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icezzz: 第二天也有講"跳起來"吧?(還是我記錯?) 但這不是重點 :P 12/08 18:19
→ alicezzz: 柯市長也自己說跳不跳非關鍵,小巨蛋也從沒說不能跳:) 12/08 18:20
→ alicezzz: 第二天真的安可一首完後,台上收的超快的,我覺得很有 12/08 18:21
→ alicezzz: 誠意了呀。同意你的結尾,冤有頭債有主啊,檢討也是 12/08 18:22
→ alicezzz: 受害者的打綠到底是哪招(氣) 總之就是議員亂放話,可惡 12/08 18:23
推 cellur: 第二天在控制狂有講跳起來,因為前一天這首歌過關。 12/08 18:26
→ cellur: 謝謝理智的語氣。 12/08 18:26
推 dawnyz: 說真的,要改善小巨蛋是工程,不是希望政府可以處理就能處 12/08 18:27
→ dawnyz: 理的,更何況就算工程可行,龐大的金額也不一定有預算 12/08 18:28
推 DEEA: 推就事論事 12/08 18:28
推 chumi907: 推這篇 12/08 18:28
推 cappuccino96: 推,覺得這篇很棒。 12/08 18:32
推 toredny: 推原po的理智分析!難怪喜歡數學,邏輯概念好強(誤) 12/08 18:33
推 asd936: 推~希望愛抄抄的記者能來抄這篇XD 12/08 18:33
推 feng820511: 推這篇! 看到許多說打綠刻意違規的言論真的越看越生 12/08 18:36
→ feng820511: 氣 12/08 18:36
推 jiashiu: 推理性! 12/08 18:37
推 Amprocia: 推理智有調理的分析! 12/08 18:39
推 nora216: 很客觀!比不實的新聞好太多了 12/08 18:40
推 IiTK: 推~ 12/08 18:42
推 sodabubble: 推~ (想要記者來抄這篇 所以可能要\幫高調/ XD 12/08 18:44
推 jessica87270: 推ㄝ 12/08 18:46
推 yun0215: 我印象中所有控制狂的現場演出幾乎都有講跳起來 12/08 18:46
推 carmen0108: 推理性分析! 12/08 18:46
→ yun0215: 推這篇~~~ 12/08 18:47
推 hsintzuyo: 推這篇!! 12/08 18:47
推 squarre: 推 12/08 18:48
推 carmen0108: c大有說過台北跳起來,但不能代表因為表演者叫了跳起 12/08 18:48
→ carmen0108: 來就會超標,表演者怎麼會知道剛剛好的點? 12/08 18:48
→ carmen0108: 推不要把責任都推給表演者!! 12/08 18:49
推 sodagreen18: 推這篇:)謝謝你 12/08 18:50
推 hehehaha7: 推!再討論下去也沒什麼結果了,或許該放下了? 12/08 18:50
推 shindais: 謝謝C大。原來不是因為<控制狂>XD 12/08 18:51
推 sodayang: 推這篇! 12/08 18:57
推 iloorange: 推這篇 12/08 18:58
推 lwu24: 推原po理性且清晰的分析! 12/08 18:59
推 duobi: 理智文需幫高調,推! 12/08 19:03
推 versetaker: 這兩天的表演真的很嗨很爽很開心,但其實我原本對於 12/08 19:04
→ versetaker: 打綠演唱「三天三夜」認真有疑慮,表面上,真的會產 12/08 19:04
推 ms940016: 推~ 12/08 19:06
推 og1001: 推 12/08 19:11
推 tzuchen: 推這篇! 12/08 19:13
推 versetaker: 生一種「故意挑釁」的感覺。但經過原po的文章,我覺得 12/08 19:19
→ versetaker: 我的疑慮消失了!謝謝這麼清晰有條理的論述,讓我看 12/08 19:20
→ versetaker: 到先前我看不到的部分,支持主辦方、場地方及政府一同 12/08 19:20
→ versetaker: 解決問題,不要只是單方面開罰! 12/08 19:20
推 rcr4c5d: 推原po!謝謝理性、就事論事的分析! 12/08 19:20
推 allenlee6710: 看吧 結果第一天喊跳起來的歌沒超標 12/08 19:21
推 meeting24: 推這篇,推文末的那句重要的話。 12/08 19:21
