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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A-d 請使用徵才範本,2015年經使用者投票 徵才公司需嚴格符合中華民國勞基法規 1.需明確標示加班費計算方式 2.需明確說明最大工時,並需符合勞基法 3.採用責任制之職缺需為1.主管 2.系統研發工程師 3.維護工程師 並仍需說明工時與核備主管機關之文件內容與預計核備之主管機關 並保證會給予勞工簽訂協定後才進行勞動合約 採用責任制之企業可以不必PO加班費,但需說明職缺為責任制 違者初犯刪文警告 第二次PO文不更改相關內容 處罰:劣退文章,並永久水桶相關IP不得PO文 -------------- 002676 1/12 BLACKY31 [徵才] 野心勃勃的 Android 工程師 002675 1/12 BLACKY31 [徵才] 野心勃勃的 ios 工程師 iStaging 002674 1/12 BLACKY31 [徵才] 熱愛手機的UI/UX設計師 iStaging 以上職缺全部都沒有加班費制度說明 更無依照徵才範本內容徵才 經第一次PO文錯誤警告仍然再犯並連三PO 違反版規公司名稱: iStaging 數位宅妝 因版主無法查明該ID是否為公司代表或是個人的行為 以致損及該公司名譽 請應徵者特別注意此公司之面試相關資訊 以求保障個人之權益!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4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52584312.A.FC3.html
freeunixer: ...IP 難道錯了嗎?阿扁不用負責嗎? (~誤 01/12 15:40
※ 編輯: femlro (61.223.242.2), 01/12/2016 15:41:52
yaerse: 禁IP會不會太嚴苛了?且若浮動式IP,不會有side effect嗎? 01/12 16:37
IP等他來PO再說 PTT沒有鎖住IP的功能
hgkiller01: BLACK31:早知道就三篇寫成一篇了!!! 01/12 16:44
uid88: 太好了,過不久就只有真正優質的公司會在這PO文徵人 01/12 17:14
y2468101216: 推推啊 01/12 17:19
Mtcat: 01/12 17:26
※ 編輯: femlro (61.223.242.2), 01/12/2016 17:49:59
Kennyq: 支持版主,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軟體很缺人,不怕慣老闆 01/12 18:04
cobrasgo: 我是覺得新板規剛上路該有段緩衝期 01/12 18:27
基本上我都採取比較寬鬆的執行版規 如果第二次只是修改的不夠確實 基本上我會去信或者提醒還不會水桶 這個個案誇張之處在於 我已經第一次警告他違反版規A-d 他連看都不看直接再PO三篇 那就沒辦法 一切依版規處理
Deltaguita: 可能是不常逛的板友,沒注意到板規有改 01/12 18:57
Deltaguita: 我也建議緩衝一陣子 01/12 18:57
sing10407: 直接永久太重 是否有討論空間? 01/12 19:16
基本上執法很寬鬆 而且範本也寫得很清楚 事實上第一次PO徵才文也有公司來信問為什麼被刪 我詳盡解釋後 對方也確實做到把加班費制度補上
wtao: 水桶 365 之類的?? 01/12 19:48
我覺得照著範本寫 真的沒什麼難度 現在PO徵才文 你只要按1 把裡面的內文清楚填寫 每一項都有填到符合真實情況 基本上不太可能改第二次還會被桶 被桶是因為根本連看都不看 這種不看板規還故意PO三篇 只好永久水桶了 目前只有這位仁兄看都不看板規直接來 其餘公司基本上都還蠻遵守規範 在104徵才基本上公司一個月就要花掉數千元的成本 PTT作為學術論壇 開方便之門給優良廠商上來徵才節省成本 如果連遵守版規都做不到 第二次原文照PO 那我覺得沒有必要把資源讓給他們 畢竟每天刪這種文我也覺得很累 寧可把版面留給使用者好好討論很多軟體業的問題或是技術趨勢等 如果有疑問 我覺得我們聚焦在範本的項目來討論比較好 之前也有很多使用者給建議怎麼改比較好 都有參考他們的意見 ※ 編輯: femlro (61.223.242.2), 01/12/2016 19:59:41 ※ 編輯: femlro (61.223.242.2), 01/12/2016 20:10:05
hgkiller01: 希望Job版也能比較辦理 不少徵軟工的都到Job版避難了w 01/12 22:13
那你就知道 要找比較優的工作 要去哪找了@@
Kennyq: 104每個月要付很多錢,這邊都讓你免費post了還不看版規 +1 01/12 22:29
※ 編輯: femlro (61.223.242.2), 01/12/2016 23:04:09
ADYex: 推版主 01/13 19:05
wtao: 原來是這樣ˇ~ 推版主!! 01/14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