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ft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日期:2015/5/26 ~ 2015/6/26 事由: 【9】 請勿灌水或連續發表相似文章。 (2011/3/31 增訂) 違者刪文處分,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 一個月 且於本版已有前例, #1LBWUXvq (Soft_Job) 。 依版規判為一個月處分。 證據: 請參考精華區 z-9-2 、 z-9-3 相似內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62.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32641820.A.A9E.html
robler: 建議增加水桶期間換id發文,所有id都加重處罰 05/27 09:21
robler: 這是許多板行之有年的 05/27 09:21
TonyQ: 基本上我不太建議採用連坐罰,這個部分我會送帳號部查詢, 05/27 09:22
TonyQ: 萬一查實的話,可以直接由帳號部處分、另一方面也由帳號部 05/27 09:22
TonyQ: 驗證是否為多重帳號再來進行後續裁決會比較妥當。 05/27 09:22
Deltaguita: 板主沒有權限罰ip 05/27 09:31
TonyQ: 其實不是不行,只是一般運作上用 ip 罰不太牢靠,我自己 05/27 09:34
TonyQ: 比較不認同這種作法,而傾向使用多重帳號查詢工具。 05/27 09:35
TonyQ: 版務要用 ip 連坐分身的話,只要事前用版規寫清楚照 ip認定 05/27 09:35
TonyQ: 就處置上就沒有問題。 05/27 09:36
Deltaguita: 我怎麼記得有小組解釋過不行,只能送帳號部 orz 05/27 09:36
Deltaguita: 某隱板也討論過很多次呀 05/27 09:37
TonyQ: 這個問題有幾個浮動性的條件,小組長是否支持是重要的。 05/27 09:39
TonyQ: 基本上小組長可以視管理需要收回管理工具,所以小組如果不 05/27 09:39
TonyQ: 認同這個見解,那的確也可能有特定小組無法這樣處理。 05/27 09:40
azureblaze: 可是這種開新帳號上來洗板需要更即時的處理法? 05/27 15:57
TonyQ: 有違規就馬上處理,沒違規就照規則走囉。 05/27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