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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總是可以講得冠冕堂皇 ~~ 我也無法辯解 你說的是對的。 但是我並不相信 你這輩子 過馬路只走在斑馬線上 但是我並不相信 你這輩子 騎車或是開車沒有接過罰單 我不是聖人,我是一個小資族。 在版上換匯對我來說一省錢二偶爾有點方便,不用去銀行排隊 新加坡版上很多人在做這件事,或許這是灰色地帶 你知道Fintech嗎?加密貨幣現在也是存在很多灰色地帶,硬扯法律嗎?? 我無法理解的是,你選了好多次都沒當上版主,而你非得來當這劊子手。 (我攤手) 當然 u r right!!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引述《irishcafee (愛爾蘭咖啡)》之銘言: : : 想請問一下新版主禁止換匯 : : 所以也不打算開置底換匯文嗎?? : : 像港版以及澳門版都有設置置底換匯文 : : 是不是可以公投一下啊 要不要設置置底換匯文 : : 不然你也不是很多票選出來的版主 ~~ 超奇怪的 : 「禁止換匯」的規定是來自於站規 / 台灣法規要求 : 詳情請參閱置底文或是至 CntrbndList 看板 : 這規定並不是個人主張,純粹只是遵循上級法規 : 所以我沒有任何(依你意思)改變的空間、也沒有投票表決的意義 : 當然,如果有人要嘲諷我奉公守法像個呆子,那我也只能(欣然)接受 : 至於其他看板為什麼(還)允許貨幣買賣 : 本人並沒有其他看板的管轄權,不便發表意見 : 又或許你可以先看這篇文章 : https://www.ptt.cc/bbs/L_GlobalView/M.1527107335.A.B66.html : : 這樣新加坡版好像變得沒有意義 ~~ 變成個版 : 我個人認為我沒有在新加坡板張貼任何與新加坡無關的文章 : 或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 (如果要對新聞轉貼類文章作限制,歡迎提出) : 如果你還是認為我把新加坡板公器私用變成個版 : 或是對上述「禁止換匯」的解釋有所不滿 : 請至 L_GlobalView 提出申訴,由小組長裁決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6.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ingapore/M.1527784786.A.BF4.html
tissue731: +1 06/01 00:51
tissue731: 我要去台灣了 要換一些台灣的特產 我們就換個說法囉 06/01 00:52
tissue731: 那不然我們在換另外一個說法,形成默契,我要去小新了 06/01 00:53
tissue731: 台灣哪裡換匯比較划算? 06/01 00:54
tissue731: 有人知道的可私訊我 06/01 00:54
tissue731: 對了,台灣法規不行,那我在小新換,應該沒觸犯吧?! 06/01 00:55
rehtra: 逼他開放換匯是想害他被拔板主嗎? 06/01 01:17
fbifxxkma: 無恥政府啊,叫站方公佈是誰施壓也不敢講,哪個單位哪 06/01 01:17
fbifxxkma: 個公務員講出來很難嗎?讓大家來關心該名公務員一下 06/01 01:17
lianpig5566: 無恥政府 阿嗆板主幹嘛? 06/01 01:39
lianpig5566: 什麼叫做施壓?這法律很久了 是PTT以前沒在抓 不代 06/01 01:40
lianpig5566: 表就是合法的好嗎 06/01 01:40
fbifxxkma: 我沒嗆板主,我是講我之前在SYSOP問到底是哪個單位的 06/01 01:47
fbifxxkma: 誰在發公文關切PTT, 公佈出來,不要躲在後面,結果沒 06/01 01:47
fbifxxkma: 人屌我 06/01 01:47
cutesakai: 站方沒有義務要跟你說吧,自己不會打電話去公家機關問 06/01 01:49
fbifxxkma: 誰會承認啊,一曝光就一堆鄉民打進去幹爆他了,這種公 06/01 01:54
fbifxxkma: 務員就是躲在背後維護大銀行財團的利益,當然不能容許 06/01 01:54
fbifxxkma: 鄉民私下換匯,當然不會告訴你他是誰 06/01 01:55
fbifxxkma: 只要站方不公布這個高級公務員是誰,就是形成一個類似 06/01 01:57
fbifxxkma: 共犯結構 06/01 01:57
fbifxxkma: 兆豐弊案輕輕放 百姓換匯吃大便 可悲台灣喔 06/01 01:58
rrr518: 這到底是鬧哪樣的 06/01 02:34
cutesakai: 依據法律做事的站方這樣會成為類共犯結構?我看是不順 06/01 04:37
cutesakai: 你意就打成類似犯罪結構吧....法律很明確就是要你遵守 06/01 04:37
cutesakai: 這有什麼好懷疑的?對於法律有問題請去找律師或是立委 06/01 04:38
BlitzX: 到底是鬧甚麼 不爽就去站方檢舉阿 06/01 06:55
BlitzX: 看著其他版違規就說我們也違規沒有關係 根本就胡扯邏輯 06/01 07:02
stonevirus: 鯛民耶 06/01 09:16
angel07: 神之宣告 06/01 09:28
coldman519: 新加坡版這樣還不噓 各位脾氣真好 06/01 10:09
claymath: 規定不行 你們硬來? 06/01 10:19
yr: 支那人在路邊大便你也要跟著做嗎? 06/01 10:26
rrr518: 我實在不知道該從哪裡吐槽只好再噓一次 06/01 15:59
kenny53: 抱怨公社看太多? 06/01 21:43
irismaat: 這篇內文冠冕堂皇 ~~ 06/03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