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yooo: 看不懂@@ 09/24 00:01
→ yuan15: 所以原po最後也沒能看到印夏天嗎 09/24 00:02
→ hehehaha7: 看演唱會沒必要搞成這樣吧 09/24 00:06
推 doraemon129K: 這篇文應該是開庭後原告處於敗訴的情況,需要張貼道 09/24 00:08
→ doraemon129K: 歉文達成和解 09/24 00:08
→ yuan15: 原告是對方 我應該沒記錯(?) 09/24 00:10
→ tfhs: 所以原PO最後到底有拿到票看成嗎?? 09/24 00:10
→ yun0215: 看內文應該是原PO告對方詐欺(?) 09/24 00:11
推 doraemon129K: 原告是原po,被告是寄存證信函, 09/24 00:11
→ yuan15: 如果是勝訴 9/25原po就能看了(?) 09/24 00:12
→ doraemon129K: 按鈴申告的是原po 09/24 00:12
→ ryanangch: 原po與大家一起成長 大家共勉之 以後一起加油! 09/24 00:12
→ yuan15: 我頭好暈阿QQ 09/24 00:12
推 lwu24: dora大正解。 不過我也想知道原po是否有緣能看到演出呢? 09/24 00:12
推 sissy: 最後一句"彼此"都能,所以是可以看925的喔 09/24 00:16
推 yuan15: 可以看表演真是太好了,至於票根就QQ 09/24 00:17
推 tessyelsa: 原PO辛苦了 希望能苦盡甘來(抱) 09/24 00:19
推 ChingLan326: 合解也沒誰贏誰輸吧 09/24 00:25
推 yoyooo: 推,祝福原po 09/24 00:25
推 Passive: 和解沒什麼勝敗的問題,更何況原po的情形敗訴機率微乎其 09/24 01:23
→ Passive: 微 懶得浪費時間再耗下去了吧 09/24 01:23
→ yuan15: 應該是民事糾紛 頂多就是和解吧 不懂這些(搔頭 09/24 01:50
推 ybjoinn: 這樣算是被害人道歉? 09/24 01:55
推 icedog122: 看起來感覺是〝被〞道歉...XD 09/24 02:05
→ heart6726: 雙贏結果是最好的 不論結果,但都是以彼此能接受的方式 09/24 02:14
→ heart6726: 接下來是放鬆心情好好享受即將到來的音樂 :) 09/24 02:17
→ orange722: 請教 對方如何確定原PO說的是他? 是因為原文的第二段? 09/24 10:50
推 yuan15: 原po在版上之前有po一篇,對方也看到吧,也只有這個事件, 09/24 11:15
→ yuan15: 對方應該知道是他吧(!? 09/24 11:15
→ orange722: 但在原文..原PO並無指明道姓也無公布對方ID.. 09/24 11:28
推 Passive: 被道歉正夯哈哈 09/24 11:42
→ yuan15: 但是對阿知道原po id阿 他怎麼會不知道 是吧 09/24 12:37
→ yuan15: 對方* 09/24 12:37
→ hehehaha7: 好無聊的事件,還要浪費大家時間去閱讀,是為何 09/24 15:26
→ dabbie0507: he大 你可以選擇跳過不看 看完又喊無聊 這又是為何?^^ 09/24 16:07
推 chumi907: 原po拍拍 09/24 16:22
推 yayayogo: 原po還是很嗆喔 09/24 16:54
推 sodagreen18: 原po拍拍,希望你能看到表演 09/24 18:08
推 Esponja: 並不覺得原po需要道歉,但真的不值得浪費時間 09/24 23:09
推 maryiu: 原po沒有打擾到牙,謝謝你的敢言。 09/25 08:35
→ ryokeiryui: 原po不嗆啊@@ 09/25 08:42
推 yc2795: 不覺得妳還該跟對方去看表演。自以為是的網路公審、片面 09/25 11:10
→ yc2795: 之詞讓人誤解整件事、選擇性對自己有利之說詞,深深造成 09/25 11:10
→ yc2795: 對方身心受創,妳卻只在意妳看不看得到演出而不擇手段。 09/25 11:10
→ yc2795: 浪費的不僅是雙方時間以及社會資源,道歉真的夠嗎? 09/25 11:10
推 mvpzax: 想問樓上為什麼原po不能去聽演唱會== 09/25 11:24
→ yoyooo: 樓樓上好像很清楚整件事的「真相」,難道被告出現了? 09/25 12:52
推 wejony: 樓上的說:妳卻只在意妳看不看得到演出而不擇手段。"這句 09/25 12:54
→ wejony: 話,妳是很清楚這整件事的經過嗎!?又指"道歉真的夠嗎?"你 09/25 12:56
→ wejony: 是受害者嗎? 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是否該停止一些情緒 09/25 12:57
→ wejony: 上的字句呢! 09/25 12:58
→ maryiu: 8樓有原文連結。"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 09/25 13:57
→ lwu24: 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看到的也只是單方面的說法 09/25 14:08
→ lwu24: 誰對誰錯就由雙方循法律途徑處理,非當事者不需多言 09/25 14:09
推 sodagreen18: 很想問y大你是當事人嗎?是多理解事情的始末?當初 09/25 14:19
→ sodagreen18: 說好「換票」而每個人換票的自由心證就是包含票卡 09/25 14:19
→ sodagreen18: 一同交換,然而對方看完愛最大才在反悔說因為有個 09/25 14:19
→ sodagreen18: 資的問題不想給票,最好是一開始就不知道有個資印 09/25 14:19
→ sodagreen18: 在票卡上拉。到底出爾反爾、如你所說「浪費雙方時 09/25 14:20
→ sodagreen18: 間以及社會資源」的人是誰,我相信大多數人都看得 09/25 14:20
→ sodagreen18: 很清楚!而且原po為何不能去聽演唱會? 09/25 14:20
推 bearmajik: 有人騙人票硬塞錢還來帶風向哦 原po加油 09/25 16:44
推 qetesh: 只換不賣幹嘛硬塞錢 擔心個資不會入場後再塗掉就好了? 09/25 17:38
推 myscloudrift: 默默覺得錯不在原po是對方..票卡有個資是早知道的事 09/25 17:47
→ myscloudrift: 看到原po道歉也覺得莫名其妙...他又沒有指名道姓 09/25 17:47
→ orange722: 除非原po已轉換心境或對方握有..... 不然邏輯上.. 09/25 18:20
→ asourorz: 在原文下方指責的人又全部都是當事人都清楚事情的來龍去 09/25 18:53
→ asourorz: 脈了嗎?呵呵標準可以統一嗎 09/25 18:53
→ lwu24: asourorz大突破盲腸了! 09/25 19:08
→ lwu24: 有些人批判y大認為他不是當事人,替原po說話 09/25 19:09
→ lwu24: 那麼請問這些批判的人就是當事者了嗎?? 原po就一定是對的嗎 09/25 19:10
→ lwu24: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原po發這篇文也一定是有原因的 09/25 19:10
→ lwu24: 就讓雙方自行去處理,其他人就別多評論了 09/25 19:11
→ FightShin: 被害著被道歉 09/25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