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ft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W0981081007 (bleed1979)》之銘言: : 2015-03-08 0753 : 明定版友 yauhh 和 uranusjr 不得於此文推/噓/箭頭文"程式語言紅不起來"的討論。 : 單一方或雙方皆不得進行。此明定受版規保障,違者可被刪推文和被提報版主處理。 : 兩造在"程式語言紅不起來"之外的討論文不在此限。 解釋一下這條規範, 版規 11 有一個禁止修推文規範,但在某個前提下允許。 這個前提就是事先聲明特定使用者不得推文回覆的時候, 得以在擁有自己文章主體性的時候刪除推文之。 但是這並不是拿來對別人下封口令, 而是避免陷入雙方一言一語回不完的混戰用的。 被聲明者一樣可以透過發文(與該發文的推文)繼續回應, 某個程度上是鼓勵比較好的文章品質的一個做法。 這個規範參考 wanted 版的實施經驗設立, 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第一次看人用過。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66.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25786695.A.6BB.html
TW0981081007: 已下聲明。無理取鬧的挑釁我來制裁。 03/08 11:58
yauhh: 感謝板主具實解釋。 03/08 12:03
yauhh: 可是,實在是題外話不值得提:下聲明的才是無理取鬧 03/08 12:05
TW0981081007: 版規定了就是要執行才有意義。 03/08 12:05
yauhh: 你不是板主啊,板規板規的。 03/08 12:07
TW0981081007: @yauhh,你樓歪先是事實。我維持文主體性。 03/08 12:08
yauhh: 唉,在此我只感覺到,你只是死咬著「歪樓」而定義我是壞人 03/08 12:09
yauhh: 可是我知道你是誰,將來職場見面不會太好看 03/08 12:10
TW0981081007: @yauhh,說壞人言重了。我不會針對你其他的文章。 03/08 12:10
yauhh: 板主也笑笑說了「我還是第一次看人用過」,早幾年我可能會 03/08 12:11
yauhh: 用,但是現在我覺得,真浪費時間,沒辦法打破你的硬觀念。 03/08 12:12
yauhh: 可是,這年頭,bbs留言記錄上網都看得到,所以你多斟酌吧。 03/08 12:13
TW0981081007: @yauhh,你仍可推[不用OOP技巧]。 03/08 12:14
yauhh: 我愛推什麼言論,你管不著好嘛 03/08 12:14
yauhh: 笑死人,想寫什麼要你規定! 03/08 12:15
TW0981081007: @yauhh,你可以不代表你必須,跟你溝通不容易。 03/08 12:15
yauhh: 你只是用一個法規機制引戰而已,別忘了,職場見面難看。 03/08 12:17
TW0981081007: @yauhh,將來見面再說吧。假設性問題對我零意義。 03/08 12:19
yauhh: 所以你以自己妨礙他人言論自由為傲了 03/08 12:20
TW0981081007: @TonyQ這篇文我推到此為止,不跟yauhh在此閒聊。 03/08 12:21
yauhh: 干我什麼事啊,你妨礙言論自由還要公告? 03/08 12:23
yauhh: 不要浪費時間讓自己當個活體的 The Useless Machine 好嗎 03/08 12:35
yauhh: 所以我去告了喔。文章代碼(AID): #1K--BIdb (L_LifeJob) 03/08 13:57
descent: 回文就不會有被刪除推文的疑慮了 03/08 14:11
TonyQ: @yauhh 你去組務是要申訴什麼,應該是要先找我討論啊~ XD 03/08 15:03
AmosYang: 同意 TonyQ 的看法。言論自由是指「不可以公權力封殺一 03/09 02:10
AmosYang: 個人的聲音(voice)」,而非「一個人可以強制別人當他的 03/09 02:10
AmosYang: 聽眾(audience)」 03/09 02:11
AmosYang: 言論自由在法理上並非是至高無上的鐵則,有興趣可 03/09 02:21
AmosYang: google wikipedia freedom of speech 03/09 02:22
GoalBased: 這條板規真的是很有趣,而且有先例,意想不到.. 03/09 10:28
※ 編輯: TonyQ (42.66.239.127), 03/09/2015 13: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