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SATAC: 請 define 好人 壞人 10/08 18:45
好人與壞人的定義?若依據國法而論呢?
→ oread168: 矛盾 10/08 18:46
請問樓上大大哪裡矛盾了呢?謝謝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8/2015 18:53:35
推 gmd93: 只要確定自己是無罪的就可以了,如果自己有被定罪的可能就 10/08 18:53
→ gmd93: 別做 10/08 18:53
有個論調 倘若自己是位鑄劍師 有位路人高價請你打造一把劍
而你知道他將拿了你鑄造的劍去殺人或是搶奪 你還願意幫他鑄劍嗎?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8/2015 18:55:19
→ blackhippo: 人家花錢請你打刀子…他要那刀切菜還是殺人你管的著 10/08 18:55
前提是他告訴你 你也知道他拿刀子是要去殺人 你還會幫她打刀子?
→ blackhippo: 嗎 10/08 18:55
→ blackhippo: 打啊,別砍我就好 10/08 18:59
→ cs6402: 非法、非正道的定義為何? 10/08 18:59
樓上不知道?
推 neo5277: 絕對第一個是看可不可以脫身 因為廣告都有說 10/08 19:07
→ neo5277: 先講求不傷身體 在講求效果 10/08 19:07
→ testPtt: 值得就做 cih爆了好幾台電腦 但也練了一身功力 10/08 19:13
推 haves560: $$$$才是王道 給我1000萬 跟馬X9握手10天也ok 10/08 19:23
推 Dylann0714: 樓上得先確定握手這幾天你可以平安渡過 10/08 19:28
為什麼越來越有八卦的FU了....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8/2015 19:41:34
推 neo5277: 是簽賭 訂票 還是洗錢呢 或是仲介呢? 這些都有人做啊 10/08 19:42
推 jl40: 不要違背心中的那把尺 就行了 尺的標準適時地調整到即使違法 10/08 19:43
→ jl40: 也能自圓其說 10/08 19:43
推 clickslither: 軍火之王有一幕,囧吉賣軍火給軍閥,旁邊就是集中營 10/08 19:43
→ clickslither: 賣完軍火,旁邊集中營的婦孺就要被殺了,顯然有的人與 10/08 19:43
→ clickslither: 囧吉一樣,認為我賣只是賣,殺是你家的事...不過我比 10/08 19:44
→ clickslither: 較傾向弟弟的立場...做人要有斬節 10/08 19:44
→ qrtt1: 應該不用討論到違法與否,想想你的『信念』吧?像有些人選 10/08 19:49
請問大大您從事軟體業的"信念"是什麼呢?
→ qrtt1: 擇不去某些媒體工作,或是選擇不去某個電信工作,或是選擇 10/08 19:50
→ qrtt1: 不做博奕相關,或不做限制級相關。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底線 10/08 19:50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8/2015 20:08:07
→ minge0625: 錢才是真實的,工作不就是為了賺錢嗎?沒錢有理念是沒義 10/08 20:39
→ minge0625: 意的 10/08 20:39
推 Masakiad: Case1 我不會做 基本上很幸運的我不缺這樣的錢 而且我無 10/08 20:52
→ Masakiad: 法講出那樣惡的軟體是我寫的 10/08 20:52
推 Masakiad: Case2 我會做 只要做對的事情就可以了 壞人想行善需要你 10/08 20:54
→ Masakiad: 幫忙 你總不會說矮額你髒髒我不幫你 10/08 20:54
推 dalconan: 同樓上~CASE1可能不會去做~但是CASE2沒有問題 10/08 21:09
推 hung0724: 支持對的人 對的事情 10/08 21:11
→ alongalone: 這是哲學問題...= =不會有答案的... 10/08 21:42
推 gmd93: 根據原po問我的問題,刀我當然鑄,鑄劍不違法,持刀殺人的 10/09 00:03
我當然知道 鑄劍不違法 但是前提你知道持劍的人 要去搶奪或是殺人
而你又幫他鑄劍
→ gmd93: 人才違法。我只問我的行為是否違法。 10/09 00:03
請問你是否有協助殺人的意圖呢?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9/2015 00:24:39
推 yourinfo: 非法要看是非法什麼,會死人就不好,騙騙錢的還行 10/09 00:22
→ yourinfo: 從某些角度上,在日月光/統一上班的,都算是在幫非法 10/09 00:26
→ yourinfo: 雖然法治不了,但土地爛了,健康爛了,還不是很多人在做 10/09 00:28
→ yourinfo: 所以只要沒直接性,心理的過去就好,自己先週全再說 10/09 00:34
推 name2name2: 推 10/09 00:37
推 gmd93: 不管是否有意圖協助殺人,只要我沒違法就做啊,只看這點。 10/09 00:47
→ gmd93: 會違法就不幹 10/09 00:47
→ gmd93: 如果只要回答無意圖協助殺人就無罪,我依然鑄劍,不管我是 10/09 00:53
→ gmd93: 否真的有意圖,我的標準只有有/無罪。 10/09 00:53
希望樓上大大你的想法是一時的 因為這社會除了有法律的規範
有一另規範我們的 那就是道德
依照你的說法 你認為只要沒有違法 道德上有瑕疵 這是沒有關係的...
