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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fgsj (Lazy bone)》之銘言: : 程式碼就是要易讀易懂 : 那句老話「Domain Knowledge才是根」 : 我希望我的程式碼,看的時候都不用動腦筋 整體看完,我完全知道你能接受的程式是什麼水準。 就是只要稍有不同, copy & paste 吧。不管是不同的專案、不同的程式版本、 不同的使用情境,只要不同,就一定要 copy & paste 並且修改到好, 這樣 copy & paste 出來的就是一個完整的基礎,讀程式確實比較不必動腦筋。 可是,你這樣的程式,就不會有相容性,你會對使用者說: 「請你先去找到最適當的使用情境,才可以使用這個版本的程式。否則,你應該 要使用正確的程式版本。」 *** 你的重點思維是在,想要工作上能專注在 domain knowledge 。 而在此,你挑剔的是程式的寫法是用 copy & paste 或 OOP ,哪一個比較會把你 推離 domain knowledge ,而你的結論是 copy & paste 較好。 可是,站在同樣關心 domain knowledge 的思維上,我認為應該是要著重在工作 管理的方式。 以 copy & paste 所做的工作管理方式糟透了,因為你會有好多個程式版本, 有些版本符合 domain knowledge ,而有些版本不符合 domain knowledge 。 所以,你會忙得要死,要花很多時間把 copy & paste 出來的程式改到好。 並且,第二個缺點是,你的程式只要亂改過,就無法表達 domain knowledge , 所以你們會有公司裡面的 domain knowledge 文件。 可是 OOP 就不一樣了,我亂寫,照樣表達 domain knowledge ,只是差別在表達 的解析度/粒度的巨細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44.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25621239.A.E03.html ※ 編輯: yauhh (118.160.144.227), 03/06/2015 14:03:59 ※ 編輯: yauhh (118.160.144.227), 03/06/2015 14:11:10
gmoz: 推 03/06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