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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本串內容多數判斷為跟本版無關, 本版雖然說也不禁止寫小說,但至少要明確看得出來跟軟體業有關。 請版友發表文章時還是多多注意內容跟看板主旨相關性。 如果接下來沒有改善,會用版規三處分,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12.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37952821.A.408.html
deray: 就說是版主親兒子啦 07/27 07:36
deray: 本版不禁止寫小說是什麼! 07/27 07:37
deray: 連發了12篇毫無關聯的文章 版主表示:無妨 07/27 07:38
版務在這篇公告中已經做出「多數與本版無關」的裁決, 並聲明要處分了,哪來的無妨。Orz
deray: 置底的「有關本版範圍跟走向」是你發的耶。 07/27 07:42
那你有看到底下這兩行嗎? 基本上版務對於軟體工作的討論範圍是從寬認定, 只要能夠摸到軟體工作的「內容」就算。 如果他寫小說,但能夠寫到讓大家能學到技術跟專業, 我覺得在版規允許範圍裡面啊。 我的管理原則本來就是低度管理,沒有必要不出手, 如果你覺得該禁止寫小說,有看板投票發起辦法可以用。
testPtt: 公投決定如何? 07/27 08:31
我支持。 版規有發起版規建議投票活動,請多加利用
a47135: 雖然我認為那個人基本上和之前某個本尊是b的半斤八兩 07/27 08:51
a47135: 不過也不能因為他是個OO就特別針對他懲罰,但遊走版規邊緣 07/27 08:55
a47135: ,像樓上說的要新增規範當然沒錯 07/27 08:55
hidog: 都連發不知道幾篇 推文語氣又很差 寬鬆認定也太寬了吧 07/27 09:14
語氣差也得有個標準,版規是根據每個單一事件來看的, 不是根據這個人的行徑或版友喜不喜歡他來看的。
yr: 這是小說版啊 07/27 09:33
clerkhsiao: 小說之亂 07/27 10:08
a47135: 自刪了 07/27 10:33
pennymarkfox: 是那個之前來說copy & paste比較好的人嗎? 07/27 10:39
shadow0326: 是 07/27 11:09
atst2: 問一下,版規3-I明定政治文必需要有「直接關連」 07/27 11:13
atst2: 為何要特別挑明政治文?本公告所指討論串明顯相關性更低 07/27 11:14
atst2: 為何不能用同一標準對待? 07/27 11:14
政治文是當初版友投票出來的,有其脈絡, 可以回去看當初版友投票的文章。 這串版務想公告裡面也寫了版務的確明顯過於不相關, 但礙於版務不想把標準訂到一個無法遵循的程度。 所以版務決定先提出警告,警告後再繼續這樣做就會進行處分。
sing10407: 這種版規邊緣的版主也難以認定 推一下版主 07/27 11:28
ping1777: 像是jobs自傳這種類型的小說就不禁止吧:) 07/27 11:32
lovdkkkk: 公投會被說網路霸凌, 要就找哪裡有人身攻擊之類的檢舉吧 07/27 12:09
gname: 不禁小說也太誇張了吧,版規的範圍要拿捏好啊... 07/27 12:29
Killercat: 其實c&p雖然很糟糕算common sense, 但是總不能說 07/27 12:48
Killercat: 發文贊成的人就當作來亂的吧,還是要看看理由啊 XD 07/27 12:48
Killercat: 誒我誤解penny意思了...拍寫 當我沒說 07/27 12:48
a47135: 樓上剛剛一定a過了所以改口吼XDDD 07/27 13:10
Killercat: 不用a也知道這老兄是啥人物啦 純粹看錯p意思而已 XDDDD 07/27 13:11
snaketsai: 我先自承我有點玩脫了,但還是有點正經話想說 07/27 13:33
snaketsai: 敝人斗膽覺得:如果小說本身是具有寓言成分的文章, 07/27 13:34
snaketsai: 像Teddy那種「搞笑談軟工」類型,應該是可被大家接受的 07/27 13:35
snaketsai: 無獨有偶,這樣的界線非常難拿捏。就跟「做夢文」一樣 07/27 13:35
yes...這就是我的考慮。
a47135: 沒玩脫阿,有人不是"教育"你惹,有努力過就好 07/27 13:35
snaketsai: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然而關上的門要再打開是很困難的 07/27 13:36
luki945: 不管小說還是寓言也好 想說什麼簡單就可以了 不是寫了一 07/27 14:02
luki945: 串怕人懂 也不知道是想寫給誰看的文章 07/27 14:04
hidog: 界線拿捏是板主自由心證 但是一堆噓代表略嫌寬鬆 07/27 15:24
如果是說這篇的一堆噓(版務公告下的意見表達), 會是版務考慮標準之一, 如果你說的是 c 版友發文底下的噓(對文章的不同意見), 我要說版務不會採用噓文當任何裁決離題與否的標準。 版規有規定版友發起投票的方式, 如果真想表達意見,14 個支持不算難。 我覺得, 如果我們可以把話說得很清楚,我們就不要去猜大家的意見。 ※ 編輯: TonyQ (118.160.97.42), 07/27/2015 17:15:56
hidog: 我個人感覺. c板友已經到達亂板程度了 07/27 17:39
hidog: 此時板主應該可以主動介入 而不是被動要板友發起投票. 07/27 17:39
hidog: 不然每個人都來學c板友 板上不就一團亂了...? 07/27 17:41
qrtt1: 亂版就無視就好了,越陪他玩。他越停不下來的 07/27 17:46
hidog: 另外這邊的噓係指c板友. 07/27 17:52
TonyQ: 我不就主動介入的發表公告,請該版友停止這樣的行為嗎? 07/27 17:57
hidog: 恩恩 了解. 措辭略有不禮貌之處向您致歉. 07/27 18:15
TonyQ: 禮貌不是問題 我只是確定 我沒有漏掉要做的事情 XD 07/27 19:03
y3k: 個人認為版主的決定滿公正的 某c真的精神不太正常 但是尚未到 07/27 19:36
y3k: 要動到版規處置的地步 大家笑笑別理他 他自然有一天會踩到線 07/27 19:36
y3k: 的XD 07/27 19:36
WolfLord: 其實我還滿想看他到最後會寫些什麼的呢~ 我得她是個很值 07/28 00:35
WolfLord: 得分析的個案。搞不好可以弄出什麼商機也說不定 XDD 07/28 00:36
WolfLord: 有許多遊戲之所以成功,就是成功捕捉到人性的缺陷 :) 07/28 00:36
WolfLord: 覺得他 07/28 00:37
luki945: 不過爛尾了 說真的這邊已經相對寬容 給過很多機會了 07/28 11:02
a47135: 軟土深掘你沒聽過喔 07/28 11:25
v7q4: 查一下那個原po的文章 都是不知所云的比喻...XD 07/28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