→ allenlee6710: 新聞還說喊跳起來是挑戰公權力 12/08 19:22
推 windofmoon: 謝謝原Po理性的語氣和清楚的分析! 12/08 19:23
推 azxcvbnm106: 推原po的回文~謝謝你的理性且嚴密的分析,真是混亂 12/08 19:25
推 chichiwhite: 推! 12/08 19:25
推 oopp1228: 推理性又邏輯的分析,再推最後一句! 12/08 19:26
推 ann456789: 推分析 12/08 19:26
推 azxcvbnm106: 中一股當頭棒喝的清流:) 12/08 19:26
推 iamqi: 推! 12/08 19:31
推 whatsupgirl: 說的很清楚很明白,推! 12/08 19:33
推 candy00520: 推!本來就不該把錯都怪表演者頭上… 12/08 19:35
推 Grecie: push 12/08 19:36
推 dian1114: 深深覺得媒體挖坑給打綠跳 12/08 19:40
推 news: 推!講的很清楚呀 12/08 19:45
推 yoyooo: 推,有理有據,思路清晰 12/08 19:46
推 azxcvbnm106: 喜歡數學的果然邏輯會比較好,羨慕啊~ 12/08 19:47
推 democat32: 推 這些癥結就是被攻擊的原因,原po解釋的很清楚 12/08 19:50
推 Gralichan: 青峰我挺你!!! 12/08 19:50
推 noknow801011: 好文 12/08 19:56
推 xiaogan: 推理性回應! 12/08 20:00
推 Familyfive: 推理性的說明! 可惜有些人還是只會把責任歸咎到表演者 12/08 20:01
推 chin53: 推~分析的超清楚! 12/08 20:09
推 pianowen: 推理性分析!! 12/08 20:11
推 leah5: 推理性分析! 12/08 20:22
推 sasukeagito: 推理性分析~ 12/08 20:23
推 mychain: 推這篇 12/08 20:27
推 chmu: 推理性分析! 12/08 20:29
推 witchtw: 推! 12/08 20:35
→ skykeico: good 12/08 20:39
推 rsvi: 推理性 12/08 20:40
推 bobee: 推這篇理性分析 12/08 20:41
推 sodawang: 推 12/08 20:41
推 nltposmv: 理性推 12/08 20:46
推 CocoaLait: 推理性分析,一碼歸一碼啊! 12/08 20:46
推 heyyung: 有你真好~(摟) 12/08 20:48
推 littleprince: 推理性分析 12/08 20:51
推 aalau3: C大我愛你 12/08 21:11
推 aka79019: 推三方負責 12/08 21:14
推 wheat23103: 推~ 12/08 21:16
推 tessyelsa: 大推理性和平的探討,而非謾罵:) 12/08 21:20
推 wiiiiinnie: 推這篇! 12/08 21:31
推 jamie0719: 推~邏輯很清楚! 12/08 21:35
推 roxuan: 推! 12/08 21:37
推 mayday062: 推! 12/08 21:43
推 ccp2006: 理性分析,記者快來抄這篇 12/08 21:46
推 as88965: 推~~~~~ 12/08 21:48
推 celia121345: 謝謝原po的理性文 12/08 21:50
推 azxcvbnm106: 記者這邊這邊~來抄啊! 12/08 21:56
推 bommob: 推!!! 12/08 21:57
推 kenk0818: 推這篇 12/08 22:03
→ arl616: 第三點我有問題 那如果舉例改為 酒駕 12/08 22:03
→ arl616: 而不是路邊停車 感受就會大不同 12/08 22:04
→ arl616: 酒駕罰不怕的事 一堆人怒 這比路邊停車的危害大多了 12/08 22:05
→ arl616: 而不會說 反正酒駕者有罰錢就無視他違規的事實 12/08 22:06
推 sandewq: 這類理智的po文,記者不可能有興趣,搞不好還會寫成強詞 12/08 22:09
→ sandewq: 奪理,沒辦法,某些記者就愛煽風點火 12/08 22:09
推 papa7363: 並非無視違規事實,而是凸顯這條規則的合理性 可行性 12/08 22:12
推 sodaer: 推這篇的理性! 12/08 22:20
