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y135tw: 幫高調 04/23 16:08
推 roder: 用"偷"好像不對吧...應該是屬於侵占遺失物 04/23 16:33
推 werghj: 南勢角的治安,整體而言是好還是不好? 04/23 16:42
推 q910044: 主要是:[人去廁所半小時,錢包放在桌子放]怎這麼神經大條 04/23 16:59
推 okmi0416: 幫高調 04/23 17:07
推 fannyfaye: 4樓有看清楚內文嗎? 是離開後發現錢包不見,回麥當勞約 04/23 17:24
→ fannyfaye: 半小時,遺失位置在靠廁所。 04/23 17:24
→ liyu: 感謝樓上幫忙釐清 04/23 18:03
→ liyu: 感謝二樓提醒 的確算是「侵佔罪」非「偷竊罪」,但都是刑事 04/23 18:05
→ liyu: 罪名 04/23 18:05
推 lazyhong: 之前朋友在永和中正路麥當勞掉錢包結果2F沒有監視器超 04/23 18:51
→ lazyhong: 扯... 04/23 18:51
推 ideekao: 拍拍 .. 04/23 19:02
→ sakuchan: 習慣改一下吧 經常看到很多人吃飯一到位置就是皮夾錢包 04/23 20:23
→ sakuchan: 各種鑰匙手機等等先放桌上 真不知道是為了什麼 04/23 20:24
推 Apologize924: 習慣問題 重要東西都放身上比較重要 04/23 21:12
推 keepaflash: 沒錄到人就認賠吧 以前發生過 警察不會認真也很難處理 04/23 23:37
→ keepaflash: 的 04/23 23:37
推 annlee0430: 事主的過失還要扯到治安 真的不用一直帶無謂的風向 04/24 09:48
推 hahapova: 新北治安超差好嗎 統計資料一清二楚 04/24 10:03
→ hahapova: 過失就代表可以拿嗎? 04/24 10:03
推 jojo87: 明確知道東西放在那 被拿走也算侵佔? 04/24 11:49
→ jojo87: 只是東西暫放在那算遺失? 04/24 11:50
推 jojo87: 這樣也可說是事主的過失=.=明明就小偷垃圾(的確有關治安) 04/24 11:56
→ jojo87: 不過這種治安靠警察沒用 看教育跟文化吧 04/24 11:57
→ jojo87: 有些地方的文化以及教育反而會跟你說不拿的是笨蛋 04/24 12:00
推 dragon6032: 最後變成檢討被害人 真是頗ㄏ 04/24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