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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fgsj (Lazy bone)》之銘言: 嗨。基本上我覺得你所提到的,都不錯。一方面你提到的工具必要並且有侷限, 另一方面提到了方法論可能不完整,再一方面,有提到工具會讓他的使用者 失去自己的獨特特質。 我大概這麼想吧: 1. 所謂技術,還可以細分內涵。我的粗淺細分有二種:工作上需要用的技術, 與足以代表深度知識的技術。而這二個種類,可以分別標示為「實務」與 「理論」。 那麼,我不懂,為什麼蠻多人會覺得,如果會這個,就不會那個。人的時間 真的那麼少,少到無法支撐「一萬小時法則」嗎? (一萬小時法則:對事物的專精,藉由一萬小時的練習來達到。) 以我個人來說,理論技術做為預備知識,是內在熱情的燃料。如果沒有 理論技術,那麼,抱歉,許多實務技術,雖然都是蠻簡單的操作技術, 但是不太能帶給我熱情。實務技術只是一些你可以很快學會的東西而已。 2. 看你順便寫了,「方法論的信仰不算什麼, domain knowledge 才是根」。 可是,你知道嗎?所謂 domain knowledge ,一來若我們聽到有人在口語上 直接說出這二個字,可預期我們絕不會從他接下來的各種陳述中,聽得出 哪些東西算是 domain knowledge 而哪些東西不是。二來,那些是 domain knowledge 的東西,帶有另一層意思是:「你要懂得迎合這個世界」。 專案公司的人,最喜歡講 "domain knowledge" 這二個字,因為,什麼樣 的專案內容,你都要會,才可以接得到生意。 因此,我覺得很殘忍的實情是,這二個字是說:你要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更甚於自己內在深度知識的造就。於是, "domain knowledge" 是很無聊 的字眼,並且,不比方法論更高段。 回歸到「新鮮玩意」的話題,首先命題設定較狹窄啊:沒有人逼你用新鮮玩意, 沒有人求你用新鮮玩意。看到一個玩具,難道你不先問自己喜歡不喜歡它嗎? 再者,道理的推論,原 po 寫了一句話說:「等到久了,你會發現自己是對的」, 可是,世界上有什麼對錯,所謂的對是來自於一種東西的不在場嗎? 不過,原 po 提到把持著自己的想法,這一點很好。這一點是人們在自己上學 並接受基礎教育時,就該獲得的思考培養。但是,在有許多受了高等教育的人 出沒的看板上談這個,為時已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65.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25055333.A.2BD.html
rabido: 嗯嗯 02/28 00:55
audy: 不能同意你更多! 02/28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