推 papa7363: 就跟丟鞋一樣,有人關注丟鞋,有人關注為何丟鞋 12/08 22:20
推 asd2233210: 理性推 被c大還有打粉們暖哭 文字的力量真的很大 12/08 22:25
推 mrzumres: 推! 12/08 23:03
推 vickymdd816: 推理性! 12/08 23:08
推 cold20922: 推 12/08 23:12
推 csyout: 推! 12/08 23:22
推 gankiyeu: 推這篇! 12/08 23:24
推 sweet069726: 推理性 謝謝原po!!! 12/08 23:28
推 chenbby: 推理性文! 12/08 23:37
推 qo4g0123: 推! 12/08 23:48
推 zzing: 不能苟同 繳錢就好的話那酒駕有罰錢就好 愛喝就喝 12/08 23:53
→ zzing: 還有不管是什麼時候購屋 都不是居民必須接受噪音的理由 12/08 23:54
推 lion7: 大推!無法理解只會把問題推給別人卻不懂自我檢討的觀念 12/09 00:03
→ zzing: 全文說了小巨蛋有錯 甚至居民也有錯 結果蘇打綠反而是來解 12/09 00:05
→ zzing: 決問題的 滿扯 12/09 00:05
→ zzing: 我同意把責任全推給表演者不合理 但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吧 12/09 00:06
→ zzing: 超標繳罰款就是負責任的話 那工廠排放汙染物超標繳錢=負責 12/09 00:07
→ zzing: 這真的有合理嗎? 12/09 00:08
推 ryokeiryui: 有人說表演方沒有責任嗎? 12/09 00:09
推 ryokeiryui: 這篇沒說表演方沒責任啊? 12/09 00:10
→ zzing: 這篇只看到幫表演方解套的說法阿 好像這是必要之惡似的 12/09 00:13
→ zzing: 連居民都檢討進去了 表演方反而看來是很負責任的 ...????? 12/09 00:14
→ zzing: 我是完全不覺得居民有需要負責的地方拉 規範噪音超標不是讓 12/09 00:15
→ zzing: 你破了去繳錢用的 - - 12/09 00:16
推 Esponja: 推。文中說了「三方負責」,樓上別再凹些有的沒的了 12/09 00:16
→ zzing: 我有看到三方負責 但我在內文只看到兩方 12/09 00:16
→ zzing: 到底居民是要負啥責任啊????????????? 12/09 00:17
推 Esponja: 文中不是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嗎?需要再複製粘貼過來? 12/09 00:25
推 SARAH12349: 文中有提到所謂三方中居民的部份啊 12/09 00:26
→ zzing: 買在小巨蛋旁邊就有要被噪音干擾的心理準備 這也太可笑 12/09 00:28
→ zzing: 所以居民要怎麼為此負責?搬走? 不要抗議? 12/09 00:29
→ zzing: 這怎麼會是責任 那是無奈吧 12/09 00:29
推 Esponja: 每個城市的市中心都是很吵的,何況靠近演出場館,這樣的 12/09 00:31
→ Esponja: 心裡建設是一定要有的,並不可笑 12/09 00:31
推 SARAH12349: 住夜市旁邊不知道夜市晚上會人多吵雜? 12/09 00:33
推 Esponja: 比如我去過很多城市看演唱會,住在場館附近的酒店裡,晚 12/09 00:34
→ Esponja: 上都可以清楚聽到綵排的音樂聲 12/09 00:34
→ zzing: 所以呢? 這些人的責任是啥? 他們該如何負責? 12/09 00:35
推 ddmarine: 居民是被動的,嚴格說起來只是要認知到住所附近環境如何 12/09 00:37
推 Esponja: 住殯儀館旁邊要準備聽哭聲,住屠宰場旁邊要準備聽牲畜哀 12/09 00:37
→ zzing: 所以住工廠 電廠旁邊就要有罹癌的準備 這標準真低 12/09 00:38
→ Esponja: 嚎,這是基本常識,你能去投訴嗎 12/09 00:38
推 SARAH12349: "在建築的加強或心理建設" 原PO都有寫 重貼 12/09 00:38
→ zzing: 可憐的居民 權力被侵犯了還要被兇手指責 12/09 00:38
→ zzing: 建築的加強或心理建設是他們面對迫害下可以減少傷害的方法 12/09 00:39
