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mlro (母豬教1.5號異端審問官)
看板Soft_Job
標題[公告] 關於違反勞基法公司之定案
時間Sun Jun 5 23:53:01 2016
由於有使用者來信提醒
PTT站規有明定
板規不可牴觸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位階優先原則高於PTT站規與板規
依照站規
無法開放違反勞基法之公司徵才
特此公告
關於這串討論仍可繼續
但結論因PTT站規已有規定
恕無法開放
按照原板規繼續
另有使用者提出有加班費 為打卡是否可行?
依據勞動部解釋
工作規定若有規定可不打卡
但雇主仍需紀錄勞工上下班時間
若不打卡 公司偽造上下班時間為偽造文書
以上感謝使用者之資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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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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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0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65141989.A.BA4.html
→ jenny2921: 中華民國法律是規定「1.需有加班費2.公司若違反勞基法 06/09 11:15
→ jenny2921: 則…」,法律並不是規定「任何平台不得讓違反勞基法之 06/09 11:16
→ jenny2921: 公司PO徵才文」。所以用「站規不得違法中華民國法律」 06/09 11:16
→ jenny2921: 這個理由覺得是錯誤解讀@@ 06/09 11:16
→ femlro: 只要套用 法律並不是規定任何平台不可徵求販毒文之邏輯 06/21 00:45
→ femlro: 即可回推 於法不合之內容即不得刊登 06/21 00:46