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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一下 雖是新店撿到的 但分析了一下交易紀錄 應是中和人,且剛儲值不少 希望失主早日跟我連絡 三日內沒消息我就會轉送新店的警察局了 恩,這是老式的學生卡,無記名 希望早日物歸原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1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505840342.A.985.html
Badu: 先送捷運站,再請服務人員轉送警察局,小案件警察人員有可 09/20 02:31
Badu: 能會吃案。 09/20 02:31
wtfconk: 樓上您應該沒撿到UU卡過,送去捷運站人員不會理你的,要你 09/20 03:18
wtfconk: 自己送警局... 09/20 03:19
wtfconk: 是說原PO也沒必要特地送新店的警察局啦,只要警察機關夠積 09/20 03:19
wtfconk: 極,聯繫UU卡公司或許可以反向查到是否有綁YouBike之類的 09/20 03:20
wtfconk: 資訊,或許能以email聯繫到失主,不過其中還有個資法能否這 09/20 03:20
wtfconk: 樣查資料的問題,總之要看受理的警察人員是真的 09/20 03:21
Yshen: 捷運人員不受理是錯誤的資訊,只要是遺失物都會受理 09/20 06:09
godalpha: 咦,奇怪,我送捷運站,人員有理我,還給我單據 09/20 07:26
icic21: 記名比較好,可辦遺失,錢會照報當時金額歸還! 09/20 07:51
junalu: 你在新店版發文,大家都建議你送警局或捷運站,不解為何堅 09/20 08:09
junalu: 持在ptt發文等候 09/20 08:09
x06h93mp4: 推好心~~~ 09/20 08:42
謝謝大家建議,因為拾獲地點離捷運站有點距離,所以沒送捷運站, 離警察局也是遠,至於被告的風險我也是知道的,所以第一時間就立刻PO文, 而且我想若真的送警局,有這樣公告也可以增加失主找到的機率。 我相信鄉民的力量阿(握拳!)。從初步的消費紀錄來看, 我原以為就是新店人掉的, 或許我到他常消費的超商或坐車的地點詢問就可搞定 (因為他消費時間蠻特殊的,所以我覺得認出的機會不低), 但在我進一步調出交易明細後,發現他生活圈是在中和阿。 那這我真的沒辦法,所以今日下午我就要送派出所了。 1.我有詢問捷運局,他說站外撿到的悠遊卡建議送派出所. 2.至於被告,真的這樣那就認啦,就警方找上門來筆錄做做, 看警方有沒有移送,有移送就等檢方寄傳票傳喚, 傳喚後檢方就會調查我有無犯意或侵占事實, 大概開個一兩次偵查庭就會決定是否起訴。 這中間的過程我就當作散散心就好。義薄雲天的我沒再怕的啦(誤..) 3.謝謝各位的鼓勵跟提醒。偶會小心處理的。 ※ 編輯: charles0626 (114.36.115.217), 09/20/2017 09:50:24
danceking: 你沒有消費得利是要吉什麼? 準備吃三商巧福! 09/20 10:20
icecancer: U-bike服務站可能可以查到登記者的電話。 09/20 10:54
SharronHuang: 推樓上!! 09/20 12:39
kbitw: 推原PO...送警察局是最好的選擇! 09/21 00:14
kbitw: 送其他單位都有可以被A走~ 09/21 00:14
kbitw: 前陣子有司機撿到悠遊卡~~上繳總站相關人員~結果被A走花光 09/21 00:16
kbitw: 就是我家發生的Q_Q...這類是侵占罪~一旦報警就無法撤告 09/21 00:20
kbitw: 被告會留下前科.... 09/21 00:20
charles0626: 打給UBIKE了,這卡沒綁定阿...已送江陵派出所囉 09/21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