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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註冊 沒看板規 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55.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553147806.A.92F.html
iamseanx: 很敢欸 劣退很嚴重的 03/21 13:59
wtfconk: 所以說你的標準要一致,有的3天有的一年,到時候八成被說話 03/21 14:00
ujane: 原板規就有, OK。 03/21 14:00
ujane: 這到時會在細項裡寫. 03/21 14:00
wtfconk: 這板上恨商業文入骨的,到時候專找你執法標準的麻煩就飽了 03/21 14:01
sunnygua: 覺得可以參考以前板主們公告的水桶文,像是違反板規哪 03/21 14:07
sunnygua: 條直接列出來,或多打一些內容,不然照現在這樣只會覺得 03/21 14:07
sunnygua: 問號 03/21 14:07
yaryaf: 樓上+1 03/21 14:16
angelofdeath: +1 應該寫清楚是哪一條 03/21 14:24
eleven1018: 執法標準不一,不公正。噓一下提醒。 03/21 17:41
xxline: 第一次看到這樣水桶文 XD 03/21 17:55
gassoho: 有人三天,有人一年,罰多久看你心情? 03/21 18:06
peterlee97: 我是覺得 可以有主官裁量權 但應該抓個區間 然後宣告 03/21 18:08
peterlee97: 說何時到何時是大家+版主適應期 這樣比較好 03/21 18:08
peterlee97: 區間:10-30 35-60 這樣 既可以有所彈性又能有個依循 03/21 18:10
peterlee97: 態度良好什麼的就說過往發文良好 就給他個什麼 只要 03/21 18:11
peterlee97: 覺得合理就不回質疑 版主有版主的高度 一個東一個西 03/21 18:12
peterlee97: 反駁 這樣會累死自己 03/21 18:12
xxline: 覺得這樣標準浮動只會讓版主更累 一定很對申訴不公 03/21 18:37
saw6904: 版主可以有行政裁量權,不過明確把違規條文列出來較好 03/21 18:39
angelsinging: 裁量權也不應無限上綱 03/21 20:37
moon1111: 列條文 03/21 20:38
qwsa2921: 光沒註冊還po商業文 水桶一年差不多 03/21 21:49
eleven1018: 舉例。酒駕致死者法官說他過往做很多善事所以輕罰。 03/21 22:37
eleven1018: 這是很奇怪的。一碼歸一碼大家才不會心存僥倖。 03/21 22:37
ujane: 酒駕致死與商業文貼錯時間...這不能比吧 03/21 23:11
ujane: 就算一天雙和板有1萬篇商業文,有人會因此死掉嗎? 03/21 23:15
ujane: (大概只有板主 XD) 03/21 23:16
KirkSynder: 板主很用心,大家都看在眼裡,但是先確立懲罰標準,然 03/21 23:59
KirkSynder: 後照標準走,除了減少爭議,長久下來管理也會比較輕鬆 03/21 23:59
KirkSynder: ,才能夠讓版主的熱情少燒久一點 03/21 23:59
eleven1018: 重點在執法標準不一。有人輕罰有人卻重罰。 03/22 00:33
ujane: 輕、重罰的"原因"自認為有寫在公告裡 03/22 00:40
ujane: 但寫的方式與處罰標準沒寫出來, 的確也造成板友困惑 03/22 00:43
ujane: 大部人應該都看過, 國外有個"法官"很有名. 03/22 00:45
ujane: 對於一些有無法抗拒或不得已理由之微罪者, 採不罰判決。 03/22 00:47
ujane: 這法官他自己有什麼明定的裁罰標準嗎? 要說他抗法嗎? 03/22 00:48
ujane: 我其實也是想偷渡、學習這法官做法。 03/22 00:49
ujane: 適著用在被商業文水深火熱的雙和板 03/22 00:49
ujane: 所以才會先加註個帝王條款, 並因忙於其他項目與日常工作 03/22 00:50
ujane: 所以對商業文處罰標準沒寫很清楚, 只寫1w,半年,1y,劣退 03/22 00:51
ujane: 不過也感謝還是有板友看出我的用意, 並給了中肯的建議河蟹 03/22 00:53
ujane: 商業文, 對於地方板是好事. 但如果那麼多人注重另一面 03/22 00:55
ujane: 我想我還是多花點時間在睡覺吧。 03/22 00:56
davild54849: 有桶有推 03/22 07:41
mution: 噓雙重標準沒原則!還有什麼體諒養小孩輕髮七天,若他隨便 03/22 07:49
mution: 說說呢? 03/22 07:49
mution: 輕罰 03/22 07:49
kop78110: 法律應當有可信賴性 03/22 08:44
angelsinging: 板主有心是好事,但推行任何法律和政策前本就應該和 03/22 11:03
angelsinging: 板友布達和溝通,類比到法官裁量權,它是有限度並且 03/22 11:03
angelsinging: 有監督機制的,而不是「自由心證」的進行裁量 03/22 11:03
angelsinging: 回歸到網路論壇的管理,當然是有明確界定的罰則,如 03/22 11:03
angelsinging: 有爭議再做協商才是更適合的方法 03/22 11:03
angelsinging: 非常不希望雙和板變成一言堂 03/22 11:03
ujane: 我的確想不夠多 q.q 03/22 11:29
saw6904: 監督機制就是我們啊!如果亂判我們還是會申訴到版務組去 03/22 11:50
saw6904: 以行政學來看,管理、執法或行政人員做出判決、決定,本 03/22 11:59
saw6904: 來就涉及價值判斷,給與他們行政裁量權是必需的,否則就 03/22 11:59
saw6904: 會像之前版主那樣,動輒得咎的版在混亂了還不敢積極處理 03/22 11:59
saw6904: 。以上論述基礎源自於新公共行政(NPA) 03/22 11:59
saw6904: 現在大家是肯定版主積極處理,如同行政衛士(也是出於NPA 03/22 12:15
saw6904: 理念)般維護雙和版秩序,但大家現在比較在意的是違反同 03/22 12:15
saw6904: 條版規判輕判重的議題 03/22 12:15
saw6904: 建議版主發佈水桶文時,自己可以訂一個統一格式發佈,基 03/22 12:23
saw6904: 本像那一篇文、違反哪條版規、判決如何,照規則罰就不解 03/22 12:23
saw6904: 釋那麼多,若輕罰或重判,一定要標註裁量理由,這樣就完 03/22 12:23
saw6904: 全符合NPA對於文官應有價值判斷、民主、回應性與課責等 03/22 12:23
saw6904: 方面的要求了 03/22 12:23
bboy0223: 希望這篇可以補一下細則 03/22 16:26
dracula0317: 推樓上各位 我好像在看憲法跟行政法的實際應用 03/25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