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d (草食的阿海)
看板Sijhih
標題[新聞] 汐止車禍騎士撞賓士身亡
時間Thu Feb 13 21:41:05 2020
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339320
汐止車禍騎士撞賓士身亡 網友:台灣這法律真要命
2020-02-12 16:10 聯合新聞網 / 綜合報導
新北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今(12)日清晨7點左右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0歲的潘姓男子,
騎機車追撞前方現年43歲的賴姓男子所駕駛的賓士汽車,導致潘男頭部受創送醫急救不治
身亡。警方初步調查,該汽車在內側車道停等欲左轉,機車為超車切入內側才撞上賴男,
將賴男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案發後,臉書社群「汐止集團」熱議,多數網友一面倒地認為,是潘男車速過快,在前方
共兩輛砂石車經過恰巧遮蔽了視線,才導致他撞上前方預備左轉的汽車,釀成這場車禍。
原PO提醒網友,汐止區包括同興路、樟樹二路、樟樹一路這三個路口,屬開放免待轉但保
留待轉區,許多網友認為,該起車禍與待轉區無關,最後提醒用路民眾「視線所不及,油
門勿到底」,行車小心安全。
該起車禍,網友最關心該賓士車主是否有過失。許多網友紛紛覺得這起車禍的汽車車主「
有夠倒楣」,「就跟走在路上被車撞的意思一樣」,覺得因超車不慎,反倒說開汽車的人
錯,「機車騎士想超大車,然後完全沒減速看看內側有沒有車,汽車駕駛真的有夠雖小,
沒事飛來一筆過失致死,希望法官最後能判他無罪。」很多網友釐清跟待轉或有無禁行機
車無關。
至於不幸身亡的潘姓騎士,網友認為「在大車後面鑽」這種「自殺式騎法」實在有夠危險
,且在看不見前方左側路況的當下,選擇直接切到左側,「真的不知道哪來的勇氣。」網
友在看完事發影片後,認為「這樣超車,不給自己減速的空間也是很恐怖的。」
網友熱議這起車禍的究責問題,許多人認為,「依台灣的法律,恐龍法官跟死要錢家屬認
定來看,即使汽車完全無肇責,應該也會來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然後用過失致死送
辦,然後家屬可能會開始想各種理由各種情境來控訴對方的錯,絕對不可能跟汽車駕駛說
:對不起,我家小孩騎太快撞到你了。」,有網友附和,「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會害死一
堆無辜的人。賓士車真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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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內有影片....
騎車還是要以自己性命為重,不要為了快那幾秒而上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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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相聚別離往往存在著定數
越是想留住的情分,越是消逝得迅速!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只是,命運怎麼就是愛捉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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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cat: 唉… 02/13 21:42
推 Aaron22: 早上經過,看機車模樣,就知道車速不低。可憐的汽車駕駛 02/13 22:26
推 e023340: 警察只是例行公事偵辦,應注意未注意應該不適用在賓士身 02/13 23:02
→ e023340: 上,刑事部分應該沒事,民事就不好說了 02/13 23:02
推 sobigone: 是[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 少中間那句意思差很多 02/13 23:26
推 theclgy2001: 他以後不會再犯了 02/14 00:37
推 nicole6428: 賓士車如果要負法律責任真的是很倒霉..... 02/14 01:05
推 yeangigi: 從兩台卡車車頭間超車... 02/14 01:18
推 chengune: 樓上上超地獄 02/14 01:18
→ chengune: 我說t大 02/14 01:19
推 loshihyen: 難怪早上 google map 導航要我繞路 Orz 02/14 01:44
推 trij: 真的他以後不會再犯了,太好了 02/14 02:00
推 phix: 感覺也沒煞車的感覺 沒看前面? 02/14 08:15
推 truesophia: 賓士車是停車靜止狀態,沒有超線違停,所以應該不會 02/14 08:42
→ truesophia: 有肇責吧 02/14 08:42
→ sdhpipt: 賓士超倒楣 02/14 14:50
推 phoenixzro: 賓士超衰 02/14 16:34
→ Linvail: 這案件賓士應該不會有責任啦 02/2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