→ zzing: 哪裡是負責了 12/09 00:39
→ ddmarine: z大這是把居民可憐化了吧,先來後到要弄清楚 12/09 00:40
→ zzing: 不管先來後到 都不是要接受噪音的理由 更何況有先來者 12/09 00:40
推 tessyelsa: 居民可以要求市府改善震動問題 12/09 00:41
→ ddmarine: 小巨蛋前身是台北棒球場,開放空間分貝不只小巨蛋等級 12/09 00:41
→ zzing: 改善手段就是不讓未積極改善的歌手演出阿 12/09 00:42
→ zzing: 我雖然是阿妹死忠粉絲 但我覺得他被禁止進去小巨蛋活該 12/09 00:42
推 Esponja: 自家房子的地址畢竟是自己選的,文中特指場館建成之後入 12/09 00:42
→ Esponja: 住的居民 12/09 00:42
→ ddmarine: 不是接受噪音、光害或震動的理由,回歸到管理方的規劃了 12/09 00:43
→ zzing: 我也說了 居民住在哪不是因此必須接受權力損害的理由 12/09 00:43
→ yun0215: 明明就有寫落成之後入住的住戶 是在選擇性觀看什麼? 12/09 00:44
→ zzing: 我也說了 我不覺得在小巨蛋蓋好後搬去的人就必須接受這些 12/09 00:44
推 SARAH12349: 住家旁邊要蓋高壓電居民抗議跟買了高壓電旁便宜的房子 12/09 00:45
→ SARAH12349: (指有得利部份)後吵著要高壓電搬走,應該是不太一樣 12/09 00:45
推 rain67325: 小巨蛋的地理位置不好... 12/09 00:45
推 tessyelsa: 問題該回歸於改善耐震問題就可避免後續影響 12/09 00:46
→ SARAH12349: 那不知道選擇住夜市旁的人要忍受夜市的吵雜嗎 12/09 00:46
→ zzing: 居民到底得利了什麼? 他們就是買了一個家 有些也沒要賣 12/09 00:46
→ chumi907: 抱歉插嘴,單純強迫症。是權利而非權力。 12/09 00:46
→ zzing: 身為住在師大夜市的居民 我很驕傲地跟你說 我們是有成果的 12/09 00:47
→ zzing: 住在任何地方都不是接受不合理的噪音或污染的理由 12/09 00:47
→ zzing: 我感同身受 所以激動點 12/09 00:48
推 SARAH12349: "便利性"這點PO也有提到,可能寫得太精簡被忽略了 12/09 00:48
→ yun0215: "後來"入住的居民 選擇住所時不用考慮外部性嗎? 12/09 00:55
→ yun0215: 外部效益不只有房價 交通 附近商家 生活機能都包含再內 12/09 00:56
→ zzing: 所以穿著暴露的女性被強暴活該? 為何不選擇保守點的款式? 12/09 00:58
→ zzing: 你享受穿著清涼時別人的目光 所以有人動手是你自己的問題 12/09 00:59
→ yun0215: 不要胡亂類比好嗎...明明差很多= = 12/09 00:59
→ zzing: 你不覺得這很可笑嗎 生活機能 房價 都不是你要接受汙染的 12/09 01:00
→ zzing: 理由好嗎 12/09 01:00
推 SARAH12349: 這樣比喻就太扯囉~ 12/09 01:00
→ zzing: 我不覺得扯 住哪是人的自由 和穿衣服一樣 12/09 01:01
→ zzing: 怎麼會因為你跑去印度就變成被強暴是合理的 跟地點無關 12/09 01:01
→ zzing: 錯的就是錯的 12/09 01:01
→ ddmarine: 人的自由,所以台灣的住宅區總是鬧烘烘、商業區反而冷清 12/09 01:08
→ ddmarine: 政府說農田農用,就有人要買一大塊不種在田中間蓋別墅 12/09 01:09
→ ddmarine: 人的自由,所以愛住的地方都要變成適合住的地方 12/09 01:10
→ ddmarine: 原本是商用的沒關係,抗議的人多了可以改住房用 12/09 01:11
→ ddmarine: 其實討論這些離題了,台北沒有大型表演空間才是根本問題 12/09 01:12
推 joooke111: 我想表演者與居民可以一起督促及監督小巨蛋改善場館 12/09 01:13
→ zzing: 住宅區鬧哄哄是政府沒有積極保護人民 並非人民住哪自己要負 12/09 01:13
→ zzing: 擔的責任 12/09 01:14
推 rcr4c5d: 居民可向政府要求禁止在小巨蛋辦演唱會。表演者希望歌迷 12/09 01:14
→ rcr4c5d: 盡興而歸、場地方需要商演收入、居民希望居住權利不被侵 12/09 01:14
