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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樂華金XX親眼目睹神奇的客人。 角色有約20歲的男店員、50歲的男主管、30歲的女客人 (因為主管出來處理了所以我就不好意思錄影了,但是有拍到女生的背面XD) 以下對話字句憑印象轉述,幾乎就是原意。 店員把主管拉到我旁邊,指著洗髮精,看起來有點委屈。 店員:「她想把洗髮精試聞瓶倒回家用,我們跟她說不行,她就說叫你們主管出來。」 主管:「好,我知道了。」 (店員回櫃台,客人走過來) 客人:『你們真的很奇怪耶,我是客人,想要買這個東西所以想先倒回家試用不行嗎?? 』 主管:「這個試聞的只是讓客人聞味道,但不是帶回家使用的,所以店員會說不行。」 客人:『我又沒有要整個拿走,我都自己帶容器來裝了,給我一點有怎樣嗎?而且態度都 很差!所以我才要你出來處理!』 主管:「店員的態度怎麼不好呢?」 客人:『前面那個女的說她是店長,她說不行就是不行!什麼叫不行!康是美都可以!我 是客人耶,你們是這樣對待客人的嗎!!!』 (已經近乎尖叫的聲音,就是要吼到櫃台都聽的到) 主管:「好,既然妳有拿容器來,妳就直接裝吧,態度不好這部份我會處理。」 客人:『我是怕我裝了變偷竊!所以我才先問店員!我是禮貌耶,結果我問了四個店員都 說不行!!對我態度很差!!(尖叫)你要怎麼處理?!!』 主管:「我怎麼處理是我們公司內部的事,與妳無關吧。」 客人:『可是他們對我態度很差!!!!(崩潰尖叫)他們不讓我裝!!!』一邊開著試 聞瓶的洗髮精咕嚕咕嚕地倒進她的罐子『我頭髮很多,所以需要多一點才知道效果。』 主管:^_^ 客人:『好現在你要怎麼處理!』 主管:「我剛說了這是我們內部的事,妳也已經拿到了,店員…」 (後面聽不清楚) 客人:『你現在處理不行嗎?!!!(崩潰吼叫)剛剛那四個白痴一直跟我說不行!對我 態度很差!!為什麼現在不能處理!!』 主管:「這是我們內部的事。」 (因為她一直尖叫我有點受不了就逛到別的地方,好像最後還是要不到主管的處理,她忽 然狂奔到櫃台) 客人:『你們的態度真的很差!妳剛不是說妳是店長不給我裝嗎?很了不起嗎?我現在拿 到了,哈!哈!哈!』(氣憤離開) 留下傻眼的店員群跟一直在旁邊看的客人們。這是我第一次親眼所見如此神奇的客人,真 是世界奇觀啊~ 店員們互相問若那女的再回來怎麼辦。但好像也不能怎麼辦的樣子… 不知道這女生是否有在雙和板 但如果妳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 我是覺得, 「試聞罐」這種東西,就算聞不過癮,也可以在店內合理的使用,只要妳敢在店內洗! 但是倒回家用用看,我自己是覺得完全沒這權利 妳自己帶罐子來,只能代表妳很有誠意試用,但不等於店員因此必須給妳。 妳說怕變成偷竊所以問店員 店員也拒絕了,妳問了四個還問到店長,都拒絕了 為何不接受這個拒絕,而開始以「店員態度差」為由要主管處理? 店員已經「預防並保護」妳以免犯下偷竊罪了還想怎樣呢? 既然妳投訴的是店員態度差,那妳已經傳達訴求了 就算主管認為妳帶罐子來很有誠意,可以去拿,妳也不應該拿,因為妳早就被拒絕了。 為何最後還是把試聞品帶回家呢? 想直接拿被拒絕,所以沒有「偷」 但是被拒絕後仍要對方拿出來,對方只好妥協拿出來,這是「搶」 普通搶奪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所謂搶奪係指乘人不備或不及抗拒 而公然掠取其財物之意。