因為一直跟他有互動,反而幫他增加「人氣」, 09/26 19:04
ya5698: 板上一直為了他爭論,並沒有得到任何改善, 09/26 19:04
ya5698: 要讓ya和同類型的人消失,沒有那麼簡單吧! 09/26 19:04
ya5698: 不論板規如何調整,都有辦法遊走在板規邊緣, 09/26 19:04
ya5698: 當板規越來越嚴謹,有可能會影響其他想分享的人, 09/26 19:04
ya5698: 如果有需要調整板規,建議可以先限制文章篇數, 09/26 19:05
ya5698: 提供不實資訊的部分,的確也需要處理, 09/26 19:05
ya5698: 對於ya的文,可以不用一直跟他互動, 09/26 19:05
ya5698: 有互動,有人氣,ya就越寫越有動力啦! 09/26 19:06
yobey: 說真的,噓ya文好像也不是期待他會知恥 09/26 19:39
garyrush: 你們要不要考慮互相加個SKYPE,開個聊天室討論一下XD 09/26 21:00
shuiwuhen: 其實沒違規的事為何要做限制...這種事隨便想想不是很多 09/26 21:11
shuiwuhen: 例子嗎? 09/26 21:11
shuiwuhen: 像是...UBIKE 30分鐘免費,但最後變成要間隔15分鐘才有 09/26 21:12
shuiwuhen: 為何說好的卻又要這樣修正?真的剛好還完又想騎的人怎 09/26 21:13
shuiwuhen: 麼辦?所以我只是覺得,自由還是必須有前提的 09/26 21:13
shuiwuhen: 因此規範跟有沒有違規,根本沒衝突啊?你訂了規範 09/26 21:14
shuiwuhen: 才會有違規的事實產生,因為以前沒有訂,所以現在不能 09/26 21:14
shuiwuhen: 修改?這樣的想法比較奇怪吧! 09/26 21:14
shuiwuhen: 我絕對不認同以前沒有規定,想要修改卻不行的作法。 09/26 21:15
p3962260: 不理他->繼續PO->新進鄉民被騙點擊率->yaya笑呵呵 09/26 21:18
miniUU: 反問某樓 請問商業文有傷害或影響到誰的權益 為何要限制 09/26 21:30
longya: 我也不懂為啥不能增加新規則作限制 09/26 21:42
takuto: 可以修改啊,但我認為修改的理由要合理。 09/26 21:43
takuto: 至於又提到商業文的,請去看學術網路規範。 09/26 21:43
miniUU: 所以有限制七天只能一篇!? 09/26 21:46
longya: 學術網路不能營利 嚴格來說利用PTT賺網誌流量或是業配文 09/26 21:47
longya: 也是營利 09/26 21:47
miniUU: 所以版規已經違反更上層規範了?? 為何不廢除改成完全限制? 09/26 21:49
miniUU: 如何確定去判斷買賣交易是否為營利或自賣 09/26 21:50
miniUU: 之前有發過滿多的電子鎖或某保養品代購 我直覺是個人營利 09/26 21:52
leejee: 鎖的已經被板主刪除跟退文了 09/26 22:04
takuto: 嗯,所以我贊成禁止商業文與禁止用BLOG營利唷 09/26 22:39
weits: 不懂一直用影響想要搜尋資訊及分享資訊來說意義何在?一個 09/27 11:07
weits: 想分享的人會因為ya所以就不分享了嗎? 說沒有複製貼上、 09/27 11:07
weits: 公式文,別人就是詞彙少,難不成在ptt發文還要中文系畢業, 09/27 11:07
weits: 每篇文章不帶重複的? 他選擇用比較嚴謹的文風來寫,這也是 09/27 11:07
weits: 罪? 看別人不順眼就要把別人叉出去趕走? 抹滅別人的 09/27 11:07
weits: 熱情就是你們的教育嗎?一再的在別人文章下面酸言酸語很好 09/27 11:07
weits: 玩? 09/27 11:07
weits: 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我看到只有在上次被公幹後就認份轉 09/27 11:09
weits: 文,被譴責順手付菜單就不在加這句的ya。他已經願意因為你 09/27 11:09
weits: 們的攻擊做出改變,可是往往就是有人要趕盡殺絕。 09/27 11:09
weits: 文章佔版面、放任他為所欲為? 網路平臺人人平等,我也覺得 09/27 11:11
weits: 在別人文章下面推廢文很礙眼,版主可以處理嗎? 09/27 11:11
weits: ya撰寫的店家離我家都有一點距離,但就新南夜市嗚芒果冰那 09/27 11:13
weits: 家,因為我姐喜歡,我特意跟她一起去吃,我實際吃過是真的 09/27 11:13
weits: 很不錯。 說商業文的,那龍爸便當那篇怎麼說? 所以是龍 09/27 11:13
weits: 爸付錢請他寫的嗎? 09/27 11:13
weits: 說他每次都推爛店,我不知道你們都吃什麼高檔貨啦,竹林小 09/27 11:15
weits: 館的滷肉飯那種程度我就覺得不錯了,反正我就是窮,東西只 09/27 11:15
weits: 要不酸不臭,都是農民的血汗作物,寫個食記還要配合大眾胃 09/27 11:15
weits: 口,是不是寫個遊記還要是人氣觀光景點才有資格? 09/27 11:15