→ rcr4c5d: 犯,我認為三方的責任在於達到一個三方都可接受的平衡點 12/09 01:15
→ rcr4c5d: 。就目前而言,根本沒有十全十美的做法,所以打綠才說: 12/09 01:15
→ rcr4c5d: 試問罰款有沒有用在安撫居民上?除了繳罰款、更改表演方 12/09 01:15
→ rcr4c5d: 針、聊表歉意、呼籲政府改善場地,還有什麼打綠沒負責的 12/09 01:15
→ rcr4c5d: 嗎? 12/09 01:15
推 ddmarine: 推rcr4c5d 12/09 01:17
→ zzing: 這個我認同 我不認同的是本文說繳罰款後不能受到批判還有 12/09 01:19
→ zzing: 居民需要負責這兩點 12/09 01:19
推 ccp2006: 打綠也才表演兩天,也有被罰錢,最後只是澄清新聞和只是 12/09 01:23
→ ccp2006: 說出訴求而已,就被說成像是萬惡之首,路人也群起攻擊, 12/09 01:24
→ ccp2006: 我其實滿贊成乾脆封館的,最好後面的演出者派工讀生去巨 12/09 01:24
→ ccp2006: 蛋鄰居家stand by,有震動的話馬上回報,才知道現場觀眾 12/09 01:24
→ ccp2006: 要坐還是要站。 12/09 01:24
推 ccp2006: 還是鄰居也可以報名當工讀生,一有震動也可以馬上回報主 12/09 01:29
→ ccp2006: 辦,讓演出者可以馬上告知觀眾趕快坐下。搞不好哪一天費 12/09 01:29
→ ccp2006: 玉清小哥也來唱嗨歌那怎麼辦,永遠是個無解的問題呀 12/09 01:29
推 ccp2006: 如果以後打綠都到外縣市演出,我也會去的,不缺席:) 12/09 01:37
推 SARAH12349: 噪音有分合理與不合理,混為一談話題搭不在一起。以小 12/09 01:39
→ SARAH12349: 巨蛋來說公權力的確有在嘗試消除不合理噪音,畢竟沒人 12/09 01:39
→ SARAH12349: 想惡意影響居民,但明顯整個制度有待商榷所以才會引起 12/09 01:39
→ SARAH12349: 這次爭議,同時牽扯到居民責任的討論(在合理噪音範圍 12/09 01:39
→ SARAH12349: 下週邊就能靜悄悄嗎?不是吧,一定有部份是選擇住在這 12/09 01:40
→ SARAH12349: 邊的居民應該要承擔的)。如果原po指的是每個演唱會都 12/09 01:40
→ SARAH12349: 吵到100分貝還說是居民應自己應該承受那我也不會認同 12/09 01:40
推 librawen: 推這篇!把問題提出來再找出解決之策,都是共同的責任! 12/09 01:40
推 ccp2006: 網路上看到好像因為捷運挖通,所以共振就來了。 12/09 01:48
→ zzing: 今天已經超標了 當然以不合理噪音而論 12/09 01:55
推 ccp2006: 表演單位的承擔就是要被罰錢,也是合約明文規定的,錢都 12/09 02:02
→ ccp2006: 罰了在演出時也有道歉,一直事後批判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12/09 02:02
→ ccp2006: 對立也就來了。其實每次受擾的居民就是罵藝人,這次罵完 12/09 02:02
→ ccp2006: 換罵下一批,居民也可以正式跟小巨蛋抗議,不要租給演唱 12/09 02:02
→ ccp2006: 會的單位,不要每次都拿藝人開刀。沒有人想得罪居民,大 12/09 02:02
→ ccp2006: 家都想和和氣氣的。 12/09 02:03
推 ccp2006: 反而是藝人認真提出建言就被輕忽,只因為在一般大眾的眼 12/09 02:07
→ ccp2006: 裡,藝人只會賺錢,演唱會就是撈錢。 12/09 02:07
→ zzing: 抗議結果就是超標藝人租不到場地 我覺得這很合理 12/09 02:07
推 ccp2006: 也可以呀,市府如果真的這麼做,表示他有魄力。 12/09 02:08
→ zzing: 我是覺得唱三天三夜很故意啦 居民會不爽完全可以理解 12/09 02:09
推 ccp2006: 那根本是被記者和議員拿來放大的藉口,然後還真的引爆了 12/09 02:11
推 ccp2006: 打綠這次當了炮灰,網路多少路人跟著亂罵,大家心知肚明 12/09 02:16
→ ccp2006: ,其實也只能希望未來台北真的有個辦演唱會的場地。 12/09 02:16