推 WolfLord: 兩百萬太少,不過,只要出的起。就算是替敵國寫炸我國的 10/09 03:20
→ WolfLord: 飛彈飛控我也寫。 10/09 03:21
→ WolfLord: 這世上是非正邪都是相對的,連國家都是不永恆且不可信賴 10/09 03:23
→ WolfLord: 的。講什麼正邪道義?生存才是真實的。 10/09 03:24
人是有選擇權的
推 easybaby: Case1 駭客,Case2 博弈,這樣怎比? 10/09 07:29
推 luki945: 如果今天沒有那份工作會餓死 就去做 10/09 08:36
→ luki945: 假設今天要鑄一把集一生心血功力的好刀 我會挑用的人 10/09 08:38
→ luki945: 菜刀的話就不會計較 錢給我 刀拿去別砍我就好 10/09 08:39
→ luki945: 反正菜刀拿去做壞事了 要破它的方法也千百種 10/09 08:41
推 loseptt: 台灣被稱賭博之島不是沒原因的 10/09 08:49
→ Argos: 討論這個問題之間 先上幾堂課吧? 10/09 09:32
→ jerrywei17: case by case啦 這種事當下再判斷就好啦 10/09 10:22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9/2015 12:38:04
→ yourinfo: 原po先回答我,日月光/統一給200萬對你來說算Case1嗎? 10/09 13:06
日月光 統一 若在運營上有違法 我不知道是不是直接透過開發的軟體當媒介
但我想它們都非軟體界的公司 所以...我無法很詳盡的回答您的問題
誠如上述我所言 人都是有選擇權的
→ yourinfo: 我們再來討論你所謂的道德...@Q@ 10/09 13:07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9/2015 13:24:19
推 readonly: case1會選,case2不選。 10/09 16:09
→ readonly: 維基解密你覺得是不是case1呢? 10/09 16:10
→ readonly: 這樣說吧!如果是道德上ok,但是法律上不ok我會考慮。 10/09 16:13
→ readonly: 如果是什麼賣毒品的app還是網站,這種就不ok 10/09 16:13
推 gmd93: 原po你沒誤解我的答案。話說你咧,你怎麼看你自己 10/09 16:49
我覺得軟體業 是有很多選擇的 就看自己如何就選擇
有人選擇金錢 有人選擇道義 有人選擇目標 有人選擇理想
我自己則是 工作不單純只是為了錢 從事開發軟體也不是金錢擺第一
錢很重要 但不是擺在第一最重要的
※ 編輯: mnmnmmm (114.27.98.158), 10/09/2015 17:56:08
→ ritaw: 評估一下 有沒有可能做了之後還是面臨想要換工作的狀態 10/10 02:34
→ ritaw: 在那種狀態下 這份工作經歷能不能替你加分 10/10 02:36
→ ritaw: 有把握能把這份工作包裝成讓你加分的條件 就不用想太多 10/10 02:38
推 vn509942: 不違法影響到我就做 別人的道德觀感 不影響我的人生 10/10 12:24
推 loseptt: 幫助非法賺錢要節制 不然會越來越深 10/10 14:44
→ loseptt: 毒品 人口販賣 別做 是最低等的 10/10 14:45
→ loseptt: 賭博 淫媒 app加減做台灣已經一堆 10/10 14:46
推 loseptt: 洗錢 槍枝也別碰 會有人身安全 10/10 14:53
推 atpx: 先不提道德原則, 基本上有明確證據證明你知情, 事後應該躲不 10/10 15:00
→ atpx: 掉, 這種錢我是不會去賺的 10/10 15:00
→ atpx: 一年兩百買下半輩子值得嗎? 10/10 15:00
→ angusj: 一個月200萬的話,應該會有很多勇士... 10/10 16:25
推 a9301040: 以刑法討論的話,叫中性幫助,可以搜尋一下 10/10 23:13
→ booloo: 你這樣講,全台灣大概有99.99%的科技業工作不能做 10/10 23:57
→ booloo: 原因:老闆普遍壓榨勞工 10/10 23:58
推 booloo: 君子愛財,不是取之有道,是不要被警察抓到 10/11 00:01
→ booloo: 你的問題是划不划算的問題,與道德無關 10/11 00:06
噓 k1400: 你不是在"問人" 你是在"刁人" 請大方的宣揚自己的理念 10/11 12:22
推 k1400: 10/11 12:27
推 loseptt: 一個月要兩百萬的話先申請黨証 10/11 12:45
→ loseptt: 014 4ni? 10/11 12:46
推 hhttkk: 認真回, 樓主你想太多了...好好工作,好好學習最實在 10/12 13:24
推 eternity4: 鑽法律漏洞也是合法,這樣是好人嗎 10/15 14:39
推 shadow0828: CASE 1跟2 都去 10/15 17:10
推 siriusu: 朝聖 04/12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