如果搶奪因而致人於死者或致重傷者,加重其刑。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妳再回去金XX繼續這樣的行為,希望金XX可以報警處理,我能出庭作證。 不然店家的姑息,只會讓這樣的好客人無性倍數繁衍,我是覺得很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63.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78088688.A.B78.html
yenli168: 主管也不應該給她裝 遇到這種我回直接回那你去康是美吧 11/02 20:22
yenli168: 給了之後這種人會一來再來很煩 11/02 20:22
yenli168: 還有有時候一旁客人幫忙出聲也蠻有效的 11/02 20:24
我比較怕事情弄擰,變成我害到想小事化無的店家了QQ
otto23: 主管只想打發他 但這樣子下次這客人會再來 11/02 20:25
其實我覺得主管這樣處理趕快讓她走就好很OK 但朋友也覺得會讓對方一來再來
justoncetime: 你有買東西的權利,我也有不賣的權利才對。問題在 11/02 20:26
justoncetime: 態度太糟,可以請他請示主管能否通融。 11/02 20:26
pinkwl6: 哇 好誇張,而且拿到還這種態度嘖嘖 ! 不過不要上來公審 11/02 20:26
pinkwl6: 會不會比較好,不知道會不會有法律問題(小聲問) 11/02 20:26
不會呀,沒說日期沒圖片沒說哪間店,無法連結特定對象,沒法告的啦~ 就是這樣才能問問大家會怎麼處理,也不會陷推文者於不義呀
yenli168: 話說aova當年也是戰神 怎麼沒有當下幫嗆啊XDD 11/02 20:27
也是要看情況嘛,我自己也是服務業,我在處理事情時也不希望其他客人來亂啊XD 更何況,我已經退隱江湖很久了(雙手合十)
justoncetime: 不能察知為特定自然人,應該無妨吧 11/02 20:28
沒錯唷~
power7: 呃 當然不給她啊 11/02 20:34
p3962260: 告下去她就會拿出精神病的就醫紀錄了啦XDDD 11/02 20:38
XDDDDDDDDDD
Cow155115: 還罵人...是我就錄影或錄音了 11/02 20:38
neverli: 你...為什麼不拿手機錄影阿 好想看 11/02 20:46
因為只是糾紛而已,若有動手的可能我就會開拍了
ghostrick: 歹年冬 搞蕭郎 11/02 20:46
leejee: 什麼品牌這麼吸引人啊? 11/02 20:51
我也好想知道
clwupxo: 奇人共賞 11/02 20:52
lamirk: 什麼人都有 11/02 20:55
williamsea10: 純噓搶奪罪不是這樣用的..... 11/02 21:01
當然不是這樣用,所以也只是說說XD
xiuxinme: 這年頭,不僅以為付錢的就是大爺,連還沒付錢的也當自己 11/02 21:03
xiuxinme: 是大爺,真他大爺的! 11/02 21:03
evic1224: 如果說她有罵白癡的話能不能告他阿 11/02 21:07
xiuxinme: 公然侮辱,應該可以成立 11/02 21:10
toofat: 可能會把影片送新聞台 方便大家網搜公審吧? 11/02 21:11
erik8866: 搞懂法條在秀好嗎0.0 11/02 21:18