推 ccp2006: 然後高額租金和罰款的流向從來沒有公開透明給大眾交代, 12/09 02:22
→ ccp2006: 也很希望有人出面說明到底用在哪裡,議員要不要質詢時問 12/09 02:22
→ ccp2006: 一下,不要只會檢討藝人。 12/09 02:23
推 SARAH12349: 所以原po提到居民責任時說的是"合理影響"。在整個制 12/09 03:09
→ SARAH12349: 度的訂定下,三方都有各自的責任,但在此次事件中,針 12/09 03:09
→ SARAH12349: 對制度衝擊的蘇打綠的確是那個越線的該受罰的,應該沒 12/09 03:09
→ SARAH12349: 人要居民在此次負起忍受超標的責任。 12/09 03:09
推 pianowen: 推公開透明化租金和罰款的流向。 12/09 07:55
推 shindais: z大說的是鄰避問題阿,師大夜市問題出自商家,但小巨蛋 12/09 08:44
→ shindais: 是公共設施,該處理的人是政府,而非居民和歌手的互鬥 12/09 08:44
推 zzing: 如果你們真的認為居民有忍受超標的責任 那我無話可說 12/09 09:11
推 zzing: 抱歉看錯 12/09 09:15
推 pianowen: 居民有選擇居住地點之後承受環境種種因素的責任,因為 12/09 09:18
→ pianowen: 房子附近環境因素也是當初選擇住處的考量之一。 12/09 09:18
推 ccp2006: 沒有覺得鄰居該忍受,但抗議的對象似乎偏了。 12/09 09:57
→ ccp2006: 這次事情也凸顯出該負責的不會解決,把問題丟給民間去吵 12/09 09:59
→ ccp2006: 架就好,然後下次再重蹈覆轍 12/09 10:01
→ ccp2006: 所以我覺得大家吵起來就是中了計謀,然後便宜了小巨蛋。 12/09 10:02
推 ccp2006: 不管怎樣小巨蛋都沒有損失。 12/09 10:04
推 azxcvbnm106: 抱歉插嘴,我只是驚訝真的有後搬來的住戶覺得要原來 12/09 10:11
→ azxcvbnm106: 就在這裡的夜市搬走喔?後來的因自己的權益而限制先 12/09 10:11
→ azxcvbnm106: 到的權利?覺得好奇怪啊… 12/09 10:11
推 boxtina: 大推這一篇啊!!!!可以讓我分享到臉書嗎!? 12/09 10:18
→ boxtina: 再推"carmen0108大:表演者怎麼會知道剛剛好的點?"+1 12/09 10:20
推 boxtina: 再推文章最後一句話,這篇真的邏輯滿分啊!..(受教了) 12/09 10:24
推 garrickhsu: 那就把小巨蛋拆掉 蓋個小巨蛋公園 反正放在那裡也沒用 12/09 10:30
推 gankiyeu: 如果今天唱三天三夜的時候大家都坐著,就不會有事了,代 12/09 11:03
→ gankiyeu: 表重點根本不是三天三夜吧。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不能唱三 12/09 11:04
→ gankiyeu: 天三夜耶 12/09 11:04
→ papa7363: 我還是覺得政治力量操作的痕跡明顯,"夏"那一段影響到某 12/09 11:30
→ papa7363: 些人的政治利益(非市府方)。先鬥臭讓發聲的人影響力降低 12/09 11:31
→ papa7363: 。如此不平衡的報導,不尋常,但這鬥爭政敵是很常見的 12/09 11:34
→ papa7363: 手段。 12/09 11:34
推 zzing: 如果你買的地方是住宅區 巷弄規定不能開餐飲衣服店 不管你 12/09 11:37
→ zzing: 何時搬去 當然錯的是開店的人 有問題嗎 12/09 11:38
推 yichinh: 理性推 完全就是心聲阿! 12/09 11:38
→ zzing: 更何況小巨蛋才啟用11年 附近多的是原本的住戶吧 12/09 11:39
→ ryanangch: 探討誰對誰錯根本沒有意義 各方應該一起探討如何改善目 12/09 11:40
→ zzing: 這不是先來後到的問題 而是規定就在那 你不能因為先來就合 12/09 11:41
→ zzing: 理化自己違規的事實 12/09 11:41
→ ryanangch: 前情況 否則酸民永遠都只是酸民 12/09 11:41
推 zzing: 那可以不要認為這是陰謀論或跟自以為居民是既得利益者房價 12/09 11:43
→ zzing: 漲了還吵好嗎 難道不能認真覺得居民真的有困擾跟議員媒體 12/09 11:43
