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moz: 推 03/06 16:33
※ 引述《csfgsj (Lazy bone)》之銘言:
: 程式碼就是要易讀易懂
: 那句老話「Domain Knowledge才是根」
: 我希望我的程式碼,看的時候都不用動腦筋
整體看完,我完全知道你能接受的程式是什麼水準。
就是只要稍有不同, copy & paste 吧。不管是不同的專案、不同的程式版本、
不同的使用情境,只要不同,就一定要 copy & paste 並且修改到好,
這樣 copy & paste 出來的就是一個完整的基礎,讀程式確實比較不必動腦筋。
可是,你這樣的程式,就不會有相容性,你會對使用者說:
「請你先去找到最適當的使用情境,才可以使用這個版本的程式。否則,你應該
要使用正確的程式版本。」
***
你的重點思維是在,想要工作上能專注在 domain knowledge 。
而在此,你挑剔的是程式的寫法是用 copy & paste 或 OOP ,哪一個比較會把你
推離 domain knowledge ,而你的結論是 copy & paste 較好。
可是,站在同樣關心 domain knowledge 的思維上,我認為應該是要著重在工作
管理的方式。
以 copy & paste 所做的工作管理方式糟透了,因為你會有好多個程式版本,
有些版本符合 domain knowledge ,而有些版本不符合 domain knowledge 。
所以,你會忙得要死,要花很多時間把 copy & paste 出來的程式改到好。
並且,第二個缺點是,你的程式只要亂改過,就無法表達 domain knowledge ,
所以你們會有公司裡面的 domain knowledge 文件。
可是 OOP 就不一樣了,我亂寫,照樣表達 domain knowledge ,只是差別在表達
的解析度/粒度的巨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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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uhh (118.160.144.227), 03/06/2015 14: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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