weits: 誤值的地方我不予置評,搞錯店家的確是滿不好的事,不錯搞 09/27 11:27
weits: 錯菜種我也不認為是有多大的問題,兩年前我在餐廳打工,才 09/27 11:27
weits: 終於知道原來葉菜類有這麼多種… 就連我姐也是今年自己去 09/27 11:27
weits: 市場買菜才終於認識一些菜名(嗚,舉不出例子,要看到菜樣才 09/27 11:27
weits: 會想起來) 09/27 11:27
yobey: 少在那邊只是單純分享,敢為了自身利益狂po千篇一律廢文 09/27 11:28
yobey: 就別怕人家噓,為什麼就要無限上綱容忍某個人的言論自由? 09/27 11:30
leejee: 刈薯,刈薯,馬鈴薯炒起來都脆脆的,個人覺得口感上有點像 09/27 11:30
leejee: 蔥蒜有時不太會分,廣東a菜,福山萵苣,西生菜吃來也是有像 09/27 11:33
yobey: 誤植就不予置評?相對多數的人怎麼想你也不(想)知道? 09/27 11:37
yobey: 那你知道ya搞不好是個碩士畢業的教師?而不光是個有熱情卻 09/27 11:38
yobey: 被荼毒的小學生?想捍衛一個人而犧牲多數人的邏輯是什麼? 09/27 11:41
rup3m6: 有人說不能噓嗎?噓啊!大家都有權利噓阿,多噓幾次 09/27 11:42
faye01: W對商業文的定義很奇怪。回歸最原本來說,學術網路就是禁 09/27 12:04
faye01: 止營利,ya大利用p幣買讚,在賺業配,嚴格說起來也有對價 09/27 12:04
faye01: 關係。更別說p幣是可以賣錢的! 09/27 12:04
faye01: W大後面那段有錢與否,更是完全偏離主題 09/27 12:05
saw6904: 一直複製相同語句叫做"嚴謹",反對這樣的行為叫做"抹滅別 09/27 12:30
saw6904: 人的熱情"......看來我跟W對這樣行為的解讀完全不同..... 09/27 12:30
saw6904: .版主請你完整分析版友意見後做出一個決定,無論是什麼決 09/27 12:30
saw6904: 定請你明確告知,期望這次事件別再無疾而終 09/27 12:30
jojo87: 改變什麼 我認為他一副我沒錯的樣子 而且還更高調吧 09/27 13:17
longya: 嚴謹…??????? 09/27 13:25
takuto: 我覺得yobey的言論好可怕喔,輔大心理系當初公審也是這樣 09/27 14:22
takuto: 想的吧~「為什麼要因為一個人受傷害損害全系的利益」 09/27 14:22
takuto: 然後如果是因為ya賺流量營利不爽,那就讓板規加入不得營 09/27 14:24
takuto: 利的條文,看看要不要限制掛廣告欄位、有試吃邀請都不行 09/27 14:24
yobey: 扯輔大心理系事件類比也過頭了吧,ya何時變成受害人了? 09/27 14:41
yobey: 當有人各種合理化ya的行為時,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09/27 14:45
yobey: 被鄉親唾棄後出走又跑來雙和版累積這麼多噓文,我也是醉了 09/27 14:55
rup3m6: 只因為他很多篇文筆差就要桶才不合比例原則吧 09/27 14:59
takuto: 比例原則是什麼?因為他文筆差發文公式味蕾不好所以不能 09/27 15:01
takuto: 發文這樣嗎?又,我覺得類比沒過頭,因為心態是一樣的 09/27 15:01
yobey: 我個人認為的比例原則並不是在於文章優不優,幾篇就要桶 09/27 17:07
yobey: 而是當ya一再po那樣的文章引起眾怒,你們對他的同情很大, 09/27 17:10
yobey: 對其他人的同情很小,不符合比例。 09/27 17:10
yobey: 要因為這個人踩線而限縮所有人的權利很可悲,我也不相信他 09/27 17:12
KUNI0202: 大家別吵起來,關於論述部分也請理性點,我會看的 09/27 17:13
KUNI0202: 現在颱風正大:https://goo.gl/0bIHEC 大家出門小心唷 09/27 17:13
yobey: 是真的那麼不小心、天真、稚嫩,需要大家更加地容忍, 09/27 17:14
takuto: 並不是因為同情他喔,而是因為「犯眾怒」就要怎樣怎樣 09/27 17:16
takuto: 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討厭一個人,但不能因為他很討厭就 09/27 17:16
KUNI0202: 樓上別擔心,不會因為討厭誰而更改板規的 09/27 17:17
takuto: 說他不應該存在。 09/27 17:17
takuto: 啊,被KUNI斷了TAT 09/27 17:18
KUNI0202: 主要是針對板規未盡完善處作建議,相信上面的板友也是這 09/27 17:18
KUNI0202: 想。(拍謝,我以為你打完了) 09/27 17:18
rup3m6: 比例原則這四個字不是這樣用的 09/27 17:25
yobey: 哈哈版主妙招斷的亂七八糟。總之他要沒公德不衛生也是不干 09/27 17:29
takuto: 他發的文哪裡沒公德不衛生?沒有啊,就是爛而已 09/27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