→ zzing: 反映 然後希望能好好解決 12/09 11:44
推 papa7363: 這就要談到都市規劃的問題,商業區 住宅區 藝文區 工業 12/09 11:44
→ papa7363: 區要完全分開嗎? 12/09 11:45
→ zzing: 不用 但能開什麼店是有規範的 當初把師大違法商家趕走研究 12/09 11:47
→ zzing: 了很久 不同劃分 不同巷寬能開的店都有規定 12/09 11:47
推 azxcvbnm106: 所以zzing大覺得小巨蛋的事應如何解決?給個建議吧 12/09 11:53
推 papa7363: 小巨蛋設置震動量測器? 12/09 11:56
→ papa7363: 就算是舉辦運動賽事,超過震動就停止比賽?或是限制入 12/09 11:57
→ papa7363: 場觀眾不能跳動? 12/09 11:58
→ ryanangch: 其實我覺得 小巨蛋內部設震動量測器沒什麼意義 12/09 11:59
→ ryanangch: 因為測出來的數據 意義似乎只是為了防止小巨蛋坍塌 12/09 12:00
→ ryanangch: 要設在附近居民處測量的數據才有意義 12/09 12:00
→ ryanangch: 當然 這也只是說測量的事 跟改善方案沒什麼關係 12/09 12:01
推 papa7363: 那要網路連線監控了 12/09 12:01
推 papa7363: 小巨蛋真慘 先天不良 蓋在住宅區,後天又挖捷運。讓小 12/09 12:07
→ papa7363: 巨蛋這不行,那不行。 12/09 12:07
推 azxcvbnm106: 然後大巨蛋又重蹈覆轍… 12/09 12:12
推 zzing: 連續違規兩次禁止申請一年 因為場地改善不可能馬上做到 不 12/09 12:14
→ zzing: 如另外規劃一個演唱會場地 12/09 12:14
推 papa7363: 只剩6000人的音樂流行中心.... 12/09 12:16
推 papa7363: 那只能祝福小巨蛋財源滾滾了~ 12/09 12:19
推 ryanangch: 不管是如何改善小巨蛋 或是另闢新場地 肯定都要費時 12/09 12:19
→ ryanangch: 這個過渡期 只好硬著頭皮渡過了 12/09 12:20
推 papa7363: 場租貴又不能盡興,對小巨蛋只剩感情了 12/09 12:22
推 papa7363: 連續的施政錯誤,該負責的沒事,後果由居民 表演者 消費 12/09 12:27
→ papa7363: 者吞。不覺很荒謬嗎? 12/09 12:27
推 SARAH12349: 處理違規不管在z大的師大夜市還是在這次事件中,都是 12/09 12:30
→ SARAH12349: 絕對應該的...這邊一直在提的是在合法規內居民一定有 12/09 12:30
→ SARAH12349: 部份是要自己承擔... 12/09 12:30
推 azxcvbnm106: 歡迎上北市府單一陳情系統反映想要怎樣的演唱會環境 12/09 12:32
→ papa7363: 關於居民承擔,應該是類似住在火車站附近的狀況類似。 12/09 12:35
→ papa7363: 小巨蛋跟火車屬於公共工程,師大夜市私人營業場所 12/09 12:37
→ papa7363: 住家附近有火力發電場,造成空氣污染,到底是要改善它 12/09 12:43
→ papa7363: 還是不讓它燒還是要它搬走? 12/09 12:43
→ ryanangch: 外國球迷進球時 測得0.4級地震 而且研究生都當好玩XDD 12/09 12:45
→ ryanangch: 不曉得有沒有人測 小巨蛋的震動 相等於幾級的地震XD 12/09 12:46
修改文中的錯字並改正了錯誤論述~
很高興想法能拋磚引玉.讓大家進行討論,理性地溝通都對釐清疑慮是有幫助的。
以下針對兩個部份進行回應:
1.關於癥結點3是否比喻失當:
酒駕其實只關係到一個角色,即喝酒者=駕駛者=犯錯者,
要改變也只有針對這個角色去調整的可能性
而路邊停違規停車則主要關係到兩個角色,
除了駕駛者需為自己的駕駛行為負責任,究竟有無適當的停車位可供給使用
這個車位的提供方,即是有可能探討改變的另一個角色
回到向小巨蛋租借場地供演唱會使用這件事,
我認為這並不是主辦方單方面的想法就能達成的行為,
有行為方.有場地供給的責任方兩個角色,
因此使用路邊違規駕駛進行探討,若有更適切的舉例也歡迎提出一起探討。
2.關於附近居民為何需要負責任:
很抱歉,或許是我強調得不夠清楚,謝謝其他版友幫忙說明
我所指的是在"合理"的震度下,而非本次開罰的狀態下哦!
