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合理性和負責任態度兩點亂入。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就所知回應 ;)
: 柯p新政進度條 是民間自己弄的,並不是官方單位,他也只是把剛出爐的資料塞進地圖而
: 已,感覺沒有什麼盜用題目的可能。
1.民間單位
2.官方單位
以下展開。
0.請定調盜用題目的定義。如無,則是您自我感覺,代表個人感覺,
效力與討論串原po認知同,僅具參考價值,權重1。
: 全國的「易發生婦幼被害犯罪地點資料」概況 http://data.gov.tw/node/6247
: 台北 1999 據說有規劃要公開這樣的資料,只是不確定時間表
0.1 請注意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使用規範"字句
: 台南的有公開了:
: http://1999.tainan.gov.tw/OpenExplain.aspx
: 我寫的範例:
: https://github.com/kiang/1999.tainan.gov.tw/
: 不過台南實作的很糟,台北應該是值得期待...吧?
: 已經有人專文聊了:
: http://citypatterns.blogspot.tw/2015/05/bad-data.html
這段表示你很厲害。
: 其實這個主題會被刷掉也許就在於資料集品質並不是很好,所以 GIGO 原則下大概也只會
: 產出容易造成誤解的成果,雖然這也許更貼近民眾的需求。(自己亂猜)
: 沒入選不代表不能夠做, g0v 跟你招手啊 ;)
: http://g0v.tw/zh-TW/join.html
1.1 "沒入選不代表不能夠做",請問民間單位對於沒入選作品的處理方式,
其公開標明的字句在哪裡?
1.2 請問民間單位可以獲得"台北市政府開放資料黑客松"比賽的參賽題目的道理為何?
或
"台北市政府開放資料黑客松"授權民間單位可以取得參賽隊伍參賽題目構想的
公開字句在那裡?
2.1 "沒入選不代表不能夠做",請問官方單位對於沒入選作品的處理方式,
其公開標明的字句在那裡?
: ps. 差異就沒 $$ 吧
可能是原因之一,但以討論串原po描述內文來看,是因為源出自身的構想被用了的感覺。
我這邊建議你一個點,我相信你寫$$是一種詼諧的想法也可能是你猜想。
但是你用$$來回應討論串原po對於自己idea的重視,就我旁人來看不算過分但踩線了。
不算過分是因為你不是拿$$寫我,我就笑笑。
但如果今天討論串原po是我本人,你寫$$,我大概會針對你筆戰到底。
我想你應該懂意思。
踩線是你寫差異是有$$沒$$,也就是用$$來衡量智慧財產權的價值,
也許是你習慣吧,
但我仍舊主張創意可以被物質金錢衡量在於創作者本身願意以物質金錢衡量,
否則無價。
回到正題。
我原本是此活動的參賽者之一,憑記憶在寫文章的此刻都沒有印象
這個活動有公開字句是參賽題目構想的智慧財產權是屬於主辦單位的。
可能我沒找到公開字句,也可能是疏忽根本沒寫。
問題就是
如果我沒找到,那頂多就是可能寫在活動辦法眾多規定的一個,我漏看了。
2.1就可以去掉,但仍有1.2的爭議而已。
如果是疏忽沒寫,那嚴重程度是政府單位和民間單位的問題。
1.1,1.2,2.1都是有爭議需澄清的質疑。
這次的爭議可大可小,
大就是此活動主辦單位和柯p新政進度條的關係是什麼?
我確定我當天送題目是送給活動主辦單位而不是柯p新政進度條,
那到底柯p新政進度條可以取得參賽題目或題目外洩責任誰擔?
問題仍是1.2
小就是2.1,只要此活動主辦單位能解釋,那這討論串真的沒什麼。
我這人超好講話的,從來爭取的都是一個基本尊重而已。
也就是說,如果我是討論串原po,就算是題目被使用的現在,
主辦單位一封email到我電子郵件說明或告知有使用我的參賽題目,
我也不會跟主辦單位計較後續。
0.1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不過我不是討論串原po,而且已退出比賽不是同為參賽者身分,也沒辦法幫什麼忙。
順其自然吧,要爭不爭看討論串原po自由意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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