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ft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由於有使用者來信提醒 PTT站規有明定 板規不可牴觸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位階優先原則高於PTT站規與板規 依照站規 無法開放違反勞基法之公司徵才 特此公告 關於這串討論仍可繼續 但結論因PTT站規已有規定 恕無法開放 按照原板規繼續 另有使用者提出有加班費 為打卡是否可行? 依據勞動部解釋 工作規定若有規定可不打卡 但雇主仍需紀錄勞工上下班時間 若不打卡 公司偽造上下班時間為偽造文書 以上感謝使用者之資訊提供!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0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65141989.A.BA4.html
jenny2921: 中華民國法律是規定「1.需有加班費2.公司若違反勞基法 06/09 11:15
jenny2921: 則…」,法律並不是規定「任何平台不得讓違反勞基法之 06/09 11:16
jenny2921: 公司PO徵才文」。所以用「站規不得違法中華民國法律」 06/09 11:16
jenny2921: 這個理由覺得是錯誤解讀@@ 06/09 11:16
femlro: 只要套用 法律並不是規定任何平台不可徵求販毒文之邏輯 06/21 00:45
femlro: 即可回推 於法不合之內容即不得刊登 06/21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