在購屋之時,我想大家一定都針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多加考量過
不僅是考慮到便利性等優勢,相信也都對於可能帶來的聲音或振動有所瞭解
因此或許加裝隔音窗等建築上的準備,也或許做好可以坐在家裡聽演唱會的心理準備
但這些都是在"合理"的影響範圍裡。
今天若已經造成了超標.違規的影響,
那當然也已經是超出他們所準備面臨的程度,成為一種干擾與打擾,
那當然不該由他們負責任了,
只是我仍要說,這個用來衡量的"標準",
就如同我本文裡想與大家討論的,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呢?
畢竟每人的感受域值並不相同,我感到無法接受的你不一定如此感受,
但如果小巨蛋量測的標準僅能以事後論,那對於演出者或許有些無所適從,
而這,是我想提出的質疑。
再者,我並未曾說過蘇打綠不需為此次違規負責任哦!
但違規與想解決問題並不衝突啊!
想解決問題的,我也從未說過只有演出者這一方啊!
他們違規了,他們為犯錯負責,我也說了這很合理,何來解套?
但他們為錯誤負上代價後,想要與大家一起解決問題,這不也是重要且合理的嗎?
媒體與生活中已經充斥著各種的斷章取義
我不過是個小小鄉民,透過文字進行意見的交流
很希望,讀者能夠"完整"閱讀.避免誤解哦!當然我對自己亦有相同的期待~:)
最後,有人問我可否將文章轉至臉書
可以唷!請記得附上原作者與出處即可~
希望我們持續理性地溝通和討論,溫柔且堅持著正確的信念~
※ 編輯: likemath122 (223.140.201.210), 12/09/2016 13:43:30
推 sodagreen18: 謝謝原PO的補充:) 12/09 17:42
推 Maple0201: 推 12/09 20:28
推 sasukeagito: 其實居民是滿無辜的,尤其是在那裡生活大半輩子的人 12/09 21:15
→ sasukeagito: ,震動比較大的也是老公寓吧?後搬來的居民才會有心 12/09 21:15
→ sasukeagito: 理準備。但看見那裡的居民被媒體當槍使……還滿無奈 12/09 21:15
→ sasukeagito: 的。 12/09 21:15
推 ryanangch: 真正關心這件事的媒體 會找居民來訪問 而不是嘴砲而已 12/09 21:16
推 jin27332: 推 12/09 22:33
推 stellamai: 推推 12/09 23:04
推 maryiu: 推原po補充資料!認同須予居民更多體諒畢竟人們生活受干擾 12/10 00:52
→ maryiu: 是事實...如果說輿論意圖製造表演者與居民對立立場假象, 12/10 00:52
→ maryiu: 執拗互相指罵也只會讓利益團體漁人得利。沒有獨特見解但 12/10 00:52
→ maryiu: 很欣賞版友以理性具建設性討論,取代針對個人/個別單位的 12/10 00:52
→ maryiu: 惡意攻擊。讓我獲益良多,謝謝! :) 12/10 00:53
推 warpspin: 謝謝原po的分析,另推ccp大的分析!!! :) 12/10 01:39
推 orznick: 推!理性分析! 12/10 02:16
推 hsiens: 推推 12/10 07:36
推 BitterSugar: 大推!謝謝原po的解釋喔! 12/10 16:04
推 ama555: 推 12/14 15:25
推 ccp2006: >///< 12/14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