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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版規十一 【11】 禁止修他人推文。 基於看板言論自由與推文作者發言的權利, 除以下情況以外,嚴禁「刻意」修掉他人推文。 1.已事先在文章內文或使用者推文前推文聲明特定帳號不得推文。 2.因系統因素造成推文被修掉。(使用者申訴板務透過系統紀錄認定) 3.張爸推文 4.使用者自行要求刪除推文 (2011/7/17修訂) 違者初犯水桶三天,累犯者七天。 舉證: #1Jv5h2BW (Soft_Job) -- 依版規行事,若 RockChicken 有異議、可於三天內向板務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99.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oft_Job/M.1407518094.A.683.html
ypwalter:這樣就不能看他回文了!!!!!!!!! 08/09 01:19
shortoneal:你應該是想說若ChiKyuu有異議? 08/09 01:19
ypwalter:Chikyuu應該不能有異議, 是假如使用者自行要求才有差 08/09 01:21
sabreur:版主認證的__ 08/09 01:27
RockChicken:版務您好,我已私下與他達成協議,被修掉也沒關係, 08/09 01:49
RockChicken:幫我刪掉他遮掉的字吧,辛苦了,謝謝您 08/09 01:49
ok,解桶。 ※ 編輯: TonyQ (118.166.99.151), 08/09/2014 01:57:09
RockChicken:感謝您,辛苦了 08/0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