mpmbip: 不要濫用法律條文 11/02 21:21
沒濫用呀,「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 我所見所聞,全符合此犯罪事實啊,只要行為符合當然就能告囉。 只是消費者與店家之間的往來不能無限上綱到犯罪行為就是了 因此我沒有說那女的犯法,只是搬出這個條文,也說真要告的話我可以作證 但是告不告得成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瞭解法律,知道法律可以唬到什麼程度,也是一種自我保護唷~
polong1: 其實法律是專業的領域,外人並不容易了解竊盜搶奪強盜構 11/02 21:26
polong1: 成要件差在哪裡,但原po心意到了就好。 11/02 21:26
是的,只是想告訴這位小姐,如果她再這樣,店家真的要告, 只要符合犯罪行為,是可以報警做筆錄的,不管是否起訴,法院也是夠她跑。
LaPAELLA: 我覺得沒必要為這事煩心 奧客是改變不了的 需要的是對策 11/02 21:37
LaPAELLA: 以後試聞瓶就放很少 有味道就夠了 11/02 21:38
所以才好奇大家會怎麼做(如同文章標題) 金XX是連鎖店,主管應該都想小事化無,但這也會變成「奧客變這樣你我都推了一把」
keepaflash: 她有罵白痴就可以吉她啦 11/02 21:39
makidayo39: 有罵人 可以吉她 11/02 21:47
告訴乃論啊QQ,店員站遠遠
leejee: 「再」 11/02 21:51
KUNI0202: 這太過分了,要是我當場直接嗆那位客人!!! 11/02 21:52
你知道我本人謙遜有禮很NICE的哈哈哈
yaryaf: 請她去康是美裝呀 把問題丟出去 11/02 22:02
可是,康是美真的能裝嗎???超好奇!而且我也沒在康是美看過啥試聞瓶耶
x06h93mp4: 應該錄起來的! 11/02 22:12
我就是想既然沒錄,我就留這文章等哪天金XX又被該小姐「光顧」時,金XX可來找我
misa0519: 這女的有事... 11/02 22:20
vicky0901: 這不是搶,但是應該有公然侮辱,店內應該有監視器 11/02 22:24
一定有監視器,但有沒有錄音又是另一回事了QQ
Tammi: 好丟臉的行為,是大媽吧?! 11/02 22:28
是小姐唷!而且背影還不錯,但是正面就,比我差一點。
jiro0718: 好猛喔,第一次看文想讓記者來抄 11/02 22:36
horin: 原po好意給讚! 11/02 22:43
mimchu: 沒錄虧了,光白癡就可以告了 11/02 22:49
店家若不想張揚,我也就不幫倒忙QQ
seduction: 主管處理方法有點爛,這次給澳客裝,澳客不就又會再來 11/02 22:53
seduction: ?店員拒絕的話,澳客萬年名言:“上次可以的啊!” 11/02 22:53
seduction: 洗髮精讓她裝,別的產品呢?應該堅持拒絕,就算報警也 11/02 22:56
seduction: 要拒絕 11/02 22:56
p3962260: 因為事情鬧大了,店家付出的成本遠大於這罐洗髮精呀... 11/02 22:59
你得到它了,畢竟是連鎖店啊(遠目 如果最後反而是客人報警上新聞,結果被大老闆看見 大老闆為了平息風波反而訓責該店主管幹麼不直接給她打發她走就好,這更傻眼啊QQ 如果是獨資獨立店面…像我就曾經直接跟客人開罵到被別人架走(遮臉
bluesea7731: 這女的深井冰吧? 11/02 23:17
這是什麼!?
