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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享個人經驗 如果跟男友結婚就直接辦LTVP居留證同時申請PLOC就好。你就不需要工作證也可以工作, 沒有人頭稅跟名額問題,看你要不要借此談薪水。 在結婚前一年內都可以先上網辦LTVP預先審查,通過後等結婚申請LTVP會快很多,我一個 星期就拿到了 。 結婚登記我是台灣註冊,申請英文證書這裡都可以承認,MOM要預約還要花錢我是沒辦。 然後一結婚你就有資格申請PR,我是一結婚就申請目前還在等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65.59.102 (新加坡)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ingapore/M.1573812197.A.9DD.html ※ 編輯: physicshchs (111.65.59.102 新加坡), 11/15/2019 18:03:59
jore: 推 LTVP,我也是 LTVP holder,申請的時候可以一併要求 PLOC 11/15 20:33
jore: Pre-approved Letter of Consent 就可以直接找工作 11/15 20:33
Dominique: 謝謝您提供這項資訊喔,但我並沒有很在意PR還是您說的 11/15 21:34
Dominique: 這種簽證,我詢問的是公司這樣有沒有違法,因為我還是 11/15 21:34
Dominique: 比較在意其他wp不方便的部分喔,謝謝。 11/15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