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oijkue: 你板規有看清楚嗎?03/17 13:58
請賜教
※ 編輯: LCWA103A (223.136.44.50), 03/17/2017 14:01:47
→ KUNI0202: 那非網誌唷(提醒) 03/17 15:49
→ KUNI0202: 不然圖片不也是一種網址,請做好一下分類。03/17 15:50
看不懂你回什麼
噓 comjj45: 你就那麼想看自助餐的食記嗎?03/17 15:58
其實這文只要放圖檔不就可以嗎?放個個人粉絲團連結幹嘛,版主更該以身作則吧
而且我不懂這有什麼好噓
→ xiuxinme: 我覺得這件事可以是個契機,重新檢視一下板規,畢竟網誌03/17 16:00
→ xiuxinme: 或粉絲團,在我看差異不大。大家不是討厭分享文,只是03/17 16:00
→ xiuxinme: 希望避免過多商業操作,但法過苛難以施行,過疏不足以03/17 16:00
→ xiuxinme: 束行。我覺得現行板規偏向前者啦…03/17 16:00
→ xiuxinme: 當然 我覺得KUNI這次也只是隨手回個心得,沒那麼認真看03/17 16:01
→ xiuxinme: 待吧啊03/17 16:01
我本人非常非常喜歡KUNI的分享,而且也是我在板上少許會參考的,不過身為版主這篇回
文很明顯遊走在踩線邊緣了,這樣要怎樣管理其他版友。
→ papac: 個人看法 那種"完整圖文請點網誌"的文才算是商業操作03/17 16:17
※ 編輯: LCWA103A (223.136.44.50), 03/17/2017 19:47:50
看完版主在上一篇的回應,那是不是用粉絲團的部落客,就可以不遵守版規直接附上粉絲
團照片說:這不是網址文章?
※ 編輯: LCWA103A (223.136.44.50), 03/17/2017 19:52:27
既然版主已針對疑問回覆,本人不再對這件事提出任何意見。
※ 編輯: LCWA103A (223.136.44.50), 03/17/2017 19:54:23
※ 編輯: LCWA103A (223.136.44.50), 03/17/2017 19:55:35
→ littleyu1221: 那為何不刪文 03/17 21:01
我為什麼要刪文 哪邊說錯
→ littleyu1221: 補 03/17 21:01
噓 littleyu1221: 補03/17 21:04
※ 編輯: LCWA103A (36.230.202.12), 03/18/2017 00:16:37
推 donotpush: 這篇不用刪文吧,內文說的沒錯啊 03/18 21:51
推 donotpush: 同樣都要衝人氣,我覺得部落格跟臉書是相同的東西 03/18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