shuiwuhen: 今天是小放風的日子吧 11/02 23:30
joycel: 好可怕 11/02 23:38
因為這件事情我跟我朋友都有不同的看法,剛好發生在樂華,而且客人可能還會回去 所以才會發這篇文問問大家的意見啦~XD
a75088285: 這種客人說康是美就讓牠去康是美阿,才不要為了牠怪店 11/03 00:11
a75088285: 員,店長就是想息事寧人才會這樣,就直接讓警察請牠出 11/03 00:12
a75088285: 去就好,說什麼不要為了這種客人被客訴,如果連這種客 11/03 00:13
a75088285: 人的客訴都要怕那這間店肯定是有功無賞打破要賠時薪126 11/03 00:14
a75088285: 的屈誠氏 11/03 00:15
話說我真的客訴過 7*4,因為被當賊看很美送!而且還不只一次… 我只是很喜歡在店裡試開架試到飽也臭惹嗎
KUNI0202: 我知道妳本人很nice^^ ps.可以分享到永和社團那嗎? 11/03 00:27
感謝認證啊(誤) 可以壓
prince: 深井冰就是冬天到了,歹年冬也到了,所以深井有冰。 11/03 01:03
好淒美的意境啊…
a9301040: 真的奧客不要收 11/03 01:18
我也覺得店家要挑客人(但若因此惹到會過來潑漆的那種客人就GG了…真的好為難喔) ※ 編輯: aova (123.204.163.110), 11/03/2016 01:53:54
Mizake: 好誇張 Orz 11/03 08:02
porterlevis: 超狂der 11/03 08:54
andy01282003: 他說白痴店員 可以吉他了吧 11/03 10:23
b92310051: 題外話:試用包要錢是正常的嗎?小小包像飯店住宿附的 11/03 12:14
ru899: 我猜是金興發 11/03 13:00
sherry228: 奧客,不解釋 11/03 13:11
inleuyen: 台灣的服務業真的養出一堆... 哎... 11/03 16:12
CappuCat: 好誇張...我們家都直接說:本店不賣你 滾!! 11/03 17:37
bluesea7731: 深井冰需要搭配二聲、一聲、四聲的聲韻唸出來才能感 11/03 17:41
bluesea7731: 受到它的涵意 11/03 17:41
hatoo: 這種人會得寸進尺,讓他得逞一次,下次還會來 11/03 19:37
kenu1018: 台灣鯛 11/03 20:12
madison0926: 倒給他了,之後其他的顧客就沒辦法聞香了,請他體諒 11/03 20:27
imbemarion: 如果是我會對他說,因為試聞瓶已經開封了,很多人聞過 11/03 21:57
imbemarion: 必較不衛生,也有可能已遭汙染,為了她的健康最好不要裝 11/03 21:58
imbemarion: 譬如感冒的人鼻涕掉進去,如果這樣他還要裝也只好隨他 11/03 22:05
makibear: 在商品標註「僅提供試聞不提供試用」 11/04 00:59
bookghost: 報警吧!這樣不斷縱容只會害到自己跟店員而已 11/04 04:21
holetank: 總覺得這些超過常理的人 以經無法稱之為奧客了 11/04 14:37
a768789: 其實這是主管的問題 他要是堅持不讓他裝奧客又能如何 主 11/04 19:18
a768789: 管活該被嘲笑 11/04 19:18
kenshin11: 我是主管會叫他去康是美裝 11/04 20:21
Chapmanpipe: 不敢置信真的有這種人… 11/04 21:40
LaPAELLA: 不是你我都推了一把 你今天制止了 他明天還會來 你改變 11/05 09:51
LaPAELLA: 不了 牽扯到個性的問題是無解的 但當你把根源消除(減少 11/05 09:52
LaPAELLA: 試聞瓶的量) 對方想奧客也無從下手 我還認識有當教授的 11/05 09:53
LaPAELLA: 奧客奧一輩子 奧到課堂上當英勇事蹟來說嘴 所以根本不用 11/05 09:53
LaPAELLA: 浪費自己的人生在它們身上 11/05 09:54
maysd: https://youtu.be/k__18FmgdZI 上新聞了 11/05 21:17
qwe04687: ^_^ 11/05 22:14
kkfan410: 服務業真的很難做。拍拍! 11/05 23:48
jenoren: 純噓內文認事用法的涵攝過程有使他人誤解之虞(不願見因 11/07 04:26
jenoren: 聽信po文所陳而自訴搶奪罪,起訴法條和主張不符要件,於 11/07 04:26
jenoren: 獲無罪判決後再批恐龍這情形發生)。文中主管說既然妳自 11/07 04:26
jenoren: 備瓶子就裝吧,她因此裝了。顯然並沒有運用不法腕力猝然 11/07 04:26
jenoren: 攫取,根本不該當搶奪罪… 11/07 04:26
jenoren: 但若po文內容為真,這女的有道德上瑕疵!行徑令人傻眼~ 11/07 04:26
tonyadsl123: 要是我就! 11/07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