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nwufederer: 這就是資方跟勞方差異 01/07 18:06
→ kenwufederer: 沒有對錯 只有符合自己期望 各取所需 01/07 18:07
→ femlro: 如果學到的知識能幫公司貢獻出價值 不給你錢真的是老闆的 01/07 18:08
→ femlro: 錯喇 01/07 18:08
→ aiyswu: 有時候覺得,這又不是自助餐,怎能挑能貢獻價值的付錢? 01/07 18:56
→ aiyswu: 要買就是整套買阿!XD 01/07 18:57
→ bndan: 自助餐挑有貢獻的部份付錢XD? 發案看看就知道 看誰會工時接 01/07 19:05
→ badyy: 那資訊服務業的永遠沒貢獻 XD 01/07 19:29
推 jeromeshih: 其實,如果打雜能幫高階員工省下時間也是一種價值( 01/07 19:45
→ jeromeshih: 比較利益法則),但這點很難被算看績效內 01/07 19:45
→ leafwind: 打雜當然對公司有幫助,但大家都可以打雜,供給多而需求 01/07 19:55
→ leafwind: 相對少,議價力就弱了,所以重點還是可取代性 01/07 19:55
→ bndan: 軟體這行怕的永遠都不是取代.而是願意進行持續做的人= = 01/07 20:15
→ bndan: 打雜這種位置啥福利 還要寫CODE這等級的打雜...沒人搶的= = 01/07 20:16
→ bndan: 又不是說比照GOOGLE實習生.通常雜工都用"學習有未來"騙來的 01/07 20:17
→ wens: 在職期間的創作發明全歸屬公司 <= 美國通常也是這樣,除非你 01/07 21:59
→ wens: 有另外談合約細節 01/07 21:59
→ wens: 這叫做 for-hire work 01/07 21:59
推 bab7171: 要想新行業,要不然工程師只要被操被命運 01/08 08:09
→ viper9709: 老實說還滿中肯的XD 01/10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