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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Q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之銘言: : hi, 想說好久沒開話題了。 : 來開個新話題,問問大家,你覺得我國法律,行政命令, : 有沒有哪一點或哪一條真正造成你很想做的事情不能做。 : 我覺得現在的法令都是工廠時代制定的, : 並沒有也無法考慮到現在的工作者跟工作環境的需求。 : 如果有機會修法,你覺得十年後這些法律該是什麼樣子。 : 理由跟狀況是什麼? 想說來調查一下。 : 我相信會有不少集中在第三方支付(我能不能將錢轉成點數), : 還有一些是個資法的議題。 : 這些法令在你們所處的環境下構成什麼限制, : 我想問問大家對這些事情的看法跟想法。 : 看看有沒有漏掉什麼很重要的東西。 : 「政府補助」原則上暫時不在討論範圍, : 先以「法律」,「行政命令」,「函示」為基礎, : 看看有沒有研究過這方面議題跟有困擾的人。 其實要談修法的話,應該可以從最近幾個案例去看。 像是 Uber 的形象大使其實有以自己的觀點列出許多目前法規上無法實現 Uber 想做的共乘服務。雖然我個人是很反對 Uber 的態度,但所提到的法律問題, 的確是符合你命題的部分:真正造成你很想做的事情不能做。 http://ppt.cc/5fn6 在 Uber 引發爭議同時,easy taxi 也於今年一月初宣布退出台灣市場。 相較於中國上海的計程車司機,車上都是三個以上的叫車裝置, 台灣的計程車只能選擇靠行一間車行,同時間只能收到一間的派車服務。 是否除了車行的壓力(要是抓到裝easy taxi的服務就退車隊)外, 法令上有能改進的空間去保障計程車司機的收益。 像是規定車行不能夠用停派、退隊來威脅司機不可以同時有多種派車服務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41.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21206527.A.6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